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1.2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3 公司第一季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1.4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期末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期末增减(%)
总资产(元)
2,620,962,526.09
2,612,144,674.05
0.34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元)
1,974,316,064.77
1,940,346,924.02
1.75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股)
7.67
7.54
1.72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
比上年同期增减(%)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26,760,705.46
不适用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股)
0.10
不适用
报告期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31,443,301.37
31,443,301.37
13.28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12
0.12
9.09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12
0.12
9.09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12
0.12
9.09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61
1.61
增加0.12个百分点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60
1.60
增加0.13个百分点
公司负责人柴文、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单战文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宋以钊声明:保证本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
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币种:人民币
公司负责人姓名
柴 文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姓名
单战文
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姓名
宋以钊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金额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96,420.65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35,529.46
所得税影响额
-32,987.53
合计
98,962.58
2.2 报告期末股东总人数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
30,214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全称)
期末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
种类
沂源县公有资产管理委员会
47,540,759
人民币普通股
齐鲁证券有限公司
7,599,991
人民币普通股
中国建设银行-上投摩根阿尔法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6,438,500
人民币普通股
齐鲁证券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
4,804,104
人民币普通股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兴全可转债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4,102,200
人民币普通股
淄博振业投资有限公司
2,543,237
人民币普通股
淄博鑫联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1,967,999
人民币普通股
朱振建
1,856,000
人民币普通股
马红线
1,782,684
人民币普通股
万恬恬
1,740,097
人民币普通股
§3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1) 报告期末工程物资较年初增加2,809,139.83元,增幅141.78%,主要系公司工程项目建设,备用耐火材料增加所致。
(2) 报告期末应交税费较年初减少3,883,875.78元,减幅420.43%,主要系公司缴纳税金所致。
(3) 报告期营业税金及附加较上年同期增加1,105,869.24元,增幅72.32%,主要系报告期内实现的流转税增加,地方税计提相应增加所致。
(4 )报告期销售费用较上年同期增加10,970,592.75元,增幅51.29%,主要系报告期内销量增加以及调整激励政策所致。
(5) 报告期财务费用较上年同期增加1,886,910.10元,增幅196.58%,主要系报告期内贷款利息增加以及人民币升值、汇兑损失增加所致。
(6) 报告期资产减值损失较上年同期减少1,363,444.20元,减幅123.12%,主要系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应收款项计提坏账准备减少所致。
(7)报告期营业外收入较上年同期减少361,855.41元,减幅46.79%,主要系报告期收到政府补助较上年同期减少所致。
(8)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增加104,446,032.66元,增幅134.45%,主要系销售商品收到的现金增加所致。
(9)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增加13,038,435.69元,增幅40.23%,主要报告系购建固定资产支付的现金减少所致。
(10)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减少1,056,429.51元,减幅121.71%,主要报告期支付的贷款利息增加所致。
3.2 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 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5 报告期内现金分红政策的执行情况
根据公司经营发展实际,兼顾维护股东权益,公司制定了利润分配政策并严格执行。公司的利润分配应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利润分配政策应保持连续性和稳定性;公司可以采取现金或者股票方式分配股利,可以进行中期现金分红;公司具体分配比例由董事会根据公司经营状况和中国证监会有关规定拟定,由股东大会审议决定,如公司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少于最近三年公司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不得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新股、可转换公司债券或向原股东配售股份;公司董事会未做出现金利润分配预案的,应当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未分红的原因、未用于分红的资金留存公司的用途,独立董事应当对此发表独立意见。
山东省药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柴文
2013年4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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