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3月19日电 海润光伏(600401)19日晚间发布公告,针对多家媒体提出的业绩大幅下降却慷慨分红质疑做出澄清。称本次现金分红方案合理,程序合规。
近日,多家媒体刊登和引用了关于海润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润光伏”或“本公司”)的文章《海润光伏慷慨分红玄机,阳光集团兵败光伏补承诺》,报道称“海润光伏2012年度实现净利润207.59万元,同比减少99.48%,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公司实际亏损近4亿元,业绩同比下滑252.14%。海润光伏在业绩如此不堪的情况下,依旧推出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7.4元的大红包,而红包的最大受益者恰恰是不堪补偿重负的阳光集团。根据阳光集团之前的承诺,在公司年报披露5日内,以现金方式将利润差额5.07亿补足。可见公司如此慷慨的分红,等于是慷上市公司之慨,解母公司现金之忧”。
澄清公告称,此次现金分红的议案由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全体董事一致表决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该议案尚需由2013年4月1日召开的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为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及时了解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本公司年度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为中小股东针对本次分红发表意见提供了渠道。并表示公司是响应证监会要求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精神,高度重视回报上市公司股东,切实履行分红分配政策。
公司表示,目前资金情况良好,本次利润分配不会影响公司未来生产运营所需的现金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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