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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交所: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应善意行使控制权

加入日期:2013-4-2 2:42:09

  为进一步规范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行为,切实保护上市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深圳证券交易所日前举办第9期主板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培训班。

  深交所有关负责人在开班仪式上介绍了当前证券市场退市制度改革、推进并购重组、推进健全内控体系、防范和打击内幕交易等重点工作。他指出,上市公司作为公众公司,与一般企业有重大区别,比一般企业承担着更多的责任和义务。一是要珍惜来之不易的上市地位,尽快适应角色变化,认真履行各种应尽的责任和义务,善意行使控制权;二是要对资本市场的各项法律法规怀有敬畏之心,学法知法守法,杜绝各种违法违规行为的发生;三是要对公司的股东特别是广大中小股东怀有感恩之心,摆正自身位置,绝对不能利用对上市公司的控制地位,损害其他中小股东和上市公司的利益。

  此次培训结合上市公司及其实际控制人存在的信息披露不规范、违规买卖股票、内幕交易等重大典型案例,就公司治理与实际控制人的法律责任、上市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信息披露及股票交易行为规范等内容进行了专题讲解。近期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或拟发生变更以及恢复上市申请获得审议通过的共29家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董事长及高级管理人员90多人参加了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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