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商务发展“喜忧参半” 代表建议加快立法进行规范_证券要闻_顶尖财经网
  您的位置:首页 >> 证券要闻 >> 文章正文

电子商务发展“喜忧参半” 代表建议加快立法进行规范

加入日期:2013-3-13 21:41:24

  新华网北京3月13日电(记者刘菊花、苏晓洲)全国人大代表、中国电信湖南公司总经理廖仁斌说,去年我国电子商务呈现井喷式发展,与此同时电商不正当竞争、虚假宣传、侵犯消费者隐私权等现象也时有发生,建议我国加快电子商务立法,以增强国家竞争力,保障消费者基本权益,规范电子商务市场。

  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发布的统计数据显示,2012年中国电子商务市场交易总额达8.1万亿,网络购物突破万亿大关。

  廖仁斌认为,在经济全球化快速发展的环境下,电子商务既是未来国际贸易的发展方向,也是各国实现自主创新、积极参与国际竞争的需要。面对这种正在发生的新的经济模式,各国无不从宏观经济政策、基础建设、网络认证机制与金融安全等方面强化应对,积极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在电子合同、电子签名、电子支付、交易安全、消费者权益保护等方面加强立法,为保障和促进电子商务的健康发展提供了法律框架。如美国、欧盟等发达经济体早在本世纪初就制订了完备的电子商务法律体系,新加坡、韩国、马来西亚、印尼、印度等新兴国家也将完善电子商务法作为国家实施信息化战略的重要内容。

  廖仁斌介绍说,为适应电子商务不断发展的需要,我国已经在一些相关法律的制定和修订中加入了电子商务相关内容。但是相对于电子商务快速发展的现状,我国电子商务立法具有明显的滞后性,目前还没有规范电子商务行为的综合性电子商务立法,有关电子交易、交易安全、电子支付、消费者权益保护等法律法规还未制订或完善。如果不及时制订或修订完善,将严重制约我国电子商务市场的健康发展,使我们在国际电子商务竞争中出现被动局面。

  廖仁斌建议,应根据我国电子商务发展现状,对虚拟交易中的电子合同、电子交易安全、消费者保护、电子商务诚信、打击违法犯罪等亟需解决的问题制定具有操作性的规范。同时,更要从法律上明确消费过程中的赔偿责任,制定隐私保护政策与措施,切实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隐私权以及公平交易权等权益。

  此外,他建议我国应从根本上解决电商竞争中出现的虚假宣传、商业诋毁及侵权行为问题,解决该领域不正当竞争的确认和界定问题,结束电商之间的混战局面,优化电子商务市场竞争环境,促进我国电子商务市场健康持续发展。

  作者:刘菊花 苏晓洲

编辑: 来源:新华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