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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2012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3年预算草案报告

加入日期:2013-2-19 14:09:18

  一、2012年全省和省本级预算执行情况

  2012年,面对复杂严峻的经济形势,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省上下坚持主题主线和稳中求进总基调,着力稳增长、调结构、抓改革、惠民生、促和谐,经济社会各项事业发展取得了新的成绩。在此基础上,全省和省本级预算执行情况良好,财政工作取得新进展。

  (一)全省和省本级预算变动情况

  2012年全省和省本级预算经省十一届人大六次会议审查批准后,各市县人民代表大会相继批准了本级预算,省政府于2012年9月汇总各市县的预算报送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备案。在预算执行中,根据财政部追加转移支付及各级预算调整情况,全省和省本级预算作了相应变动。2012年全省一般预算收入为1379.26亿元,与备案预算一致;因中央转移支付补助增加342.08亿元,各级用当年超收、上年净结余及调入资金等安排支出增加160.39亿元,全省一般预算支出由2673.83亿元变动为3176.3亿元。省本级一般预算收入为353.36亿元,与备案预算一致;因中央转移支付补助增加342.08亿元,用上年净结余安排支出10.92亿元,当年列收列支的专项收入超收等安排支出32.14亿元,增加各市县转移支付补助相应减少省级支出300.92亿元,省本级一般预算支出由752.93亿元变动为837.15亿元。

  (二)全省和省本级预算执行情况

  2012年全省一般预算收入完成1516.39亿元,为预算的109.9%,增收302.96亿元,增长25%;一般预算支出执行2761.47亿元,为变动预算的86.9%,增支397.62亿元,增长16.8%。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和就业、住房保障、文化体育与传媒、农林水事务、城乡社区事务、节能环保、粮油物资储备及公共交通运输等民生支出规模占到全省一般预算支出总量的81.6%。省本级一般预算收入完成404.21亿元,为预算的114.4%,增收82.05亿元,增长25.5%;一般预算支出执行715.31亿元,为变动预算的85.4%,增支85.44亿元,增长13.6%。初步汇总2012年全省和省本级预算执行情况,全省可实现当年收支基本平衡,省本级略有结余,部分市县可消化一部分赤字。

  2012年全省政府性基金收入完成802.23亿元,为预算的118%,增长10.9%;基金支出执行739.8亿元,为预算的60.8%,增长13.7%。省本级政府性基金收入完成297.3亿元,为预算的107.1%,增长4.8%;支出执行249.64亿元,为预算的57.6%,增长10.9%。

  上述预算执行数字在全省决算汇总后,还会有些变化,具体结果待各级决算编制完毕后再向省人大常委会报告。

  回顾过去一年,全省各级财政部门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加强财政调控稳增长促转型,优化支出结构保重点保民生,推进科学理财提效能增效益,全力服务我省转型跨越发展大局,全省财政收入任务超额完成,重点支出得到有力保障,为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这是省委、省政府正确领导、亲切关怀的结果,是省人大、省政协依法监督、民主监督的结果,更是全省人民团结奋斗、共同努力的结果,全省各级财税部门为此也做了大量扎实有效的工作。

  1、持续发力稳增长,努力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

  认真贯彻执行中央和我省一系列稳增长政策措施,全力拉动经济平稳较快增长。一是清费减税稳增长。提高增值税、营业税起征点至国家高限,对小微企业给予企业所得税优惠,清理取消9项行政事业性收费。二是扩大投资稳增长。累计筹措资金396亿元,集中支持公路、铁路、大水网等重点工程建设。新设立3支创业(风险)投资基金,引导带动社会资本投向新材料、节能环保和高新技术服务等产业。三是拉动消费稳增长。提高了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和城镇就业人员最低工资标准,提高了优抚对象和五保供养对象财政补助标准,落实了提高个人所得税免征额政策。对蔬菜和部分鲜活肉蛋产品批发零售免征增值税,及时启动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认真落实价格调控基金、商品储备补贴及临时价格补贴政策,支持稳定物价。深入实施了“家电下乡”、“万村千乡市场”等促消费工程。四是帮扶企业稳增长。联合有关部门制定出台《关于大力扶持创办微型企业的意见》,设立了小微企业扶持基金和贷款风险补偿专项资金,强化了中小企业融资性担保体系建设,扩大了中小企业发展资金规模,进一步完善了扶持中小企业发展的财税政策体系。全年拨付资金12.97亿元,助推中小企业发展壮大。五是均衡财力稳增长。进一步完善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对县级税收收入年新增部分给予奖励;制定了《山西省革命老区转移支付资金管理办法》,加大了对革命老区的转移支付力度。2012年共下达省对市县各类转移支付资金约907.86亿元,增长18%。

  2、把握重点促转型,推动经济发展方式加快转变

  一是优化产业结构。拨付资金34.5亿元,支持发展资源地区转型和接替产业项目494个,扶持先进装备制造等新兴产业项目229个,对焦化行业兼并重组、产能置换和产品深加工予以贴息补助,支持开展“晋善晋美”旅游宣传促销活动和景区开发建设。拨付资金27亿元,支持国有企业深化改革、结构调整。

  二是推进节能减排。拨付资金27.54亿元,支持重点节能工程建设,完成北方采暖区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1200万,新增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面积300万,对淘汰落后产能项目给予补偿,支持实施了节能重点循环经济、资源节约重大示范项目及重点污染治理工程,推进了全省65个黄河、海河流域县及重点镇的城镇污水处理设施配套管网建设,强化了重点行业、重金属污染防治和主要污染物排放治理。

  三是支持生态建设。下达资金20亿元,支持三河三湖水污染防治、汾河水库湖泊生态环境保护试点、跨界断面水质考核生态补偿奖励及水土保持,推进实施造林绿化工程和天然林保护二期工程,支持森林资源保护、生态效益补偿和林业生态建设,对重点生态功能区涉及县和一些生态建设较好的县进行奖补,支持太原市环境综合治理。

  四是促进科技创新。落实科技创新所得税优惠政策,对经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给予20%的低税率优惠,对企业研发费用加计50%的税前扣除。加快实施科技重大专项,加大对基础研究、星火计划、国际科技合作项目和科技成果推广项目的支持力度,推动国家重点实验室、省属科研院所中试基地和科研机构能力建设,全年财政科学技术支出达33.16亿元,增长22%。

  五是助力综改试验。认真实施转型综改试验区建设财政部门专项行动方案和财税专项实施意见,支持22个产业转型园和科技创新园建设,对“一市两园”基础设施改造、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和园区转型项目给予财政奖励、贷款贴息或投资补助;建立园区资源综合利用企业认定绿色通道,确保符合条件的企业全面享受国家资源综合利用产业税收优惠政策。积极争取国家支持,设立了太原武宿综合保税区。支持第四届能博会、首届晋商大会和其他招商引资活动成功举办。

  3、多措并举助“三农”,推进城乡统筹发展

  2012年,全省财政农林水事务支出达309.91亿元,增长28.4%。

  重点扶持助农民增收致富。在全面巩固和落实中央及我省各项强农惠农富农政策的基础上,支持我省再出台小杂粮、设施蔬菜、山老区“一村一井”、移民搬迁补贴等10项惠农新政,新增补贴资金31.4亿元,资金总规模达50亿元。将薯类纳入粮补范围,按每亩60元标准补贴,小麦、玉米、杂粮补贴标准分别提高了20元、17元和37元;10.33万户农民购买农机具享受到财政补贴,支持培训42.5万名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对产粮(油)大县、设施蔬菜大县、生猪生产和调出大县实施财政奖补,扶持设施蔬菜、标准化果园和规模化猪场建设,支持深化集体林权改革,加快农民增收致富步伐。

  夯实基础助农业增产增效。支持改造中低产田39.56万亩,治理大同盆地盐碱地4.06万亩,建设高标准农田22.5万亩。支持重点水利工程建设,加大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及中小河流治理力度。继续推进实施以“513”工程为重点的特色农产品加工产业支撑项目建设和现代农业示范区、雁门关生态畜牧经济区建设,支持发展4000个“一村一品”专业村和60个“一县一业”基地县。推动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农业技术推广和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深入实施农业保险保费补贴政策,及时保障了抗旱保墒、防洪度汛、农作物病虫害监测和防控等经费需要。

  深化改革助农村社会发展。两年累计投入300亿元,支持建成农村新的“五个全覆盖”工程。当年投入5亿元支持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全面实施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清理化解其他公益性乡村债务试点工作有序启动,成功争取成为全国构建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试点省份。村级管理费提高到村均5万元。下达扶贫资金19亿元,支持实施吕梁山、太行山集中连片特困地区扶贫攻坚,完成290个村整村推进、10万人易地扶贫搬迁任务,产业扶贫、教育扶贫和科技扶贫成效显著。

  4、集中财力惠民生,努力提高人民群众生活水平

  增投入促教育惠民。全省财政教育支出执行559.41亿元,增长32.6%,占公共财政支出的比例达到17.7%,超额完成财政部下达我省考核指标,有力地支持了各类教育统筹发展。支持新建和改造一大批幼儿园,在70个县开展了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21个集中连片贫困县实行了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农村义务教育特岗教师工资待遇全部落实到位。支持解决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问题。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政策扩大到所有农村学生。普通本科院校生均经费由9000元提高到12000元。支持高校新区基本建成。

  强政策促就业社保惠民。全省财政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执行354.97亿元,增长10.4%。落实了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农村转移劳动力、城镇就业困难群体就业创业的各项扶持政策,全省城镇新增就业大幅增加。城乡居民养老和低收入群体基本生活保障实现制度全覆盖,320万名60岁以上老人领到了养老金,246万城乡低保对象和五保供养对象实现应保尽保。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实现“八连增”,月人均达1876元。

  推改革促医药惠民。全省财政医疗卫生支出执行179.59亿元,增长12.5%。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实现制度全覆盖。新农合和城镇居民医疗保险财政补助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240元。支持推进县域医药卫生一体化综合改革和县级公立医院改革,基本药物制度试点范围扩大到非政府办社区卫生机构,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稳步实施,城乡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保障机制进一步完善。

  抓到位促安居惠民。全省财政住房保障支出执行86.81亿元,增长2.3%。认真落实各项财税扶持政策,积极拓宽渠道筹措保障性住房建设财政性资金,支持开工建设各类保障性住房40.9万套,竣工18万套,又有60多万名住房困难群众圆了安居梦。

  抓关键促文化惠民。全省财政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执行60.38亿元,增长25.3%。认真落实支持文化改革发展各项财税政策措施,推进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农家书屋等重点文化惠民工程深入实施,公益性文化设施继续免费开放,农村文化体育场所建设成效显著。支持深化文化体制改革和文化产业发展,非时政类报刊出版单位转企改制稳步推进,163家国有文艺院团完成改革任务;六大文化集团健康运营,舞台艺术精品创作再结硕果。文化遗产和重点文物保护继续加强。

  保运转促和谐惠民。稳步实施政法经费保障体制改革,基层政法部门建设得到明显加强。继续加大食品安全监管经费投入,加快推进全省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支持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按照每年每个社区3万元的标准建立了城市社区事务一般性转移支付制度。进一步加大应急救灾财政保障力度,增强基层应急救灾能力。

  5、科学精细强管理,积极提升财政管理绩效

  推进法制建设。认真开展《山西省农业综合开发条例》立法后评估及新颁布的《山西省会计管理条例》贯彻落实工作。继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强行政审批窗口建设和行政审批电子监察,规范行政审批网上审批事项。

  深化财税改革。继续完善省以下财政体制,将我省第一批22个扩权试点县(市)全部纳入省直管县财政管理体制改革范围。加大专项资金清理力度,扩大一般性转移支付规模。深化部门预算改革,提高预算年初到位率和编制完整性。全省11个市本级和131个县区(含开发区)完成或启动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市县级全部完成了会计集中核算转轨任务,11个市本级和107个县(市、区)非税收入收缴管理进入改革试点,公务卡制度改革覆盖范围扩大到省直111个一级部门、975个基层预算单位和全省98%的县。政府采购监管水平和效率进一步提升。初步实现对全省政府性债务的全口径管理和动态监控。

  完善预算管理制度。积极健全政府预算体系,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工作稳步推进。对省直部门预算执行进度实施量化考核,对省级单位与单位之间的转账与现金提取实行动态监控,财政结余资金特别是省级政府采购结余资金管理进一步加强。预决算信息公开和预算支出绩效评价试点工作扎实开展。

  严格财政监督。对能源企业、粮食企业、中等职业教育学校、医疗卫生服务机构以及保障性住房项目建设单位的会计信息质量进行了专项检查,对新的“五个全覆盖”工程、保障性安居工程等重点民生项目的政策执行和财政补助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跟踪监督。继续巩固和深化“小金库”治理成果,实现了由专项治理向常态化监管的转变。加强会计行业监管,规范了财务会计秩序。

  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看到财政运行和财政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财政增收基础不够稳固,各方面事业发展对财政投入的要求越来越高,财政收支矛盾凸显;财政支出结构调整难度加大,财政管理仍需加强,资金使用效益有待进一步提高;部分地区偿债压力较大,财政潜在风险不容忽视等等。这些问题事关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大局,需要高度重视,采取有效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二、2013年全省和省本级预算草案

  201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实施“十二五”规划承前启后的关键一年,也是全面推进转型综改试验区建设的重要一年。安排和完成好今年的财政预算,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按照国务院关于2013年预算编制的通知精神,综合考虑我省今年财政经济发展的各种因素,2013年全省财政预算安排总的指导思想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和省第十次党代表大会及全省经济工作会议决策部署,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主题主线,坚持稳中求进,继续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深化财税制度改革,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提高财政管理绩效,厉行节约,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着力支持转型综改形成新的经济发展方式,为促进我省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做出新贡献。

  贯彻上述指导思想,2013年全省和省本级预算草案如下:

  全省一般预算收入1698.4亿元,比上年完成数增长12%;全省一般预算支出2570.91亿元,比2011年向省人大常委会备案预算同口径增长18.3%(剔除中央专项转移支付提前下达数后同口径比较,下同)。全省一般预算支出的主要项目安排情况是:一般公共服务242.54亿元,增长15.8%;公共安全139.28亿元,增长18.5%;教育526.33亿元,增长20.9%;科学技术34.42亿元,增长20.3%;文化体育与传媒46.18亿元,增长19.2%;社会保障和就业400.61亿元,增长17.8%;医疗卫生170.4亿元,增长18%;节能环保84.46亿元,增长19%;城乡社区事务147亿元,增长18.9%;农林水事务260.73亿元,增长21.2%;交通运输124.57亿元,增长19.1%;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32.02亿元,增长18%;国土资源气象等事务110.52亿元,增长13.3%;住房保障支出33.84亿元,增长18.1%;预备费29.6亿元,增长16.9%;其他支出145.08亿元,增长14.2%。上述全省预算草案为省代编预算,待市县人代会开过之后,省财政将汇总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批准的预算,再加上上年结转支出,一并报省人大常委会备案。

  省本级一般预算收入419.02亿元,比上年完成数同口径增长10.7%。省本级一般预算支出631.01亿元(其中:当年财力安排支出427.8亿元;中央提前下达转移支付安排支出203.21亿元),比2012年向省人大常委会备案预算同口径增长8.3%。省本级主要支出项目安排情况是:一般公共服务53.61亿元,增长8.1%;公共安全26.96亿元,增长14%;教育75.22亿元,同口径增长10%;科学技术7.43亿元,增长10.6%;文化体育与传媒11.64亿元,增长12%;社会保障和就业99.01亿元,同口径增长7.6%;医疗卫生17.74亿元,同口径增长19.4%;节能环保19.43亿元,同口径增长19.9%;农林水事务114.5亿元,同口径增长13.8%;国土资源气象等事务20.83亿元,增长2%;粮油物资储备事务支出11.3亿元,增长3.4%;预备费5亿元,增长11.1%。

  2013年全省政府性基金收入安排805.45亿元,其中:煤炭可持续发展基金收入190亿元;基金支出804.45亿元。省本级政府性基金收入283.57亿元,其中:煤炭可持续发展基金收入121亿元;基金支出291.57亿元。

  2013年除一般预算和政府性基金预算外,省本级还编制了国有资本经营预算。2013年省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安排5亿元,其中:利润收入2.61亿元,股利股息收入2.39亿元;支出安排5亿元,主要用于国有企业转型发展资本性支出和省属国有企业破产清算。

  2013年全省财政收入计划安排增长12%,比上年收入计划增幅调低3个百分点,主要是考虑了以下因素:一是作为能源原材料大省,我省煤炭、焦炭、冶金、电力等传统产业外部市场依赖程度强,受国内特别是东部地区经济增速放缓的不利影响,我省主导产业普遍面临市场需求减弱、产品价格下跌、企业生产经营成本上升和企业利润空间收窄等压力,且我省多数新兴产业尚处于培育成长阶段,新的经济增长点还不够多,预判2013年全省经济财政形势仍不容乐观,财政增收面临较大压力。二是目前我省处于转型跨越发展和城镇化建设快速上升期,将会释放出巨大的消费和投资需求;经济结构调整和稳增长政策效应的持续释放将会带来更多的产出效益,为财政收入增长打下好的基础。综合考虑以上因素,为完成“十二五”期间我省财政收入翻番目标,更加有力的保障经济社会转型跨越发展需要,本着积极稳妥、留有余地的原则,2013年全省财政收入计划按增长12%安排。

  三、2013年财政工作任务

  (一)优化调控方式,推动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一是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稳增长。落实好结构性减税、投资抵免、稳定进出口和其他各项税费减免政策,清费正税,严格控制新增行政事业性收费,切实减轻企业和社会负担。积极争取地方政府债券资金,积极争取项目资金,认真落实地方配套资金,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四两拨千斤”作用,广泛调动各类市场主体的投资积极性,多渠道、多种方式筹措资金,支持重大基础设施、产业开发、民生社会事业工程和其他重点工程建设。

  二是支持扩内需促消费。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增加城乡居民收入,增强居民消费能力;稳步提高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改善居民消费预期;落实消费惠民政策措施,促进消费结构升级,培育新的消费增长点;支持商贸流通体系建设,改善居民消费环境。

  三是扶持实体经济发展。继续支持国有企业深化改革和国有经济布局调整。统筹使用扶持中小微企业发展各项专项资金和创业(风险)投资基金,支持面向中小微企业的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支持扩大面向中小微企业的融资性担保业务规模并降低收费标准,支持金融机构加大面对小微企业的信贷支持力度,促进中小微企业特色发展、聚集发展。

  四是促进产业结构优化。进一步发挥煤炭工业可持续发展试点政策的积极效应,支持巩固发展煤炭资源整合煤矿兼并重组成果,支持加快构建以煤炭等资源为优势的全产业链,支持发展煤基特色产业。进一步发挥财税政策体系的引导调节作用,推动焦化、冶金、电力、建材等传统产业通过总量控制、产能置换、上大关小、淘汰落后等方式,加快整合重组进程,实现做大做强;推动新兴产业“512”工程和服务业“1511”工程顺利实施,促进新兴产业和现代服务业成为我省多元发展的支撑产业。

  五是增强科技创新能力。加大科技投入,带动全社会提高研发经费占GDP的比重。保障科技重大专项顺利实施,支持做好太榆科技创新城这篇大文章,支持重点学科建设、科学技术研究开发、科技成果转化应用,促进科技资源合理布局、共建共享,切实增强创新发展新动力。

  六是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充分发挥财政奖补、税费调节、政府采购等财税政策功能,推进重点行业、重点企业、重点领域节能工作,支持节能技术、设备、产品推广,支持减排治污,促进资源综合利用和经济循环发展。加大环境保护投入力度,推进跨界水质断面考核机制及排污权交易,继续实施农村环境集中连片整治,努力改善环境质量。加强矿产资源和土地收入的管理,支持地质灾害治理、矿山环境治理及土地治理。完善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制度并提高补偿标准,巩固退耕还林成果,实施天然林保护二期工程,支持全年营造林450万亩以上。

  七是推进城镇化进程。加强财政促进城镇化政策措施的探索研究,把促进县域经济发展与加快城镇化步伐结合起来,把提高基本公共服务水平与推进城镇化建设结合起来,把支持城乡一体化与促进城镇化发展结合起来,选好财政支点,努力激发城镇化带动内需扩大的潜力。进一步完善相关财税政策,大力支持太原市率先发展。

  (二)增加支农投入,全力支持加快城乡一体化进程

  一是支持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切实加大对农田水利建设的财政支持力度,解决好农业灌溉、中低产田改造、高标准农田建设和防汛抗旱等现实问题;实施产粮(油)大县奖励政策,促进粮食稳产增产;完善扶持农产品高产优产政策体系,支持种业发展和防灾减灾稳产技术推广,支持农作物病虫害统防统治、畜牧业发展和“菜篮子”建设,扩大农产品有效供给。推进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促进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和新技术推广,不断提升农业物质技术装备水平;增加农业保险保费补贴品种,落实和完善农村金融奖补政策,进一步增强农业可持续发展能力。

  二是支持发展特色现代农业。整合财政支农资金,推动省以下项目审批权下放,扎实推进现代农业示范区和雁门关生态畜牧经济区建设,支持“一村一品”、“一县一业”和现代农业示范县建设,启动实施粮食、杂粮、畜牧、设施农业、果业、中药材、酿造等七大产业振兴和翻番工程,深入推进以“513”工程为重点的特色农产品加工产业支撑项目建设。

  三是支持农民多渠道增收。完善粮食风险基金政策,健全主要农产品补贴和收储制度,促进农产品价格理顺,让种粮务农获得合理利润;稳定完善强农惠农富农政策,增加农机购置补贴规模,推进农机更新报废试点,落实农资综合补贴动态调整机制,使务农种粮有效益、不吃亏、得实惠;着力培养新型经营主体,既注重引导一般农户提高集约化、专业化水平,又扶持联户经营、专业大户、家庭农场;着力培育新型农民合作组织和多元服务主体,促进支农项目与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有效对接,通过提高组织化程度,实现农业发展与市场的有效对接。积极开展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和教育扶贫,提高农民生产技能和转移就业能力,拓宽农民增收渠道。加大扶贫投入力度,支持实施太行山、吕梁山两大连片特困地区扶贫规划,推动11万农村贫困人口易地搬迁,保障干部下乡住村包村增收活动顺利开展,增强贫困地区、贫困人口自我发展能力。

  四是深化农村综合改革。加快推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促进城乡要素平等交换,有序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维护好农民合法权益。深入推进乡镇机构、集体林权等农村综合改革。扎实开展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开展清理化解其他公益性乡村债务和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试点。完善村级组织运转经费保障制度。

  五是推进新农村建设。巩固提升“十个全覆盖”建设成果,支持新农村建设,建设美丽乡村,进一步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

  (三)加大投入力度,全力支持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事业建设

  支持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严格落实中央核定我省的财政教育投入目标,重点加强教育资金使用管理。支持新建改扩建200所标准化公办幼儿园。落实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和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计划,实施中小学标准化建设工程,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支持建设标准化县级职业教育中心,继续推进我省高校强校工程和重点学科建设。认真落实贫困学生教育资助政策,积极帮助进城务工人员解决子女就近入学问题。

  推动实现更高质量的就业。大力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和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健全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加强职业技能培训,努力解决好农村转移劳动力、城镇困难人员、退役军人和高校毕业生等群体的就业问题。支持多渠道开发就业岗位,充分发挥小额贷款担保基金、社会保险补贴、岗位补贴和税费减免等财税政策的激励作用,深入实施创业扶持计划,以创业带动就业。

  统筹推进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巩固新型农村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全覆盖成果。完善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和关系转移接续办法,稳步提高统筹层次和保障水平。按照10%的标准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每人每月再提高10元,城乡低保保障标准每人每月再分别提高30元、24元,继续提高优抚对象补助标准。切实做好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工作,推进厂办大集体改革,支持企业做好政策性关闭破产工作。完善社会救助体系,支持发展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进一步加大对城市困难群体救助的支持力度。

  支持提高人民健康水平。新农合和城镇居民医疗保险财政补助标准提高40元,达到每人每年280元。支持开展城乡居民大病保险试点,推动各项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相互衔接。支持扩大县级公立医院改革试点,推进县域医药卫生一体化综合改革,在试点县全部实施药品零差率销售,推进基本药物制度向非政府办基层医疗机构延伸,支持实施好国家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健全城乡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体系,推进以全科医生为重点的基层医疗卫生人才队伍建设,支持开展好城乡医疗救助。

  大力支持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认真落实资金来源渠道,特别是要按规定将土地出让收益和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用于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实施相关税费减免优惠政策,降低建设成本;通过投资补助、贷款贴息、资本金注入等方式,吸引银行贷款、社会资金参与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支持全省再开工建设城镇保障性住房18万套,建成18万套,改造农村困难家庭危房10万户,完成城市和国有工矿集中连片棚户区改造任务,启动农村住房抗震改造试点。

  支持推动文化大发展大繁荣。推进文化体制改革,巩固经营性文化单位改革成果;加强国有文化资产监督管理,探索建立现代出资人制度;支持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推进公益文化设施免费开放;加强文物遗址、文化资源、文化遗产保护,鼓励文艺创作和优秀文化产品生产;培育骨干文化企业,发展新型文化业态,促进三晋文化旅游资源优势转变为产业优势、发展优势。

  支持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深入实施政法经费保障体制改革,支持开展化解地方政法机关基础设施建设债务工作。支持改进政府提供公共服务方式,促进政府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继续加大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经费投入。

  (四)深化财政改革,全力推进转型综改试验区加快建设

  建立健全财力与事权相匹配的体制。优化转移支付结构,进一步提高一般性转移支付规模和比例,清理归并部分专项转移支付项目,加快形成统一规范透明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巩固省直管县改革试点成果,扎实推进“扩权强县”改革试点,均衡省以下财力分配。巩固扩大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建设成果,不断增强县级政府提供基本公共服务的保障能力。

  积极完善支持转型综改试验区建设的财税政策体系。以转型综改试验区建设财政专项行动方案和专项实施意见为指导,着力创新促进产业转型、促进循环经济发展、促进新兴产业壮大的财税政策体系;落实好支持“一市两园”和转型综改标杆项目建设的财税奖补政策。支持招商引资,支持办好“农博会”、参展“中博会”,对引进重大项目给予奖励。争取中央加大对我省转型综改试验区建设的专项转移支付力度。用好税收增量返还、国际金融组织贷款、外国政府贷款等政策,支持各类开发区建设,巩固和扩大招商引资成果,为在产业转型、生态修复、城乡统筹、民生改善四方面先行先试提供体制机制保障。管好用好煤炭可持续发展基金,切实发挥基金对资源型地区转型发展的支持作用。

  引深各项财政改革。将部门预算制度改革、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和公务卡制度改革覆盖到各级政府及所属预算单位。完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与收益分享制度。推进税收制度改革,做好调查研究、基础测算和相关衔接等准备工作,为争取“营改增”和开征环境保护税在我省试点做出地方税政应有的努力。改革财政对经营性竞争性领域投资方式,放大财政资金乘数效应,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五)科学精细管理,全力推动财政事业又好又快发展

  加强财政收支管理。加强组织协调工作,完善增收促收政策措施,支持各征收部门依法征管、依法稽查,坚决查处涉税违法违规行为,坚决杜绝收入空转和收取“过头税”、“过头费”,防止虚收探收、寅吃卯粮,拒绝有水分的收入增长,切实把入库收入搞扎实,为预算顺利执行提供基础和保证。坚持勤俭办一切事业,厉行节约,控制行政经费等一般性支出,特别是要严格控制因公出国(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公务接待等“三公经费”,严肃财经纪律,深入推进会议费、差旅费管理和公务接待制度改革,加强车辆编制管理,严格按标准配车。进一步清理规范庆典、研讨、论坛活动,反对铺张浪费,降低行政成本。

  加强财政法制建设。深入实施财政“六五”普法规划,有针对性地搞好财税法制宣传教育,提高社会各界特别是广大财政干部依法办事、依法理财的素质和能力;推进财政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规范财政执法,强化执法监督,提升财政行政执法水平。

  加强财政预算管理。规范预算编制程序,细化预算编制内容,省财政进一步提高转移支付提前下达的规模和比例,市县财政完整编报上级财政的各项补助收入。完善重大项目财政投资评审机制,逐步将财政评审纳入预算管理环节。加强预算支出执行管理和动态监控,加快本级各部门、各单位预算批复进度和转移支付资金下达进度,不断提高预算支出执行的及时性、均衡性、有效性和安全性;加强预算绩效管理,拓展评价结果应用。扎实推进预决算信息公开,省级部门公开“三公经费”,及时回应社会关切。

  加强财政“双基”建设。完善部门基础信息数据库,逐步实现对本级行政事业单位涉及财政财务管理的各类数据的动态管理;健全项目支出定额标准体系,加强项目库建设和项目预算滚动管理;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从严控制新增资产数量和经费;加强会计人才队伍建设,积极构建乡村财会人员培训长效机制;注重强化县乡财政就近监管职责。

  加强财政监督管理。建立健全事前审核、事中监控、事后检查和评价有机结合的全员参与、全程控制、全面覆盖、全部关联的财政监督机制。加强财政监督机构与预算管理机构之间的信息沟通反馈,将监督结果与预算编制和资金分配挂钩。来源财政部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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