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一件件腐败案中,公众发现查到的贪官大多有“不正当性关系”,而最近一段时间,他们还发现,拥有多个身份也是涉嫌贪腐案件的特征之一。
如果将身份证比作扑克牌,每个普通人只有一张,但是他们一下子就能打出好几张。
郑州“房妹”一家四口均是双户口,“房姐”龚爱爱一人有4个户口,陆丰市公安局原副局长、现任陆丰市公安局党委委员赵海滨,被实名举报有两个户口,190多套房产。原云南省省委书记、国家电力公司党组书记、总经理高严,早在2002年已外逃到澳大利亚,通缉信息显示,高严拥有“高严”、“高庆林”和“张传伟”等至少3个不同名字的身份证,还拥有四本护照。
上述拥有多个身份者有个共同特征,他们或为官员,或为核心机构高管,他们之所以要拥有多个身份,是因为他们需要在不同场合扮演不同角色,他们甘愿人格分裂,或者是想掩饰,或者是想额外占便宜。
首先,政府规定公务员不得经商,为逃避该规定,自然需要多办户口。政府不让官员经商,是因为一旦官员涉入商业,必然对其他同行产生不公,不利于公平竞争,这和禁止军队经商一个道理。 但在利益面前,往往有人难抵诱惑,额外办理一张身份证,比委托一个代理人成本还要低,即可分身有术,逃避监管。尽管他们有多个身份,但外界却很难分清楚这种区别,既可享受权利带来的资源,又可逃避公务身份带来的风险。
还有一个原因,是为了转移灰色收入,避免资产总量大太过招摇,拥有多个户口,还可以狡兔三窟,增加查处难度。 从这个角度考虑,政府对拥有多个身份的官员监管成本无疑要增加很多,此外,靠灰色收入迅速崛起的阶层,也往往拥有多个户籍,他们在社会中被认为拥有特殊能耐,可以靠贩卖政府关系牟利,他们资产来源不明,拥有多个身份可以分散风险。
当有人还在因计划生育政策没有身份,为升学、结婚犯难时,这些人却可以拥有多个身份。这种不平等,比房产资源占有的不平等后果更严重,房地产占有不平等原因,除了贪腐原因,也与机遇、努力程度、个人能力等因素有关,而身份资源占有不平等,原因却是关系和人脉的差别,是寻租能力不同。普通人在这方面永远比不上既得利益者。
在我国,户籍制度一开始就被当作管控手段,农民被限制在田地中,大城市筑起户籍城墙,这种制度和福利、身份、地位等联系在一起,没有身份证明就意味着在这个国家没有名头,但现在出现的种种案例说明,对既得利益者而言,他们可以轻易拥有多个身份,这些限制就像纸糊的墙一样,而在普通民众面前,这些墙却是坚固的城墙。
作者:余胜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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