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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美药业回应土地情况质疑 称真实有效无虚假披露(图)

加入日期:2013-3-4 10:33:31

证券日报记者李雯珊
证券日报记者李雯珊
  3月3日晚间,康美药业(600518.SH)就近日相关媒体公众质疑该公司土地和项目建设情况的问题进行澄清。

  据《证券日报》记者了解到,有媒体公众质疑近期发表相关报道研究报告称康美药业一块面积916亩、被标识为康美药业的项目用地实则是乌头坎山, 该山绝大部分高上百米,建有铁路隧道,不可能是项目用地,怀疑康美药业并没有真实披露上市公司信息。

  同时,有媒体公众质疑康美药业物流配送中心和中药材专业市场的两个项目及工程和其他项目土地存等资产涉嫌虚增的问题。

  康美药业称:经本公司核实,相关报道有不实之处,就相关事项进行说明。同时,康美药业还在公告里面列出不少如土地产权证及卫星图片等证据以让公众投资者更加了解质疑问题的真实发展情况。

  针对相关媒体的上述质疑,康美药业在公告中回应称:公司在普宁市流沙揭神路东侧合法拥有编号为普府国用(2010)第特02198号和普府国用(2011)第特02314号两块土地,土地用途分别为“仓储、物流、办公、宿舍”用地和商住用地,土地面积分别为319,600平方米和218,870平方米。由于普宁当地的土地使用权出让主要采用“生地”1出让的形式,征地时保留土地原有的生态状况,须由土地使用权受让方进行土地平整后方能投入使用,因此上述两块土地在取得时并未平整,包含部分洼地、溪涌和丘陵坡地等,公司现已完成部分土地平整。上述土地位于普宁市流沙揭神路东侧、普宁大道南,与媒体报道的位置有部分重合,毗邻即将投入使用的厦深铁路普宁火车站,交通地理位置十分优越。同时,该公司在公告中出具相关土地产权证与图片进行更详细的说明。

  同时,关于物流配送中心和中药材专业市场的两个项目及工程和其他项目土地存等资产涉嫌虚增的问题。康美药业回应称:截至2012年9月30日,公司在普宁中药材专业市场的投入共计7.2亿元。其中,公司支付土地出让金5.8亿元,并合法取得国有土地证号分别为普府国用(2010)第特02184号和普府国用(2011)第特02314号,面积分别为80913平方米和218870平方米的两块土地;公司共支付基建款约1.2亿元,主要用于填土、管网安装、排污供水堤围工程等基础设施工程以及部分临街商铺建设。另外,根据公司与普宁市政府签署的《关于收购中药材市场的框架协议》和《中药材市场的经营管理权移交合同》,公司还竞得普宁市旧中药材市场的国有房地产,其中,土地使用权入账1760万元,房屋入账227万元。

  康美药业还表示,“截至2012年9月30日,公司在中药物流配送中心项目土地及固定资产投入合计约7.5亿元。该项目位于公司共支付约3.36亿元购买的两块土地上,公司已合法取得相应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证,证号分别为普府国用(2010)第特02198号和普府国用(2008)第特017274号,面积分别为319600平方米和146884平方米,合计约700亩,其中该项目规划用地约500亩,分摊计入该项目的土地价款为2.4亿元(尚有后续发展可建设用地约250多亩);该项目的填土、管网安装、排污供水堤围工程、基建工程、装修配套设施、温控设施、冷库设备、仓储设备和运输车辆投入共5.16亿元,建筑面积69900平方米(不包括中药材养护晾晒场),其中仓库42000平方米(层高为10.3米,该层高实际仓储容量可比普通层高仓库提高1~2倍),综合大楼11500平方米,宿舍楼16400平方米。

  “公司在普宁市池尾街道普宁大道(贵政山路段)北侧合法拥有两块国有土地使用证号分别为普府国用(2011)第特02231号和普府国用(2011)第特02295号的土地,面积分别为111585平方米和15054平方米,土地性质为其他普通商品住房。该地块原为公司中药饮片三期工程用地,后因项目选址改为安徽亳州,所以改为公司的其它项目预留用地。为购买上述两块土地,公司共支付了3.6亿元,包括土地竞拍成交价款、土地用途性质变更等费用。上述地块在取得时并未平整,包含部分洼地和丘陵坡地等。”康美药业表示。

  (李雯珊)

  作者:李雯珊 (来源:中国资本证劵网)

编辑: 来源:中国资本证券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