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13年2月6日,春节前为困难群众发放一次性生活补贴工作圆满完成。据统计,全国共发放资金236.2亿元,惠及8961.8万城乡困难群众。其中,中央确定的标准为城市低保对象300元/人,农村低保对象200元/人,农村五保供养对象200元/人,优抚对象和建国前老党员360元/人。此外,一些地方还自筹资金,加大投入,用于提高补贴发放标准或适当扩大发放范围。
为确保生活补贴及时、足额发放到位,各地迅速制定发放方案,周密组织实施。许多地方提前预拨或垫支资金,努力做到早布置、早发放。基层民政、财政部门克服时间紧、任务重、人手少等困难,加班加点,全员行动,认真核对对象,通过金融系统及时实行社会化发放;对年老、患病、残疾等行动不便的,基层民政部门组织工作人员上门入户,直接将现金送到他们手中。对于其他低收入家庭,各地通过临时救助、取暖或电价补贴等专项补助和走访慰问等,有针对性地实施救助,帮助解决困难群众吃饭、穿衣、取暖等实际困难。
为让广大困难群众和社会各界及时了解一次性生活补贴政策的具体内容,各级民政、财政部门通过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新闻媒介以及宣传栏、公告栏等群众日常接触的信息媒介,向社会公开补贴政策,通报发放进展情况,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此外,各地还通过实地检查、暗访核实、随机抽查等方式,开展专项督查,确保了补贴资金及时、准确发放到位。来源民政部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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