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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交所回应“打新”

加入日期:2013-12-18 7:14:57

  T-1日可卖出持有市值申购新股

  本报讯 (记者 苏启桃)12月17日,深圳证券交易所在腾讯官方微博举办了“深圳市场新股发行配套规则”微访谈活动。深交所相关负责人表示,T-1日可卖出持有市值申购新股。

  新的市值配售办法要求既有股又有钱,这对于大部分中小投资者来说都不容易,不少投资者都反映虽然持股,但没有额外资金申购新股。深交所在回复中表示,投资者的持股市值以T-2日日终的市值来确定,如果持有的股票在此前已经停牌了,则以停牌前最后一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为据计算该股票的市值。T-1日可以卖出,市值计算的时间是一个时点,只要在T-2日日终这个时点上持有足额的非限售普通股就可以。

  深交所在回复中还表示,融资融券客户信用证券账户的市值合并计算到该投资者持有的市值,意味着客户融资买入的股票也可以合并计算新股申购的市值。而按市值申购指的是投资者必须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市值1万元以上和足额的资金,才能参与新股网上申购,这一方式结合了以往单纯的市值配售方式和资金申购方式的优点。

  此外,深交所还就投资者关注的申购账户、网上申购上限等问题一一作了回答。深交所表示,多账户投资者只能以一个账户打新,如果多次申购的,仅第一笔申购有效。新股网上申购上限最高不超过网上发行总量的千分之一,且不得超过其持有的市值对应的可申购额度。

  据了解,沪深交易所此前发布的新股网下发行网上申购实施办法中规定,新股申购市值门槛为1万元,每5000元市值可申购一个申购单位,并设申购上限。

编辑: 来源:金融投资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