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6日,中国人民银行召开总行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动员会议。人民银行党委委员、纪委书记王华庆同志出席会议并讲话,人民银行党委委员、行长助理金琦同志主持会议。
王华庆指出,人民银行加强廉政风险防控、规范权力运行,是完善制约和监督机制、促进人民银行依法履行职责的必然要求;是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从源头上防治腐败的重大举措;是加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作风建设、切实履行人民银行职责的重要保证。要通过开展廉政风险防控活动,构建科学有效的预防腐败体系,建立起权责清晰、流程规范、风险明确、措施有力、制度管用、预警处置及时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不断提高预防腐败工作的科学化、制度化和规范化水平。
王华庆强调,2012年下半年开始,人民银行先行在总行金融市场司、支付结算司、货币金银局、机关事务管理局,外汇局资本项目司、储备司(中央外汇业务中心),天津分行、济南分行和长沙中心支行等九家单位开展廉政风险防控试点,取得了预期效果。实践表明,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的首要任务是清权确权,核心是风险识别,重要环节是风险评估,关键是制定防控措施,根本目的是将其落实到分级分层管理和监督工作中。各单位要认真总结借鉴试点工作所取得的经验,把开展此项工作作为干部职工自我学习、自我教育、自我提高、自我约束、自我完善的过程,进一步提高干部职工廉洁从政意识,从源头上防控腐败问题发生。
王华庆要求,各单位要加强组织领导,扎实有效推进“廉政风险防控年”活动,确保取得实效。一是强化领导责任,明确任务分工。把推行廉政风险防控工作作为2013年的一项重点工作,列入党委重要议事日程,作为“一把手”工程,“一把手”负总责,认真组织落实。要将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内容,加强监督检查,推动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的落实。二是正确处理廉政风险防控工作与业务工作的关系,把廉政风险防控工作与履行央行职责、提高工作效率结合起来,与加强内部管理、改进作风建设结合起来,推动管理机制制度不断完善,促进人民银行各项工作健康发展。三是坚持系统治理,注重预防能力,既要抓紧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更要通过深化改革和完善制度,建立长效机制,用系统的思维、统筹的观念、科学的方法推进工作,结合实际及时完善廉政风险内容、等级和防控措施,确保廉政风险措施落到实处。
动员会上,支付结算司、机关服务局、外汇局纪检组介绍了开展廉政风险防控试点的工作经验。(完)来源沟通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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