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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证券投资者问询事项及回复情况的公告

加入日期:2013-3-2 6:21:14

  特别提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股票自2013年初进入风险警示板交易以来投资者问询的主要事项及公司回复情况如下:

  一、投资者问询的主要事项

  投资者重点关注与问询事项主要包括以下四个方面:(1)公司债务重组情况;(2)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石家庄办事处(以下简称长城公司)购买公司债权情况;(3)公司业绩预告及能否退出风险警示板情况;(4)股民诉讼情况。

  二、公司回复情况

  对投资者有关问询事项,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均予以及时接听、耐心解答、认真回复,并做了要记录。其中,回复情况主要如下:

  (一)公司债务重组情况

  2012年12月31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分别与长城公司签署三份《债务减让协议》,根据协议约定,公司在归还长城公司42030.09万元后,长城公司将相应减免公司债务利息47283.48万元,该协议已经履行完毕(详见公司2013年1月4日临2013-003号公告)。

  (二)长城公司购买公司债权情况

  截至2012年12月31日,长城公司分别购买了建设银行西安雁塔路支行等14家银行拥有的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金融债权,涉及债权本金为53364.91万元,公司已根据《债权转让通知》收妥时间及时予以了公告。(详见公司2012年11月26日临2012-29号、11月28日临2012-031号、12月7日临2012-034号以及2013年1月4日临2013-001号公告)

  (三)公司业绩预告及能否退出风险警示板情况

  经过财务部门初步测算后,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1.3.1条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2012年度报告披露后,公司比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判断是否满足撤销其他风险警示处理的有关条件,并决定是否向上海证券交所申请撤销对公司股票实施的其他风险警示处理及发布相关公告等。

  (四)股民诉讼情况

  王琴霞等148名小股东向陕西省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起诉公司虚假陈述请求民事赔偿一案,经人民法院主持调解,已于2012年12月全部结案,公司已按照《民事调解书》履行了付款义务(详见公司2012年6月9日临2012-12号、12月8日临2012-033号公告)。

  三、风险提示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证券日报》信息披露报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为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公司所有公开披露的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报刊、网站刊登的正式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东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三年三月一日

编辑: 来源:《证券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