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华时报讯(记者王浩娇)昨天晚间,佛山照明发布公告称,因信披违规,公司3月6日收到证监会广东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公司被处以40万元罚款。
决定书认定,佛山照明2010年、2011年定期报告、临时报告信息披露违法,包括未依法披露重大担保事项、未依法披露有关关联方及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未如实披露与关联方共同投资及收购事项、未及时披露向关联方提供借款事项等。
广东证监局责令佛山照明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40万元罚款;对时任董事长兼总经理钟信才等其他责任人员给予警告,并处以3万-15万元不等的罚款。
昨天,佛山照明报6.95元,涨3.12%。
作者:王浩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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