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证网讯 自11月4日停牌至今的乐山电力(600644,股吧)公告定向增发预案,公司拟向三名特定对象乐山市国资公司、中环集团、渤海基金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价格为7.55元/股,数量为21,192.0528万股。
其中,乐山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天津中环电子信息集团有限公司、天津渤海信息产业结构调整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公司分别以现金认购5298.01万股、7947.02万股和7947.02万股。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16亿元。根据乐山电力的资金使用计划,其中84,000万元用于偿还公司借款,剩余部分全部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今年由于煤炭价格走低及水电项目放量等原因,多数电力类公司业绩均有大幅提升,但乐山电力则仍然受累于多晶硅业务的持续下滑,业绩表现不佳,前三季度净利润仅为1593万元,同比下滑37.78%。
而为了维持多晶硅业务的持续经营及其他业务发展,乐山电力的负债率也日益高企,2010年、2011年、2012年、2013年1-9月各期末,公司资产负债率分别为71.31%、70.54%、72.84%和74.02%,公司债务融资空间有限,公司将面临营运资金不足,业务发展受限的不利局面。通过本次定向增发,乐山电力资产负债率将由74.02%将至51.25%,降低了财务风险。
与此同时,中环股份(002129,股吧)大股东中环集团将借助此次增发成为乐山电力的股东,预计约耗资6亿元。对此,乐山电力表示,中环集团在半导体材料及器件、新能源等领域有着丰富的技术研发、产业整合经验,通过本次非公开发行引入中环集团,有利于公司利用中环集团的产业优势和技术优势,加快多晶硅项目技改进程,尽早复产。
值得注意的是,本次非公开发行前,省电力公司占乐山电力总股本的15.69%;乐山市国资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乐山产权中心合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5.69%。今年10月25日,四川英捷律师事务所认为乐山电力无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本次增发完成后,乐山市国资公司持股比例增至19.24%,中环集团和渤海基金将同样持股14.76%,省电力公司股份被稀释至9.52%。不过,增发完成后,四川英捷律师事务所认定公司仍然不存在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