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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代码:000751 股票简称:*ST锌业 公告编号:2013-120
关于公司控股股东重整进展的
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3年12月23日,本公司发布了《关于控股股东100%股权拍卖的公告》。今日,公司从控股股东中冶葫芦岛有色金属集团有限公司(简称“有色集团”)获悉:
中国冶金科工集团有限公司(简称“甲方”)、辽宁省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葫芦岛市(合称“乙方”)和葫芦岛宏跃集团有限公司(简称“丙方”)于2013年12月23日共同签订了《关于重组中冶葫芦岛有色金属集团有限公司和葫芦岛锌业股份有限公司之合作框架协议》(简称“框架协议”)。根据框架协议约定,甲、乙、丙三方拟按照55:10:35的比例通过增资的方式有条件受让有色集团现有股东让渡的全部股权。
最终受让情况以有色集团管理人委托葫芦岛诚信拍卖行有限公司对有色集团的100%股权进行拍卖的结果为准。
特此公告。
葫芦岛锌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12月25日
股票代码:000751 股票简称:*ST锌业 公告编号:2013-121
葫芦岛锌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资本公积金转增股份实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3年1月31日辽宁省葫芦岛市中级人民法院(下称“葫芦岛中院”)作出(2013)葫民二破字第00001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债权人对葫芦岛锌业股份有限公司(下称“锌业股份”或“公司”)的重整申请,并于2013年2月5日作出(2013)葫民二破字第00001号《决定书》,指定锌业股份清算组担任管理人;葫芦岛中院已于2013年12月5日作出(2013)葫民二破字第00001-3号《民事裁定书》,裁定批准《葫芦岛锌业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并终止重整程序。(详见公司2013年12月7日刊登的2013-110号公告)。现将重整计划权益调整方案中涉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份事宜公告如下:
一、批准资本公积金转增股份方案的葫芦岛中院裁定及日期
葫芦岛中院于2013年12月5日做出的(2013)葫民二破字第00001-3号《民事裁定书》,裁定批准《葫芦岛锌业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其中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中涉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份方案(详见2013年11月14日刊登的2013-105公告)。
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份方案
以锌业股份现有总股本为基数,按每10股转增2.7股的比例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份,共计转增约29,973.60万股。上述转增股份不向股东分配,全部用于根据本重整计划的规定清偿债务。转增后,锌业股份总股本将由111,013.33万股增至140,986.93万股(最终转增的准确股份数量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实际登记确认的数量为准)。
上述资本公积金转增的股份全部由管理人根据执行重整计划的需要处置变现,变现所得优先用于支付破产费用和清偿各类债务,如有剩余则用于提高锌业股份的经营能力。
三、股权登记日
资本公积金转增股份的股权登记日为:2013年12月31日。
四、除权相关事项
鉴于本次公积金转增股份是经法院裁定批准后执行,且均用于支付破产费用和清偿各类债务,如有剩余则用于提高锌业股份的经营能力。公司本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份后,不需再作除权处理。
五、转增股份实施办法
本次所转增股份于2013年12月31日收市后定向登记至葫芦岛锌业股份有限公司破产企业财产处置专用账户。
六、股份变动表
单位:股
| 变动前股本 | 本次转增股本 | 本次转增后股本 | 1、有限售条件股份 | 23,306 | 0 | 23,306 | 其中:高管锁定股份 | 23,306 | 0 | 23,306 | 2、无限售条件股份 | 1,110,109,985 | 299,735,988 | 1,409,845,973 | 股份总数 | 1,110,133,291 | 299,735,988 | 1,409,869,279 |
七、咨询机构及联系人、联系方式
名称:葫芦岛锌业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地址:辽宁省葫芦岛市龙港区锌厂路24号;
电话:0429—2024121;
传真:0429-2101801;
联系人:刘建平、刘采奕;
邮编:125003。
特此公告。
葫芦岛锌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三年十二月二十五日来源证券时报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