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证监局的“监管风暴”曾一度引来社会各界的赞赏。其实,对市场违法违规行为的“零容忍”一直在山东证监局持续。2012年,山东证监局承办正式立案案件5起,其中的4起为自立案件;初步调查事项9起,全部为内幕交易类事项。根据已作出正式处罚决定的正式立案案件数据统计,全年共对55个当事人处以罚款合计约500万元。
然而,在总结2012年工作时,山东证监局局长徐铁首先谈到的却是“监管与服务”。徐铁说,“一年来,我对服务的内涵有了更深认识。归结起来,监管是最好的服务,服务是为了更好地监管,服务完全可以成为有效监管的重要内容。对市场主体服务工作到位,有利于拉近监管者和它们之间的距离,反思我们的工作,也有利于增强它们配合监管的自觉性、主动性。今年,辖区7家企业通过发审委审核,审核通过率百分之百,这与我们对公司的指导服务、对保荐机构工作质量的督导有直接关系。就更多的上市公司而言,我们也在不断丰富着服务的内涵,力求监管之中有服务。”
关于监管与服务,徐铁从以下几个方面对记者进行了详细的说明。
徐铁表示,一是支持符合条件的公司再融资和实施重组。只要公司没有“硬伤”,我们从职责出发,对公司申请都是“放行”的。2012年12家公司实施再融资;其中的4家,在我们此前宣传推动下,感受到公司债这一融资品种的优势,最终借助公司债募集资金70亿元。针对山东黄金(600547,股吧)、鲁银投资(600784,股吧)两家公司拟实施没有先例的重组交易,接到公司请求后,我和相关同志在第一时间跟进指导,提出工作建议,协助论证联络,促进后续工作不再遭遇政策障碍。
二是把面向企业的各类培训项目“搞活”。全年举办内控专题、董监事、董事长、财务总监等培训项目以及拟上市公司片区座谈活动15期。很多时候,报名参加培训人数都超过我们预计数,说明丰富且实用性强的培训内容激发了上市公司主动培训意识,达到了“以培训促规范,以规范促发展”的效果。
三是从“放松管制”出发,属于“公司自治”范畴的,尽可能不予干涉。如对一家公司与大股东合资组建融资租赁公司,对一家公司超募资金使用等情况,都在法规规则框架下进行了审慎研究处理,并提出务实指导意见,使公司少走“弯路”。四是满腔热忱为市场主体提供各种便利。部署工作时,能够通过文件传输实现的,不再召开专门会议;确需开会的,一般采用“片区会”形式,不召开全辖范围的大会,目的是节省监管对象各项成本。年内汇编形成多部(份)各类实用性强的书籍资料,一般都免费提供给各市场主体参阅,受到大家普遍欢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