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中国之声《新闻晚高峰》报道,1958年在农村信用合作社存的26元钱,在当时是个什么水平?据媒体(《扬子晚报》)报道,1958年,无锡的一副大饼油条是4分钱,肉是5毛多一斤,核算下来这26块钱,就是50斤肉。另据了解,以1959年福建省属煤炭企业工人工资标准为例,当时普通工人每月的工资水平最低为31元,最高为93元。
时隔那么多年,这笔存款还取得出来吗?湖南长沙县春华镇松元村的龙孟雄觉得,这笔存款应该要兑现,而且是本息一起利滚利;而已经改头换面的信用社-湖南星沙农村商业银行春华分行的相关负责人则表示,无法兑付。
这张跨越半个多世纪的存款单,被龙孟雄小心翼翼地折在烟盒里,随身携带着。三张存款单上的户名均为龙汉湘,是龙孟雄的叔父,叔父前两年过世后,婶婶在清理其遗物时,意外地发现了这三张1958年的存款单,便将单子给了仍居住在松元村的龙孟雄。龙孟雄说,当他拿着这几张存单,来到已从当年的信用社改为湖南星沙农村商业银行春华分行取钱时,却被告知无法兑现。
记者:当时是怎么回事,这钱当时是什么钱啊?
龙孟雄:存的钱啊。我叔叔存的。
记者:现在银行给什么说法?
龙孟雄:银行说没有,我今天去了银行一次,银行不理睬。
这三张存款有两张的字迹清晰,且为繁体字,可以看到存款日期分别是1958年的4月20日、5月14日和8月16日,金额为13元、7元和6元,有两张单据上写着存款为3个月定期。单子上还印有长沙县九木乡天河信用合作社的公章。银行的工作人员表示,在查阅历史账户后发现,这笔钱已经在当年存款到期后退回了大队上,是有当年的文件证明的。
工作人员:当时存单是土粪钱,在我们信用社改制之前钱是返回给他们大队上了。当时有批文下来过,之前我们这里总共有54个人没有签字,是当时让他们过来领,没有领的这54个人就直接把他们的钱返回到大队上。
但是龙孟雄看重的并不只是这26元存款,而是55年来,利滚利的利息,他说,他算了一下,大概有2万多天,利息应该有七八万元。但是一位银行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按照规定并没有那么多利息。
工作人员:他26块钱按当时那种算法,他那个是没有自动转存的,按存期及存单标明利率计算定期利息。当然那个我们总行有一个人给他算过,大概也就是三四十块钱的样子。
按照银行的说法,龙孟雄的钱要提取只能去大队,而不是银行,同时早就已经不属于银行存款,更不会有那么多的利息。对于这个结果,龙孟雄有点失望。
龙孟雄:怎么可能就到队里去了,还要盖章签字的,说到大队去了,但是怎么会到大队里去了,自己存的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