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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护投资者权益任重道远

加入日期:2013-12-4 2:52:08

  11月28日,证监会主席肖钢就修改《证券法》,提出保护投资者权益的七点建议,如何解读?保护投资者还有哪些工作要做?上海新望闻达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副主任宋一欣律师做客证券时报网财苑社区时指出,七点建议对股市的健康发展有着积极意义,中国有必要引入国外的集团诉讼制度,后期有可能推出建立“证券投资者权益赔付基金”等一系列的新政。

  对于投资者关心的研究建立证券专业调解制度,宋一欣律师表示,证券市场中,专业调解作为一种有效的纠纷解决机制,值得借鉴,其具有专业性强、权威度高、便捷高效、成本低廉的特点。为独立、公正计,他建议证监会单建证券纠纷调解院,调解员一定要从社会上选择。

  接下来可能还会有哪些配套的新政出台?宋一欣律师也发表了自己的看法:一、制定《投资者权益保护法》(可能先行制定《投资者权益保护条例》或中国证监会部门规章),明确将证券市场投资者重新定位为证券市场产品的金融消费者,在证券市场中引入惩罚性赔偿制度和惩罚性赔偿诉讼。二、建立投资者保护协会,如同设立消费者保护协会一样,使该协会成为中小投资者表达意见、保障权益的合法场所与团体。在其中,建立证券纠纷调解院,建立多元化纠纷解决与专业调解机制。三、多渠道促进形成投资者赔付制度,并先行以部门规章加当事人承诺方式实施。如督促违法者或其他市场主体主动和解,主动补偿,建立赔偿基金,实施先行赔偿制度;建立行政和解制度;责令购回股份制度;承诺违约强制履约制度。四、建立“证券投资者权益赔付基金”,以避免投资者在退市后或诉讼后因被告无财产可执行而出现“法律白条”。五、在证券民事赔偿制度中引入仲裁制度。六、推动最高人民法院修订现行虚假陈述民事赔偿的司法解释,推动制定内幕交易、操纵市场民事赔偿的司法解释,推动出台基金投资者因老鼠仓事件被侵权而索赔的司法解释,推动出台金融期货投资者因侵权而索赔的司法解释。七、推动国务院与最高人民法院修订现行诉讼收费管理办法,明确证券民事赔偿诉讼案件以共同诉讼总标的计算诉讼受理费,股东代表诉讼案件应当按件收取诉讼受理费。八,建立强制性的上市公司董监事及高管责任保险(放心保)制度,让各类保险机构也参与对证券市场侵权行为的监督和制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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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来源:证券时报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