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锌业(000751)2月21日晚间公告,辽宁省葫芦岛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13年1月31日裁定受理公司的重整,于2013年2月5日指定锌业股份清算组为管理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的相关规定,管理人已启动债权申报登记及审查工作,截止2013年2月20日,已向管理人申报的债权人共19家,申报债权金额共计人民币885.31万元。此外,与重整相关的资产评估等工作也在进行中。 (《证券时报》快讯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