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波三折的发债计划获批,中国平安将凭借自身信用去募集资金。
3月27日,中国平安一项不超260亿元的可转债募集计划,已通过证监会审批。自2011年12月出现发债动议以来,中国平安历时一年多才拿到这一批文,因审批时间过长,期间平安还专门临时召开股东大会,延长
发债相关决议的有效期。此前中国平安连年受偿付能力充足率困扰,中国平安希望能以发可转债的方式,解决未来二到三年的资金问题。
业务增速经历了一年多的压抑后,中国平安未来可预见的加速展业,或许会带来更快的资本消耗,260亿元的发债额度能否支持二到三年,可能已难下定论。
不管怎样,中国平安的当务之急是用自身的信用,为这些债券背书,来募集足够的资金。最近发生的一系列事情表明,中国平安的信用可能是一个大问题。
近期,证监会披露中国平安旗下的平安资管公司存在“老鼠仓”行为,这是证监会查处的首例保险从业人员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股票案。
所谓“老鼠仓”,是指投资经理在用客户资金在拉升股价之前,先用自己个人资金在低位建仓,待用客户基金拉升股价至高位后,个人账户率先卖出获利。
中国平安对腾讯财经表示,“老鼠仓”是员工个人行为,公司在相关方面有严格完备规范的制度,已明确要求员工不能直接或间接买卖股票,或者替他人买卖股票。
平安资管的“老鼠仓”行为,只是其信用问题的冰山一角。中国平安旗下的平安证券、平安银行,甚至连核心的保险业务在内,都曾出现过不同类型的信用缺陷。
在处理这些信用问题时,监管层往往对自然人进行处罚,且多以罚款为主,鲜见机构法人被问责。面对低成本的违法行为,一直推行“放松管制、加强监管”的政府监管机构,也许可以发挥更积极的作用。
平安“硕鼠”
中国平安的远景目标是搭建全金融服务平台,建立在信托关系之上的金融行业,视信用为基石,如今多块基石动摇,中国平安的全金融平台之路可能并不平坦。
自2月份就被证监会曝光的平安资管“老鼠仓”事件,又有了更多的案情披露。3月25日,证监会公告称,平安资管原投资经理夏侯文浩在2010年2月至2011年5月实际管理保险资产账户期间,利用职务便利获取的三个保险资产管理账户投资交易的有关未公开信息,使用“赵某某”、“夏某某”、“蒋某某”证券账户,先于或同期于其管理的保险资产账户买入相同股票11只,成交金额累计达1.46亿余元,获利919万余元。
2011年11月,证监会对夏侯文浩涉嫌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股票行为立案调查。2012年6月,证监会将该案移送公安机关,公安机关目前已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2013年2月5日上午,上海市第一中级法院公开审理了此案,目前尚未判决。
证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在评价此案时,直斥夏侯文浩是“保险资产管理行业的贪婪‘硕鼠’”,不仅损害了保险资产和被保险人的利益,而且损害了资本市场的“三公原则”,破坏了资本市场秩序,应当依法严惩。而这个“硕鼠”在平安资管做“老鼠仓”的同时,也获得了内部职位上的晋升。
公开信息显示,夏侯文浩2009年6月进入平安资管,2009年12月起担任平安资管保险资产投资室的投资经理,2011年4月起升任投资室副经理。证监会信息显示,在得到晋升后,夏侯文浩的“老鼠仓”行为并没有停止。
证监会披露,夏侯文浩涉嫌违法的行为东窗事发,其线索来自上海证券交易所核查结果,甚至有部分线索来自于媒体报道,并非来自中国平安内控部门的举报。
中国平安没有透露在证监会立案调查前,是否知悉夏侯文浩违涉嫌法的行为,该公司对腾讯财经时表示,“夏侯的谋取个人私利的行为是违法的,也是完全违反公司规定的个人行为。公司在相关方面有严格完备规范的制度,已明确要求员工不能直接或间接买卖股票,或者替他人买卖股票。经过此事件,公司已对内控制度再次进行了检视、并加强员工法制教育。同时在已经满足法律及监管要求的基础上,对关键岗位员工采取了更严格的管理措施,一旦发现有任何违法违规的行为,决不姑息。”
在回复中,中国平安没有回答腾讯财经提出的“如何补偿客户账户”、“简介内控机制”、“补救措施为何”等具体问题,也没有向客户道歉。
中国平安是否在监管机构介入前,就知悉夏侯文浩的“老鼠仓”行为,并不得而知。至少平安资管内部的不和谐气氛,可能为夏侯文浩涉嫌违法的行为提供了一个温床。
一位已经从平安资管离职的人士称,2012年2月,他曾进入平安资管,接手一个资产规模30亿元的相对收益账户,当时账户股票仓位98%,浮亏30%;3月初,他又接手了一个资产规模15亿元的绝对收益账户,浮亏800万元。截至6月21日,相对收益账户浮亏减半;6月30日,绝对收益账户浮盈1.54亿元。
2012年6月,中国平安集团总经理任汇川主动约见此人,属意他领导平安资管股票投资部,并承诺帮他解决人事问题。但最终平安资管以人事资料不全为由,未能将他留任。
这是任汇川就任中国平安集团总经理的第二年,似乎仍难对平安资管施加影响力。
多平台信用透支
平安资管的混乱,只是中国平安信用危机的一个缩影,在其他的业务平台上,类似的诚信问题也层出不穷。
保险无疑是中国平安旗下最核心的业务,仅过去一年,保监会就曾多次点名批评中国平安的保险销售问题。
保监会网站信息显示,2012年4月,因平安人寿[微博]在北京、海南、厦门等多个地区存在向社会公众发送误导信息的行为,平安人寿总经理被保监会找去谈话。类似事件在保监会公开披露的信息中,并不多见。2012年5月,平安寿险上海分公司某营销员,因虚假承诺保险缴费期限和投资收益回报率,骗保金额超过2000万元,被检察机关以合同诈骗罪批捕。2012年12月,因平安人寿员工在销售时不实陈述,保监会再向中国平安开出罚单。2013年1月,保监会公布2012年保险中介违法违规检查情况,平安财险名列涉案的19家保险公司之首。
而对资本市场的投资者来说,平安证券的劣迹也不遑多让。近期,涉嫌财务造假并上市的万福生科(5.690,-0.23,-3.89%),其保荐人正是平安证券。2012年11月23日,深交所公告,因2012年半年报存虚假记载和重大遗漏,对万福生科及公司全体董监高人员予以公开谴责,并对公司持续督导期间的保荐代表人予以通报批评。早在2011年11月,证监会曾给予平安证券更严厉的惩戒,因胜景山河财务造假上市一事,证监会对保荐机构平安证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撤销了保荐代表人林辉、周凌云的保荐代表人资格。
《时代周报》的统计数字显示,2009年以来,平安证券共保荐98家公司成功上市,其中93家已发布2012年业绩预告的公司中,有47家业绩下滑,业绩变脸的比例超50%。
在中国平安的全金融服务平台中,占据重要序列位置的平安银行,也在2012年爆出了“180万变1万”的事件。在此事件中,平安银行的一位客户,在平安银行以180万元购买了黄金理财产品,最终账户内仅剩一万元。中国平安在对腾讯财经回应此事时,始终坚称银行无责,应追究理财经理个人责任。如今,客户与理财经理的沟通细节已经无法考证,但平安银行不为员工职务行为承担责任的态度,可能即伤了员工的心,也伤了投资者的心。此事并非个案,2012年以来,由理财产品纠纷产生的一系列投诉,一次次地拷问平安银行的信用。
作为中国平安全金融平台的中枢,平安银行承担着打通其他平台客户渠道的作用,代理销售理财产品是其中重要一环,在客户心目中建立品牌形象,是平安银行未来的当务之急。
低成本的违法
即便中国平安旗下各业务平台都存在不同的信用瑕疵,但这并不影响中国平安创造优异的业绩。2012年,中国平安净利润267.5亿元,逆势同比增长18.5%。
究其原因,在中国平安多个业务平台出现违法违规行为时,受到监管部门处罚的,多是相关业务负责人,鲜有对中国平安法人进行处罚。
证监会人士对腾讯财经表示,在公募基金行业中,当基金公司出现违法违规行为时,证监会会给该基金公司下发行政处罚,使得该公司无法发布新产品,无法进行创新型业务。
相比基金公司,中国平安的业务开展并未因“老鼠仓”等违法违规行为止步,较低的违法违规成本,可能令中国平安在内的保险公司,在内控积极性上打折扣。
一家大型保险集团的保险从业人员对腾讯财经表示,保险公司与基金公司不一样,并无法规禁止从业人员持股,所以每家保险公司会对保险资管人员持股规定不一,松紧无序,总体上靠从业人员自律。
实际上,资管人员持股并无不可,美国允许资产管理从业人员持股,但需要对所持股进行严格的报备,同时有严厉的处罚措施来对“老鼠仓”等行为进行震慑。
美国自1988年在《内幕交易及证券欺诈制裁法》中引入了行政罚款制度,自然人和法人均会成为处罚对象。自然人罚金额为10万至100万美元,法人则可被处以高达250万美元的行政罚款。2002年,美国通过《公众公司会计改革和投资者保护法》,违法者可被处以最高达25年的监禁。
中国金融机构过去出现多次“老鼠仓”事件,但获刑者寥寥,大部分人受到的处罚是罚款和市场禁入,且受罚者皆是自然人,更鲜见金融机构法人承担法律后果。同样,金融机构的销售违规行为,也未曾对公司业务构成障碍。
有迹象表明,监管层已经意识到了整个行业违法成本较低的现状。2012年6月,保监会在一次闭门会议中推出13项改革新政征求意见稿,《加强保险资金公平交易防范利益输送的通知》(下称《通知》)的征求意见稿是其中之一。遗憾的是,其余12项大多已经正式落实,而《通知》至今未见踪影。
过去数年,“放松管制、加强监管”一直是保监会挂在嘴边的施政原则,而真正实践这一原则,可能还需要监管机构拿出更多的勇气和决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