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肇庆11月9日电(黄耀辉 胡志勤)伍某玲伪造居民身份证,获蝇头小利,广东广宁法院新闻发言人表示,伍某玲日前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并处没收电脑、照相机、打印机等一批作案工具,追缴违法所得60元。
据法院发言介绍,伍某玲在广宁县城经营着一间照相馆,今年2月,她在帮一顾客复印之后,发现一张顾客遗忘的临时身份证,随即制造假临时身份证以谋利,自认是方便顾客。
经查明,伍某玲利用照相馆的设备和技术,把拾获的真临时身份证拆开之后扫描进电脑,制作成证件底板,再利用该底板制作假临时身份证。至今年7月案发时止,伍某玲以每张15元的价格共制作出售了4张伪造的临时身份证给人使用,获利60元。
广宁法院立案后,依法对该案进行了公开审理。经审理认定,伍某玲伪造临时身份证出售的行为已构成伪造居民身份证罪。
法官表示,鉴于伍某玲犯罪情节较轻,且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依法作出了从轻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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