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韶钢松山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股份过户事项进展情况的提示性公告_证券要闻_顶尖财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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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韶钢松山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股份过户事项进展情况的提示性公告

加入日期:2013-2-26 6:11:39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韶钢松山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已于2012 年3 月24日公告《广东韶钢松山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国证监会核准宝钢集团有限公司公告收购报告书并豁免其要约收购义务的公告》以及《广东韶钢松山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2011年8月22日,宝钢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钢集团)与广东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广东省国资委)签署《广东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和宝钢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广东省韶关钢铁集团有限公司股权无偿划转之协议》,协议约定广东省国资委需将持有的本公司第一大股东广东省韶关钢铁集团有限公司51%的股权无偿划转给宝钢集团。

  截止本公告日,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已经完成,股份转让过户手续仍在办理之中,尚未完成。公司将根据控股股东股份登记过户的进展情况及时披露相关信息。

  特此公告。

  广东韶钢松山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一三年二月二十六日

编辑: 来源:《证券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