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佛山照明(000541)违法违规造成股民损失一事,上海东方剑桥律师事务所律师吴立骏代表全国60多名股东,下周将向广州中级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民事赔偿,目前正准备诉讼材料。
3月6日,佛山照明收到证监会广东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因公司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被责令改正,并处以40万元罚款。
早在2012年7月6日,佛山照明即公告了《关于对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关于对钟信才采取责令公开说明措施的决定》两份广东证监局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12年11月5日,佛山照明公告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被证监局立案调查。
吴立骏表示,数月来全国各地的小股东已有60多人要求索赔,他们持有佛山照明股票的数量多的有数十万股,少的仅1000多股。根据有关规定,佛山照明事件有两个关键时间点,一个是2012年7月6日,一个是2012年11月5日,在上述两个交易日持有股票的投资人都可以报名参加索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