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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中基误导性陈述原董事长遭公开谴责

加入日期:2013-3-26 2:26:29

  *ST中基(000972) (000972,前收盘价4.07元)遭新疆证监局立案调查的原因可能已经浮出水面。

  中国银行(601988)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以下简称银行间协会)近日发布公告称,新中基(即*ST中基)作为银行间协会特别会员开展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业务中存在以下违反银行间市场相关自律规则指引的行为。

  新中基作为 “10新中基CP01”和“11新中基CP001”发行人,未能严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要求披露重大关联交易事项:2007~2008年期间,新中基所属子公司新疆中基番茄制品将产品番茄酱销售给天津晟中国际贸易,2007~2010年期间天津晟中国际贸易又直接或通过其他途径将该部分商品销售给新中基的子公司天津中辰番茄制品,上述事项严重影响新中基2007~2011年度的财务报告结果,导致其前期披露的2007~2011年财务报告信息不真实、不准确,已构成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严重损害了投资者利益。上述行为违反了《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规则》(简称 《信息披露规则》)第二条有关规定。

  银行间协会据此认定,刘一作为新中基前任董事长,在其任职期间未能尽职履责,保证公司对外披露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其行为违反了信息披露规则》第二条有关规定,应对新中基财务信息不实的情况承担主要责任。经自律处分会议审议及复审,决定给予刘一公开谴责处分,并处认定不适当人选(期限为永久)。

  昨日(3月25日),《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联系了银行间协会方面,据工作人员介绍,银行间协会是对属于管理范围的人员进行管理的自律性组织,发行人,从业人员等要是受到协会的谴责处罚,其声誉将受到严重的影响,今后想要再发债券就比较困难。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注意到,2012年3月20日,*ST中基发布公告称,由于涉嫌违反证券法律法规,新疆监管局决定对公司进行立案调查。银行间协会上述公告或已为市场揭示出公司被立案调查的原因。

  上海杰赛律师事务所律师王智斌认为,根据银行间协会描述的事实,*ST中基存在虚假陈述行为,在监管部门予以查证后,受损的投资者可以要求索赔,或许新中基会成为又一个因为虚假陈述坐上被告席的上市公司。

  *ST中基的重整正在进行中,其信披违规是否会对重整产生影响?记者就此致电公司证券办,但电话一直占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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