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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三最火爆个股传闻提前一览(独家)

加入日期:2013-2-20 16:01:53

  传,幕后黑手伪造公章 贤成矿业债务黑洞暂难缓解

  已求证:公司称,受诉讼影响,各类资产被冻结、查封,面临着经营管理经费短缺的实际情况

  由工程款“失踪”引发的贤成矿业(600381)债务黑洞随着调查的不断深入暴露出更多的细节。2012年4月以来,上市公司发生多起诉讼,皆系大股东利用公司及下属控股子公司名义对外借款、担保所致。

  而昨日晚间,贤成矿业发布公告称,经广州市公安机关鉴定,已证实公司控股子公司青海创新矿业开发有限公司、广东油坑建材有限公司、梅州联维亚投资有限公司有关纠纷合同中所使用的公章以及油坑建材和联维亚法人代表的私章均为伪造,广州市公安机关并为此出具了《鉴定结论通知书》。

  2012年,贤成矿业陆续发布一系列诉讼公告,原因都是控股股东利用上市公司及下属控股子公司名义对外借款、担保而先后涉及一系列诉讼。公司经核查后,发现引起上述诉讼中的对外借款、担保合同中所使用的公章存在造假的涉嫌违法犯罪行为,为此公司除要求控股股东针对有关涉嫌违法犯罪行为报案外,也向有关司法机关提出了公章鉴定的申请。

  不过,鉴定落实之前,公司已然受到了案件带来的各种负面影响。因受各类资产被冻结、查封,面临着经营管理经费短缺的实际情况,有小部分案件因未能在交费有效期内缴交鉴定费用而未能完成公章司法鉴定工作;同时也由于所涉及的部分诉讼仍未进入到有关的司法程序,相关司法机构仍未正式受理公司的公章鉴定申请。

  贤成矿业卷入纠纷的详情,在2012年半年报中略有表述,公司称,实际控制股东贤成集团及控股股东西宁市国新部分高管为谋取个人私利,乘两家公司因产业整合有较大资金需求之机,在融资过程中利用西宁国新为上市公司控股股东的地位,通过勾结社会上具有发放高利贷背景的不法分子、虚构创新矿业为借款主体及提供虚假担保等非法方式手段进行违法违规的资金操作等活动。

  分析人士认为,虽然公司取得公安机关的鉴定结论,但是由于前期卷入的纠纷较多,且已有资产被拍卖偿债,因此,借机缓解债务黑洞的机率较小。




  传,长园集团:长和投资套现“孝敬”股东违背承诺被调查

  已求证:1月31日,报道长园集团(600525)控股股东长和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和投资)在承诺的不减持期间,大笔减持4000万股,套现2.4亿元。长和投资违反承诺减持的动机是什么?套现的2.4亿元又去往何处?交易所等监管机构又会作何反应?时至今日,这些问题都有了答案。

  记者获悉,长和投资违反承诺减持目的是给股东分红,李嘉诚间接控股的香港长和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和控股)将分得约1.74亿元(税前)的减持所得;目前上证所、证监局等已就此事展开调查。

  交易所、证监局介入调查

  针对长和投资违背自身承诺减持长园集团(600525)股份一事,记者曾多次致电上证所。上证所相关工作人员表示,1月31日左右,上证所就已将长园集团控股股东违规减持的相关事宜反馈给相关业务部门,业务部门表示会展开具体的监管,并将依据相关规则进行处理。对于“是否那个时候就已经展开了调查”这一问题,该工作人员表示“应该是的”。

  随后记者致电长园集团,公司董秘刘栋表示,长和投资的减持行为曝光后,上证所、证监局等监管机构一直在就该事件进行调查。同时刘栋也表示,应该很快就会有结果。

  长和投资违背承诺减持,其处理结果又当如何?

  上证所表示,上市公司的处理方式有很多种,首先看是否违规,其次看违规在哪里,如果涉及到相关的信息披露需告知投资者的话,上证所会督促上市公司完成信息披露义务;但若以其他方式处理的话,会是上证所和公司之间的内部处理,由上证所直接跟上市公司沟通处理。

  长和投资减持为股东分红

  2012年3月29日,长园集团公告披露,控股股东长和投资增持公司300余万股股票,且在未来12个月内将继续增持,并承诺在增持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公司股份。但令人意外的是,一年承诺期未过,2013年1月28日、29日,长和投资累计减持3908.91万股长园集团股份,套现金额高达2.42亿元。

  长和投资为何会在距离承诺期满前两个月大笔减持?套现所得的2.4亿元进入谁的腰包,用处是什么?就这些疑问,记者曾多次致电长园集团,但并未得到明确的答复。昨日(2月19日),记者再次致电长园集团,这次终于得以释疑。

  刘栋向记者表示,长和投资主要避开了去年3月份增持后的6个月短线交易以及2012年年报披露时间窗口的敏感期,但忽略了12个月内不减持的承诺,是工作疏忽所致。

  至于减持套现的目的,据刘栋介绍,长和投资主要是为了向其股东分红。

  资料显示,李嘉诚间接控股的长和控股持有长和投资72.36%的股份,是长和投资的控股股东。以此计算,长和控股此次分得约1.74亿元(税前)减持所得。

  工作疏忽的结果,长和投资违反了自身承诺的不减持行为,严重损害了广大投资者的利益。

  律师:大股东涉嫌虚假陈述

  长和投资上述行为违反了哪些法律法规?会得到怎样的处理?投资者怎样维护自身权益?为此记者 (以下简称NBD)咨询了上海杰赛律师事务所的王律师。

  NBD:长和投资违反了哪些法律法规?

  王律师:根据司法解释的规定,当信息披露义务人违反证券法律规定,在证券发行或者交易过程中,对重大事件作出违背事实真相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在披露信息时发生重大遗漏、不正当披露信息的行为。

  其中,不正当披露是指信息披露义务人未在适当期限内或者未以法定方式公开披露应当披露的信息;误导性陈述是指虚假陈述行为人在信息披露文件中或者通过媒体,作出使投资人对其投资行为发生错误判断并产生重大影响的陈述。

  本案中,相关方(即长和投资)违背公开承诺减持,由于该减持与投资者正常预期严重不符,极有可能会对证券价格产生重大影响,则该“减持”就是重大事件,对于该重大事件,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在“适当期限内”以“法定方式”披露,如未及时披露的,就构成虚假陈述中的“不正当披露”。

  NBD:长和投资上述行为会对投资者产生怎样的影响?

  王律师:会有不少投资者由于相信“承诺”的严肃性而做出投资决定,违规减持与投资者正常预期严重不符,将使投资者丧失最基本的合理信赖,同时投资者也可能因该欺骗行为遭受投资损失,违规减持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NBD:若上证所、证监会等相关部门认定长和投资、长园集团的虚假陈述后,公司会面临怎样的罚款?投资者又怎样索赔?

  王律师:如证监会认定存在虚假陈述行为的,可对行为人处以“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三十万元以上六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警告,并处以三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的罚款(证券法193条)。”同时,投资者也可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赔偿,但投资者的索赔诉讼以证监会认定存在虚假陈述为前提。

  NBD:上证所告知,一般对公司的处理会有两种形式:直接和公司联系、公开谴责,上市公司是否都应该公告?

  王律师:如是公开谴责,如涉及控股股东或上市公司高管的,上市公司应予公告;上证所也会在其平台上公告其谴责决定。




  传,张裕A销售吃紧提保证金“输血” 补缴通知指其饮鸩止渴

  已求证:“省分公司老总统一口径说全国全年销售额下滑一个多亿,不过其中肯定有安慰情绪的缘故,全面下滑的数字不止如此。”2月19日,一位张裕内部人士向记者透露,而不久前的2月16日,张裕刚在烟台召开由各省总经理参加的销售动员大会,公司2012年销售指标并未完成。

  2月19日,张裕A(000896.SZ)在深交所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上表示,公司2012年10月份及11月份的销售同比有所下降,进一步佐证公司经营层面吃紧的消息。

  事实上,面对销售下滑的事实,本报记者了解到,张裕A正通过提高经销商保证金的方式,缓解公司现金流吃紧现状。但这一自救行为已经引起经销商反弹,被指责饮鸩止渴。

  根据刚刚披露完毕的基金四季报数据,张裕A继续遭遇公募基金“用脚投票”,相比2012年二季报中21只基金重仓持有,2012年四季度末仅剩4只基金重仓持有。曾经机构投资眼里的热门股显然已经辉煌不再。

  张裕A提高保证金自救

  自2012年8月份,张裕A被曝检测出农药残余以来,股价上演“龙跳水”,年跌幅高达42.5%,而2012年经营数据不振无疑为下跌主要原因。

  财报显示,前三季度公司共实现营业收入41.2亿元,同比减少6.57%;实现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11.6亿元,同比减少7.99%。此外由于10月份和11月份销售同比仍有所下降,2012年度业绩下滑已经是大概率事件。

  而经营数据不振已将张裕推向自救的风口浪尖。据上述张裕内部人士透露,2月18日,公司内部通报了部分未完成2012年业绩指标的区域公司,并且对于2013年一二月份指标作出严苛的规定,要求至少完成全年指标的27%。部分未完成2012年业绩指标的区域,譬如重庆等最终承诺一二月份完成全年指标比重更是高达30%。

  除了在经营上加大各区域公司的指标管理,张裕已经对经销商开刀,通过增加押金和保证金的方式回收流动性。

  “2013年一月份开始签合同,从原来我们区分商超、流通、酒店、夜场四类渠道改为市区中高档体系经销商、市区中低档体系经销商和市区非直供经销商三种。原本经销商押金均为2万元,此前夜场已经提高到10万元。在重新划分经销商性质之后,市区中高档体系维持10万元的押金,但是相比夜场,囊括的范围大大提高,等于变相增加的押金数量。”

  与此同时,张裕2012年二季度期间推出从量保证金,按照销售量对所有解百纳产品和部分酒庄酒加收保证金,解百纳6元/瓶,酒庄酒20元/瓶。按照规定次月月底这笔保证金可冲抵货款,这也意味着张裕可以无偿使用这笔资金1-2个月,这笔资金年度总体量估计达到数亿元。

  本报记者从张裕某经销商处获悉,该经销商已经收到张裕公司要求补缴保证金的通知。根据2012年中报显示,报告期内张裕A收到的保证金和经销商押金2900余万元,同期,张裕A应付款项中,应付销售代理商的押金涨至1.56亿元。随着新政策实施,这两项数据在张裕A财务报表中的比重或将大幅增加。

  经销商回应称“饮鸩止渴”

  尽管增加保证金一举旨在缓解公司现金流短板,但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该举措引起的负面作用可能更大。“一些白酒公司为了推广产品都是不断降低经销商保证金,甚至完全取消了经销商保证金,张裕此举可能进一步损害已有的市场份额。”上述经销商对此愤愤不平。

  记者了解到,目前张裕的经营战略主要是利用白酒市场销售不利,促进经销商增加对张裕旗下产品的销售力度,提升品牌市场占有率。不过在连续提高经销商押金和从量保证金额度之后,对经销商铺货工作产生多大的影响目前尚未可知。

  “中西部地区经销商反映可能相比更为强烈,有人已经反映个别经销商已经不再主动投资营销活动。目前这些经销商多数掌握着2-3个红酒品牌的销售,一旦对于张裕产品销售懈怠,造成的市场份额冲击不容小觑。”据上述张裕内部人士透露。

  而根据上述张裕内部人士提供的《2012年1-12月销售系统调整窜货资金回收汇总表》,仅从货款回收情况来看,各省仅新疆自治区回款量超过年计划,其余各省均低于计划指标。最低的湖南、天津和重庆等省市资金回收占计划比重不足70%。




  传,华菱 潍柴股价重挫假“国三”车上路有因

  已求证:时至今日,仍然有假国三汽车行驶在路上,这一消息令原本就低迷的重卡相关行业再次遭遇诚信危机。昨日,本报《假“国三”车偷天换日谜团》报道多台国二发动机现身河北唐山。6名车主通过法院指定的河北省汽车摩托车质量监督检验站鉴定发现,华菱星马(600375.SZ)子公司生产的“华菱之星”牌牵引汽车使用非国三发动机,而潍柴动力(000338.SZ)作为发动机供应商也牵扯其中。

  受此消息影响,华菱星马和潍柴动力股价均出现较大幅度的下跌,其中潍柴动力跌去5.23%,报收26.11元/股。华菱星马亦跌去4.88%,报收8.78元/股。

  在国家明令禁止之后,假国三汽车依然在销售。有分析认为,监管不力、消费者负担重和企业社会责任缺失是最主要的三个原因。

  “中国的阶梯消费特征非常明显,低标车特别是临近报废的低标车,还有可能存在消费空间。且中国大多数家庭还处于第一辆车阶段,车主在购车时对车况、性能不了解,导致有些‘套牌’的低标车,被无良商家所利用。”和君咨询高级分析师张海滨对《第一财经日报》如是称。

  其实,与上海的国四、北京的京五标准相比,国三并不是一个很高的标准,但国三标准为何成为了中国广大卡车司机和部分发动机制造商、车企不能承受之重呢?

  山西省大同市的重卡司机王伟给记者算了笔账,做公路货运的成本包括:购买卡车、油费、过路费、超载罚款、吃饭、人工工资,因为不超载跑长途货运就不赚钱,所以超载罚款也被他视为正常的成本之一。他说:“这里面只有购买卡车的成本可以压缩,其余费用均是固定支出,还在不断上涨。卡车司机也不愿意使用还冒着黑烟的国二发动机,但是现在市场上安装了国三发动机的货车价格普遍要比国二高3万~5万元,确实负担不起。”

  据一家发动机企业人士透露,终端客户卡车司机因为过路费高企,倾向于选择价格便宜的货车,而车企为了降低成本也不愿意采购国三的发动机,国三发动机为了达到更高的排放标准,在成本上面确实比国二发动机要高了不少。

  某轻型发动机企业副总裁还曾告诉记者:“公司在科研上加大投入研究高压共轨技术的提高,能够生产出高于国三标准的产品,但是市场上需要某些明显打国三擦边球的产品时,为了保住市场也能提供。”

  这凸显了企业的社会责任意识淡漠,一位湖南的行业分析师评价称,像潍柴动力、华菱星马这类业内知名公司,更需要以身作则,生产比国家环保要求级别更高的产品,兼顾市场效应与社会责任,着眼未来才能有更大发展,而不应该仅仅只为了眼前利益保住市场。

  对于有汽车生产商认为出现不达标产品是因为过渡期内各地区口径执行不一,张海滨表示,这种情况确实存在,甚至还有不同的汽车公司对同一个法规理解不一样的情况。

  “不过一般而言,只要政策明确,可操作性强,汽车公司都会想办法技改执行,因为他们知道一旦不达标,就不能上市销售,这是硬标准。而且现在汽车公司都在与国际品牌合作,在技术上是不存在问题的。”

  监管不力则是假国三大行其道的另一个原因。此前,媒体曾经报道过中国重汽、精功汽车均曾经生产销售过安装假国三发动机的车辆,但是屡次曝光又屡次出现的假国三发动机则暴露出监管的漏洞。据了解,目前在一些地区,对于更改车辆大架号、套牌上路等利益链条,监管仍为真空地带。对于媒体曝光的假国三发动机,执法机构一般也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大气污染防治法》罚款了事。

  “对于又不投入技改又舍不得直接购买配件的汽车公司,监管部门要敢于亮黄牌。”张海滨说。

  今年,柴油汽车将由国三排放阶段向国四排放阶段迈进。又将经历一个过渡期。中国保护消费者基金会打假委投诉部主任贾宁曾针对卡车用户在庞大集团买到假国三车的这一类似事件上指出,在即将升级国四的关口上,相关部门对于国二升级国三引发的种种问题应谨慎对待,要严格执法,“不然最后受害的还是这些老百姓消费者”。




  传,西安饮食去年净利大降逾六成

  已求证:昨晚,西安饮食(000721.SZ)发布2012年度业绩快报称,公司去年全年营收6.63亿元,比上年同期6.72亿元下跌1.27%,而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则大幅下跌,为1364万元,同比减少61.84%。即便减去上一年股权转让获得的收益,去年净利润也几乎没有增长。

  虽然西安饮食于同日发布了因纳税先进获当地政府补贴的公告,但这并不能遮掩企业去年净利润大跌六成的事实。虽然西安饮食在公告中强调,净利润大跌主要原因为上年同期完成全资子公司西安老孙家饭庄营业楼项目有限公司股权转让事宜,获2225万元投资净收益影响所致,但如果上年归属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3576万元减去这部分收益,剩下1351万元,对比去年净利润1364万元,也几乎没有增长。

  业内人士分析,去年行业寒冬下,餐饮企业普遍陷入低迷,特别是中高端餐企面临较大困难,虽然西安饮食目前开拓了食品加工、娱乐休闲等业务,但业绩依旧难见起色。随着今年国家限制三公消费,中央先后出台“八项规定”、“六项禁令”,并要求餐饮业贯彻执行中央“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精神,中高端餐饮将面临更大困境。

  中国烹饪协会调研显示,春节期间高端餐饮、会所等生意冷清,营业收入普遍比去年同期下降20%左右,一些企业下降幅度超过30%。




  传,乐通股份遭控股股东减持500万股 股价砸跌停

  已求证:乐通股份(002319)用了两个半月时间,股价从7.77元飙升至18日的高点25.42元,立即成为市场焦点。昨日该股再度引起关注,但原因是股价出现跌停。

  记者注意到,公司在2月18日、19日均现身大宗交易平台,分别被抛售500万股和400万股。20日公司公告称,控股股东新疆智明(由珠海智明更名而来)19日通过大宗交易平台减持公司股份500万股。

  连续两日被抛900万股

  记者注意到,2月18日乐通股份突然登陆大宗交易平台,华泰证券旗下的南通如东人民路营业部以及海通证券牡丹江海林林海路营业部分别卖出公司股份256万股和144万股,合计400万股,为总股本的4%,而接盘方则来自申银万国上海海宁路营业部,成交价格均为22.33元,折价7%。

  昨日乐通股份再度登陆大宗交易平台,光大证券佛山绿景路营业部接力出手完成3笔交易,卖出500万股,成交价格21.62元,与收盘价相同。接盘方之一仍是申万上海海宁路营业部,吃进400万股。

  连续两天的减持让投资者有点缓不过气,纷纷询问卖方到底是谁?

  记者注意到,2013年1月22日,珠海智明发布公告称,将减持超过500万股但不超过1900万股的乐通股份,同时将此前12个月的减持时限改为自2013年1月22日起的6个月内。

  时间大大缩短,似乎令人嗅到控股股东强烈的减持愿望,而实际情况也印证了这点。据乐通股份今日(2月20日)公告称,控股股东新疆智明正是2月19日大宗交易平台500万股的卖家,卖出理由则是理财及自身发展的需要。值得注意的是,减持过后控股股东的持股比例将低于30%。对此,乐通股份证券部工作人员对记者表示,这种情况大股东已经考虑到,但减持原因公司方面并不清楚。

   市场疑二股东率先减持

  需要指出的是,在这份公告中,新疆智明并未表示2月18日发生的400万股也是其所为,那么,另外的卖家又是谁呢?

  从2月18日的卖出情况来看,当日共计8笔交易,从两营业部分别卖出的256万股和144万股交易量来看,并不容易锁定卖方是谁,因为乐通股份2012年年报显示,除控股股东外,有7名股东持股量均超过144万股,还有2名股东持股量超过256万股。

  但有一个细节值得注意,在2011年1月、3月和8月,公司第二大股东马苑文也通过大宗交易平台减持了乐通股份,而从公开信息来看,其所使用的营业部正是海通证券牡丹江海林临海路营业部。截至2012年12月31日,马苑文仍以455万股的持股量位列乐通股份第二大股东宝座。因此有分析人士推测,不排除18日大宗交易的卖出系马苑文所为,但这一猜测并未得到相关方面证实。




  传,何学葵提出上诉 *ST大地暂停上市风险激增

  已求证:投资者对*ST大地(002200)年报被非标等担忧或将变成现实。2月8日,公司发布的公告中,除公示因欺诈发行被罚款,前董事长领刑十年等信息外,还提示如果被告何学葵等人提出上诉,案件重新审理结果将存在不确定性,可能导致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2012年年报出具非标意见,且面临民事诉讼索赔。而随着昨日晚间的一则公告,这一隐忧再度浮出水面。

  公司称,何学葵、蒋凯西、庞明星、赵海丽、赵海艳已对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判决书》提出上诉,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案件一审判决未能生效,二审时间及最终判决结果存在不确定性。由此,公司股票可能存在因重大违法行为导致暂停上市的风险,且有2012年年报再度被会计师事务所非标的可能。

  威诺律师事务所杨兆全律师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分析,股民对*ST大地提出民事索赔,或许需要等至案件的最新审理结果出台。而上市公司也称,将积极采取措施应对可能因案件导致的投资者民事诉讼索赔带来的影响。

  除警示诉讼带来的风险外,*ST大地还称,公司积极采取了调整经营团队、加强内部控制、规范业务运作、稳定经营业务和拓展市场等措施,目前,公司经营团队稳定,生产经营正常。




编辑: 来源:华讯财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