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公司设立分支机构不再受数量和区域限制_证券要闻_顶尖财经网
  您的位置:首页 >> 证券要闻 >> 文章正文

证券公司设立分支机构不再受数量和区域限制

加入日期:2013-3-16 10:46:10

  中国证监会15日公布了《证券公司分支机构监管规定》。规定对证券公司设立分支机构不再作数量和区域限制,只要经营规范、具备管理控制能力、不存在重大风险的证券公司,均可设立分支机构。

  规定明确,证券公司设立、收购分支机构,应当具备六方面的条件:治理结构健全,内部管理有效,能有效控制现有和拟设分支机构的风险;最近1年各项风险控制指标持续符合规定,增加分支机构后,风险控制指标仍然符合规定;最近2年未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受到行政或刑事处罚,最近1年未被采取重大监管措施,无因与分支机构相关的活动涉嫌重大违法违规正在被立案调查的情形;信息技术系统安全稳定运行,最近1年未发生重大信息技术事故;现有分支机构管理状况良好;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

  证券公司撤销分支机构的申请获得批准后,拟撤销的分支机构不得新增客户和开展新的业务活动。证券公司应当按照分支机构撤销方案转移客户、了结分支机构业务、关闭分支机构营业场所,并向分支机构所在地证监局提交撤销方案实施情况报告。

编辑: 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