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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部分上市流通提示性公告

加入日期:2013-3-25 4:55:55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按照《招股说明书》和《上市公告书》相关承诺,股东张伟良、严建耀、金曙光、谭承平、王震、丁海富、王文广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为55,890,000股,本次可全部解除限售。现股东严建耀、金曙光、谭承平、王震、丁海富、王文广追加承诺:自2013年3月26日至2013年12月31日分别减持不超过所持首发限售股份的10%,股东张伟良追加承诺:自2013年3月26日至2013年12月31日减持不超过所持首发限售股份的25%,上述股东追加承诺后本次解除限售的数量调整为8,383,500股。

  2、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日为2013年3月26日(星期二)。

  一、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概况

  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股本为15,800万股,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0]119号文核准,向社会公开发行5,3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并于2010年3月23日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交易,公司总股本由15,800万股增加到21,100万股。

  公司于2011年5月7日实施了201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2010年度末总股本21,100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0股,同时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2.5元(含税),公司总股本变更为42,200万股。

  公司于2012年5月31日实施了201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2011年度末总股本42,200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5股,同时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3元(含税),公司总股本变更为63,300万股。

  公司于2012年9月28日实施了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行权期的行权,公司对本次提出申请行权的21名激励对象的243.75万份股票期权予以行权,第一期行权后,公司总股本变更为63,543.75万股。

  二、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条件的股东做出的各项承诺具体内容如下:

  1、在《招股说明书》和《上市公告书》中做出的股份锁定承诺

  (1)张伟良、严建耀、金曙光、谭承平、王震、丁海富、王文广分别承诺:自本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本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本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2)担任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谭承平、丁海富、王文广承诺:除前述锁定期外,在其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二十五,离职后六个月内,不转让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在申报离任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本公司股票数量占其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股票总数的比例不得超过百分之五十,并向本公司及时申报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情况。

  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的上述承诺均得到严格履行。

  基于对公司发展的长期信心,并有利于公司的市值管理,公司管理层一致认为,建筑装饰行业仍面临着持续、快速发展的宏观环境,预期未来仍将保持长期稳定的发展。经股东张伟良、严建耀、金曙光、谭承平、王震、丁海富、王文广申请,张伟良承诺自2013年3月25日至2013年12月31日减持不超过所持首发限售股份的25%,严建耀、金曙光、谭承平、王震、丁海富、王文广承诺自2013年3月25日至2013年12月31日分别减持不超过所持首发限售股份的10%,若承诺期内公司发生送股、公积金转增股本等事项,则按比例对可减持数量予以相应调整。

  三、本次解除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安排和股份性质变动情况

  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数量为7个,申请可解除限售股份的数量为8,383,500股,占本公司股份总数的1.3193%;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时间为2013年3月26日。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股

  


  限售股份

  持有人名称


  持有首发限售

  股份总数


  本次解除限售

  股份数量
本次解除限售股份数量占公司股份总数比例备注
张伟良18,630,0004,657,5000.7330%股东
严建耀6,210,000621,0000.0977%股东
金曙光6,210,000621,0000.0977%股东
谭承平6,210,000621,0000.0977%董事
王 震6,210,000621,0000.0977%监事
丁海富6,210,000621,0000.0977%总经理、董事
王文广6,210,000621,0000.0977%副总经理、董事
合 计55,890,0008,383,5001.3193%

  说明:王震本次申请解除的限售股份总数为621,000股,其中4,200,000股目前仍处于质押状态。张伟良本次申请解除的限售股份总数为4,657,500股,其中16,500,000股目前仍处于质押状态。解除限售后上述股份质押冻结状态保持不变。

  扣除上述股东本次申请解除限售的股份外,其余股份性质将由首发前限售股(个人)变更为首发后限售股(个人),具体如下表所示:

  单位:股

  
股份持有人名称解除限售前追加减持比例承诺后
张伟良05 首发前个人类限售股18,630,00000无限售条件流通股4,657,500
01首发后限售股(个人)13,972,500
严建耀05 首发前个人类限售股6,210,00000无限售条件流通股621,000
01首发后限售股(个人)5,589,000
金曙光05 首发前个人类限售股6,210,00000无限售条件流通股621,000
01首发后限售股(个人)5,589,000
谭承平05 首发前个人类限售股6,210,00000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621,000
01首发后限售股(个人)5,589,000
王震05 首发前个人类限售股6,210,00000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621,000
01首发后限售股(个人)5,589,000
丁海富05 首发前个人类限售股6,210,00000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621,000
01首发后限售股(个人)5,589,000
王文广05 首发前个人类限售股6,210,00000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621,000
01首发后限售股(个人)5,589,000

  四、其他事项

  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份持有人不存在非经常性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情况,公司对其不存在违规担保的情况。

  五、备查文件

  1、《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表》;

  2、《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书》;

  3、 股本结构表和限售股份明细表。

  4、股东承诺函

  特此公告。

  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三年三月二十日

编辑: 来源:《证券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