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经济新闻记者 王雅洁 发自北京
长期以来,我国的企业年金实施进程缓慢。中国社会科学院世界社保研究中心主任郑秉文3年前就指出,中国企业年金的覆盖面和替代率都十分滞后,参保人数仅为全国就业人口的1.6%。
新出台的税收递延优惠政策在一定程度上或能激发单位及个人参与企业年金的热情,但有专家表示,在政策的推动过程中,面临的一个现实问题是,企业的社会保险费率偏高,影响企业参与年金计划的积极性。
实施20余年参保率有限
作为对基本养老保险的重要补充,中国从20世纪80年代开始对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实施改革,1991年明确了建立基本养老保险、补充养老保险和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相结合的多层次养老保险体系的目标。
但经过20多年的发展,我国养老保险覆盖面逐步扩大,保障水平逐步提高,但多层次养老保险体系发展很不平衡,基本养老保险覆盖到大部分城镇就业人群,而补充养老保险和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发展依旧比较缓慢。
郑秉文3年前曾测算,中国企业年金的覆盖面和替代率都十分滞后,其参保人数仅为全国就业人口的1.6%,占参加基本养老保险总人数的5.5%,而且在退休收入中的平均替代率不到1%。
缴费率高企待破解
《通知》的出台,有望利好个人增加现期消费,扩大内需,同时随着年金规模的扩大,也会促进资本市场的发展和完善。但在政策的实际推行过程中,面临的首要问题,依旧是高企的企业缴费率挤占了企业年金的发展空间。
按照现行政策,基本养老金企业缴费比例为20%,个人缴费比例为8%,合计达到28%。而2012年,经合组织国家和地区公共养老金平均缴费率仅为20%。美国仅为12.4%,日本不到15%,韩国和加拿大都不到10%,使得企业有能力建立企业年金和职业年金计划。此外,如果考虑到其他社会保险项目缴费,我国企业社会保险总费率约40%。
一名社保专家曾对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表示,根据自己做过的一项调研,北京市有超过50%的企业认为自身人力成本高企,尤其是养老保险等社保费用缴纳负担沉重。
“须尽快推进社会基本养老保险企业缴费率的改革,适度下调企业费率。”上述社保专家指出,否则会削弱中小企业的市场竞争力。具体来说,如果能够尽快调低养老保险企业缴费率,就能降低企业的负担,增强企业在市场上的竞争能力,提升企业参与社会基本养老保险的积极性,对社会统筹账户资金的收入产生有利影响,杜绝企业逃缴、漏缴、拖缴等情况。
此外,社会保险的筹资规模受人口结构、制度模式、覆盖范围等多种因素的综合影响。比如,许多发展中国家社会保障项目较少、覆盖率较低,所以费率也低;有的国家尽管社会保险缴费比例不太高,但通过一般税收或征收社会保障税来筹资支付某些社会保障待遇,这没有计算在社会保险费率标准之内。所以,仅仅简单地对比社会保险费率很难反映各国社会保险筹资规模的全面情况。
“要想促使企业社保费率结构的改革,仅仅依靠对缴费比例的高低进行增减是不够的,中央还须尽快出台细则配套措施来保证制度运行的持续性发展”。上述社保专家对《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说。
作者:王雅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