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太阳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2012年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拟向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公开发行不超过8亿元人民币的中期票据。具体内容见2012年8月16日和2012年9月12日公司分别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刊登的《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和《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司本次发行中期票据事宜已于2013年3月8日获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的《接受注册通知书》(中市协注[2013]MTN43号)注册通过,核定公司发行中期票据注册金额为8亿元人民币,注册额度自通知发出之日起2年内有效,由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主承销。公司在注册有效期内可分期发行中期票据,首期发行在注册后2个月内完成,后续发行应提前2个工作日向交易商协会备案。
本次中期票据发行的相关文件已在中国债券信息网(www.chinabond.com.cn)和中国货币网(www.chinamoney.com.cn)上刊载。
特此公告。
山东太阳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三年三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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