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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云南罗平锌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3 年12月27日接到控股股东罗平县锌电公司通知,罗平县锌电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与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进行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以下简称股票质押回购),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1、罗平县锌电公司与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就1900万股公司股票进行期限为36个月的股票质押回购业务。
2、罗平县锌电公司于2013年12月24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进行股票质押回购业务,股份质押期限自该日起,至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解除质押登记为止,质押期间该股份予以冻结不能转让。
3、罗平县锌电公司共持有本公司股份9759.76万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5.90%,均为限售股份。上述质押的1900万股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6.99%。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罗平县锌电公司共质押了4800万股公司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271,840,827股的17.66%。其中2900万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0.67%)于2013年5月28日贷款质押给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罗平县支行。
特此公告
云南罗平锌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3年12月27日来源证券时报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