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报讯(记者杨小丹)上交所昨日发布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直通车业务指引》,并自2013年7月1日起实施。直通车将实现上市公司自行登记公告并直接披露,上交所对直通车公告实行事后监管,不进行事前形式审核。
上证直通车实施后,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方式将发生重大变化,上市公司作为信息披露义务人,将完全自主地控制其信息披露流程。
上证直通车实施后,投资者获取上市公司公告信息的时间将较以往有明显的提前。直通车公告将在当日15:30起直接在上交所网站披露。
不过,对于涉及业务操作和并购重组、破产重整、退市、再融资等重大事项仍保留事前形式审核,暂不予实施直通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