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2月19日讯 记者李光磊报道 上交所今日公布了《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实施细则》),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据了解,《实施细则》在现有监管措施的基础上,新增了要求公开更正、澄清或者说明、要求限期改正、要求公开致歉等7类监管措施。 与此同时,《实施细则》归纳了违规行为类型,将监管对象违反股票上市规则的行为,总结归纳为信息披露方面、规范运作方面和其他方面3种类型。
本报北京2月19日讯 记者李光磊报道 上交所今日公布了《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实施细则》),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据了解,《实施细则》在现有监管措施的基础上,新增了要求公开更正、澄清或者说明、要求限期改正、要求公开致歉等7类监管措施。
与此同时,《实施细则》归纳了违规行为类型,将监管对象违反股票上市规则的行为,总结归纳为信息披露方面、规范运作方面和其他方面3种类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