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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金改”实施意见落地农村金融改革力度将加大

加入日期:2013-12-4 6:03:53

  日前,湖南省政府下发《关于金融支持经济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的实施意见》,共有11个方面,提出了37条具体贯彻落实意见。《实施意见》明确,在常德市、益阳市、郴州市、怀化市和株洲市荷塘区等开展农村金融改革试点;推进区域性金融中心建设,打造中部互联网金融集聚区;支持在长株潭“两型社会”试验区试点建立自担风险的民营银行等。

  支持新兴产业发展

  《实施意见》提出,突出金融支持的重点领域,加大对先进装备制造、新材料、文化传媒、生物、新能源、节能环保、信息等七大战略性新兴产业以及新型工业化、新型城镇化、省级重点产业园区、传统产业升级改造等领域的资金支持力度,保障在建的铁路、高速公路、机场、水运、轨道交通、农村公路、干线公路、综合交通枢纽、能源保障、保障性安居工程、信息基础等重大基础设施、民生工程建设合理资金需求。

  《实施意见》还提出,支持化解过剩产能矛盾。细化产业指导目录,按照“消化一批、转移一批、整合一批、淘汰一批”的要求,对产能过剩行业区分不同情况实施差别化信贷政策。继续支持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产品有竞争力、有市场、有效益的企业发展,对合理向境外转移产能的企业,要通过定向增发、发行公司债、探索发行优先股、定向开展并购贷款、适当延长贷款期限等方式,支持企业兼并重组;对属于淘汰落后产能的企业,要通过保全资产和不良贷款转让、贷款损失核销等方式支持压产退市,禁止对产能严重过剩的违规建设项目和严重污染并破坏生态环境的项目提供新增授信和直接融资。

  在支持小微企业方面,《实施意见》指出,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对小微企业的贷款增速不低于全省各项贷款平均增速,增量不得低于上年同期水平。适当放宽小微企业不良贷款的容忍度,建立完善尽职免责机制。推动各类信贷资产证券化,盘活资金支持小微企业发展。鼓励省内法人银行机构和证券公司等其他金融机构制定资产证券化方案,争取资产证券化试点。在长株潭城市群两型社会示范区、湘南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高新技术开发区等领域,探索发展特色的科技支行、社区银行等小微企业融资服务机构。

  农村金融力度加大

  《实施意见》用较大篇幅专门阐述支持农村金融的具体举措。《实施意见》提出,鼓励各类金融机构向符合条件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放订单质押、信用联保贷款。扩大林权抵押贷款,探索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大中型农机具、矿权、商标权、专利权、股权、仓单和农业保险保单等权利类抵质押物和不动产等资产类抵质押物贷款。

  加快建立农村要素市场体系。推进农村土地要素确权、登记、颁证等工作,以建立统一的农村土地流转服务机构、林权交易平台为基础,建立农村产权要素价值评估体系和流转体系,建立健全农村土地要素流转收益分配机制;增强省级农业担保机构实力,逐步建立覆盖全省的政策性农业融资担保体系,探索建立专门的农村产权融资风险处置平台。

  推动农村金融改革试点。争取农业银行(行情,问诊)“三农金融事业部”试点省份资格;加快推进沅陵县国家金融农村金融服务体系改革试点工作;稳步推动常德市、益阳市、郴州市、怀化市和株洲市荷塘区等开展农村金融改革试点。

  《实施意见》还提出,大力推进企业境内外上市,优先支持对经济转型有直接促进作用的文化传媒、先进装备制造、节能环保、信息技术、新材料、生物医药等领域的企业上市。

  在区域金融发展方面,湖南首次提出以长株潭城市圈为依托,推进区域性金融中心建设;提出加强金融市场基础建设,支持在长株潭“两型社会”试验区试点建立自担风险的民营银行,引入民间资本和专业机构在湖南省探索建立民间借贷登记服务中心、小额再贷款公司、金融资产交易所、金融股权投资基金、新型股权交易中心等金融市场中介机构;支持和鼓励互联网金融企业来湘落户和创业,打造中部互联网金融集聚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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