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日前,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山西监管局《关于核准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代销金融产品业务资格的批复》(晋证监许可字[2013]5号),核准公司变更业务范围,增加代销金融产品业务。
公司将按照批复要求为代销金融产品业务依法配备有关人员、业务设施、信息系统和经营场所,修改公司《章程》,并在办理工商登记变更、取得换发的经营证券业务许可证后,依法开展代销金融产品业务。
公司将及时披露相关后续工作进展情况。
特此公告
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3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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