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3年3月22日,公司披露了《山东高速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临时)决议公告》(编号:临2013-010)和《关于收购云南正林实业集团有限公司44.9%股权及部分债权的公告》(临2013-012)。
由于工作人员失误,其中《山东高速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临时)决议公告》原披露 二、会议以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利嘉实业(福建)集团有限公司进行投资的议案,应更正为二、会议以9票赞成、2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利嘉实业(福建)集团有限公司所持权益的议案。《关于收购云南正林实业集团有限公司44.9%股权及部分债权的公告》原披露的(二)董事会审议情况2013年3月20日,山东高速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临时)以通讯表决召开,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利嘉实业(福建)集团有限公司进行投资的议案》,应更正为2013年3月20日,山东高速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临时)以通讯表决召开,会议以9票赞成、2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利嘉实业(福建)集团有限公司所持权益的议案》。
由此给广大投资者带来的不便,公司深表歉意。
特此公告。
山东高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3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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