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联合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_证券要闻_顶尖财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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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联合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加入日期:2013-11-8 2:26:40

  证券代码:002217 证券简称:联合化工 公告编号:2013-057

  山东联合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三届十八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山东联合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三届十八次董事会会议于2013年11月6日上午7:00在公司三楼多媒体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13年11月1日以通讯的方式发出。本次董事会由董事长王宜明先生主持,会议采取举手表决方式和通讯表决方式进行了表决。会议应到董事9名,现场实到董事8名,1名董事采用通讯表决的方式进行了表决,3名监事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与会董事经过认真审议并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方案的议案》

  本次交易方案包括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和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两部分:(1)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公司向文开福、曾力、陈运、深圳市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泰和县行健投资有限公司、马娟娥、泰和县易泰投资有限公司、张永明、光大资本投资有限公司、尹宪章、李三君、余达、南昌红土创新资本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曾小利、唐美姣(“重组方”)非公开发行股份,购买其所持有的合力泰100%的股权;(2)向尹江、上海星通生态农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星通投资”)、李铁骥、王凯、蒋云飞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交易总额的25%。

  本次交易的具体方案:

  1.标的资产

  本次交易的标的资产为合力泰100%的股权。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2.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交易发行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3.发行方式

  本次交易涉及的股份发行方式非公开发行。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4.发行对象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对象为文开福、曾力、陈运、深圳市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泰和县行健投资有限公司、马娟娥、泰和县易泰投资有限公司、张永明、光大资本投资有限公司、尹宪章、李三君、余达、南昌红土创新资本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曾小利、唐美姣。

  募集配套资金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为尹江、星通投资、李铁骥、王凯、蒋云飞。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5.锁定期

  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向文开福、曾力、陈运、泰和县行健投资有限公司、马娟娥、泰和县易泰投资有限公司、尹宪章、李三君、余达、曾小利、唐美姣发行的股份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

  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向深圳市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张永明、光大资本投资有限公司、南昌红土创新资本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发行的股份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12个月内不得转让。

  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向尹江、星通投资、李铁骥、王凯、蒋云飞发行的股份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

  本次发行结束后,由于公司送红股、转增股本等原因增持的公司股份,亦应遵守上述约定。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6.认购方式

  重组方以其所持有的合力泰股权认购联合化工拟发行的股份。

  尹江、星通投资、李铁骥、王凯、蒋云飞以现金认购联合化工拟发行的股份。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7.发行价格及数量

  (1)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股份数量及价格

  根据《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向重组方发行股份数量的计算公式为:发行股份数量=标的资产的交易价格/发行价格。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价格为定价基准日(即第三届十七次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确定为4.14元/股。

  根据公司三届十七次董事会对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标的资产交易价格做出的原则性规定,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标的资产交易价格以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资产评估机构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所确定的标的资产评估结果(以2013年6月30日为评估基准日)为准。北京大正海地人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正海地人”)出具的大正海地人评报字(2013)第270B号《资产评估报告》,截至评估基准日2013年6月30日,采用收益法确定的标的资产评估值为276,960.74万元。

  交易各方据此确定标的资产的交易价格为276,946.128万元,该价格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确定。按照发行价格4.14元/股计算,本公司向重组方非公开发行的股份数量为66,895.20万股,最终发行数量以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核准的数量为准。在定价基准日至股票发行日期间,若公司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息、除权行为,本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的发行价格亦将重新计算作相应调整,发行股份数量也随之将重新计算作相应调整。

  (2)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发行股份数量及价格

  本次交易中向尹江、星通投资、李铁骥、王凯、蒋云飞非公开发行股票配套融资,融资总额不超过本次交易金额的25%。

  交易各方确认发行价格为定价基准日(即第三届十七次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确定为4.14元/股,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3.726亿元(含),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发行股份数量确定为不超过9,000万股,具体发行对象拟认购股数量如下:

  
序号投资者认购股份(万股)
1尹江3,000
2星通投资1,500
3李铁骥1,500
4王凯1,500
5蒋云飞1,500
合计9,000

  最终发行数量以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以及中国证监会核准的数量为准。在定价基准日至股票发行日期间,若公司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息、除权行为,本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的发行价格亦将重新计算作相应调整,发行股份数量也随之将重新计算作相应调整。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8.审计、评估基准日

  本次交易以2013年6月30日作为审计、评估基准日。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9.上市地点

  公司为本次交易发行的股份的上市地点为深圳证券交易所。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10.本次非公开发行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安排

  本次非公开发行前本公司滚存未分配利润由公司新老股东共同享有。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11.标的资产自基准日至交割日期间损益的归属

  本次标的资产自基准日至交割日期间产生的盈利由公司享有,如产生亏损的,则由重组方承担,重组方将根据交割日审计结果,在审计报告出具日后30日内以现金向公司补足。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12.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交易募集的配套资金拟用于合力泰投资建设无缝贴合触显一体化模组项目和触摸屏盖板玻璃项目。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13.有效期

  与本次交易有关的决议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次交易方案之日起十二个月止。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上述13个子议案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山东联合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的议案》和《关于《山东联合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摘要》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山东联合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制定了《山东联合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

  《山东联合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山东联合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摘要》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山东联合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摘要》还将刊登于2013年11月8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供投资者查阅。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本议案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批准有关评估报告、审计报告和盈利预测报告的议案》

  为本次交易之目的,公司聘请的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合力泰2011年、2012年和2013年1-6月的财务报表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瑞华专审字[2013]第91110006号《审计报告》。合力泰编制了2013年、2014年度盈利预测报告,公司聘请瑞华对前述盈利预测报告进行了审核,并出具了瑞华专审字[2013]第91110004号《盈利预测审核报告》。

  公司聘请的瑞华对公司2013年1-6月的财务报表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瑞华专审字[2013]第91110002号《审计报告》。该经审计报告按照审计准则要求出具,基于公司已公告的未经审计半年报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等进行了一定调整。公司聘请的瑞华还出具了瑞华专审字[2013]第91110003号《备考盈利预测审核报告》、瑞华专审字[2013]第91110005号《备考审计报告》。

  公司聘请北京大正海地人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标的资产的市场价值进行了评估,并出具了大正海地人评报字(2013)第270B号《资产评估报告》。

  董事会拟将前述相关审计报告、盈利预测审核报告和资产评估报告用于本次重大

  资产重组的信息披露并作为向监管部门提交的申报材料。

  瑞华专审字[2013]第91110006号《审计报告》、瑞华专审字[2013]第91110004号《盈利预测审核报告》、瑞华专审字[2013]第91110002号《审计报告》、瑞华专审字[2013]第91110003号《备考盈利预测审核报告》、瑞华专审字[2013]第91110005号《备考审计报告》和大正海地人评报字(2013)第270B号《资产评估报告》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供投资者查阅。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本议案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与江西合力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签订《非公开发行股票购买资产协议》的议案》

  为本次交易之目的,公司拟与文开福、曾力、陈运、深圳市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泰和县行健投资有限公司、马娟娥、泰和县易泰投资有限公司、张永明、光大资本投资有限公司、尹宪章、李三君、余达、南昌红土创新资本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曾小利、唐美姣签订《非公开发行股票购买资产协议》。该协议对本次交易的标的资产的价格、发行数量等事项进行了约定,于《非公开发行股票购买资产协议》约定的生效条件达成时生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本议案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与文开福及其一致行动人签订《盈利预测补偿协议》的议案》

  为本次交易之目的,公司拟与文开福及其一致行动人曾力、陈运、泰和县行健投资有限公司、马娟娥、泰和县易泰投资有限公司、尹宪章、李三君、余达、曾小利、唐美姣签订《盈利预测补偿协议》,该协议对本次交易完成后标的资产的盈利补偿相关事宜进行了约定,于《盈利预测补偿协议》约定的生效条件达成时生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本议案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与相关投资者签订附条件生效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之配套融资非公开发行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

  为本次交易之目的,公司与尹江、上海星通生态农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李铁骥、王凯及蒋云飞签署附条件生效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之配套融资非公开发行股份认购协议》。该协议对配套融资的认购价格、认购方式及股款的支付等作了详细约定,并于协议约定的生效条件达成时生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本议案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评估机构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的相关性以及评估定价的公允性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公司对本次交易的评估机构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的相关性以及评估定价的公允性分析如下:

  1、评估机构的独立性

  本次交易聘请的评估机构北京大正海地人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具有证券从业资格。大正海地人及其经办评估师与公司、交易对方除业务关系外,无其他关联关系,亦不存在现实的及预期的利益或冲突。评估机构具有独立性。

  2、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

  本次对标的资产的评估中,大正海地人所设定的评估假设前提和限制条件按照国家有关法规和规定执行、遵循了市场通用的惯例或准则、符合评估对象的实际情况,评估假设前提具有合理性。

  3、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的相关性

  本次评估的目的是确定在评估基准日时标的资产的市场价值,为本次交易提供价值参考依据。大正海地人采用资产基础法和收益法两种评估方法对标的资产进行了评估,并根据各评估对象的实际情况最终选取了收益法评估结果作为最终的评估结论,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本次评估所选用的评估方法合理,评估结果客观、公正地反映了评估基准日评估对象的实际情况,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具有相关性。

  4、评估定价的公允性

  评估机构实际评估的资产范围与委托评估的资产范围一致;评估工作按照国家有关法规与行业规范的要求进行,实施了必要的评估程序,遵循了独立、客观、公正、科学的原则,运用了合规且符合评估对象实际情况的评估方法;折现率等重要评估参数取值合理,预期收益的可实现性较强,评估价值公允、准确。

  综上所述,公司本次交易所选聘的评估机构具有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合理,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具有相关性,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的评估结论合理,评估定价公允。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本议案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提议于2013年11月25日(周一)召开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刊登于2013年11月8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特此公告

  山东联合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三年十一月八日

  证券代码:002217 证券简称:联合化工 公告编号:2013-059

  山东联合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召开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山东联合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13年11月6日召开,会议决议于2013年11月25日(周一)召开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现将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2013年11月25日(周一)下午14:30;

  (2)网络投票:

  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3年11月25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开始时间为2013年11月24日下午15:00至2013年11月25日15:00;

  2、股权登记日:2013年11月19日(周二)

  3、召开地点:山东省淄博市沂源县南外环89号办公楼三楼会议室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会议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表决: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本次股东大会出席对象

  (1)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13年11月19日。在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股东均有权参加本次股东会议并行使表决权;不能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可授权他人代为出席(被授权人不必为本公司股东),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其他嘉宾。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决定终止原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议案》

  2、《关于公司符合上市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条件的议案》

  3、《关于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的议案》

  4、《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批准豁免重组方履行要约收购义务的议案》

  5、《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交易涉及的相关事项的议案》

  6、《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7、《关于与相关投资者签订附条件生效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之配套融资非公开发行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

  8、《关于评估机构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的相关性以及评估定价的公允性的议案》

  9、《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方案的议案》

  9.01 《标的资产》

  9.02 《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9.03 《发行方式》

  9.04 《发行对象》

  9.05 《锁定期》

  9.06 《认购方式》

  9.07 《发行价格及数量》

  9.08 《审计、评估基准日》

  9.09 《上市地点》

  9.10 《本次非公开发行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安排》

  9.11 《标的资产自基准日至交割日期间损益的归属》

  9.12 《募集资金用途》

  9.13 《有效期》

  10、《关于《山东联合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的议案》和《关于《山东联合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摘要》的议案》

  11、《关于批准有关评估报告、审计报告和盈利预测报告的议案》

  12、《关于与江西合力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签订《非公开发行股票购买资产协议》的议案》

  13、《关于与文开福及其一致行动人签订《盈利预测补偿协议》的议案》

  上述1-6项议案是公司三届十七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第7-13项议案是公司三届十八次董事会审议通过。

  三、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登记方法

  1、登记手续:

  欲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委托代理人请到本公司证券部办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以通过传真或信函的方式于下述时间登记,传真或信函以抵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

  (1)法人股东凭单位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股权证明及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持股凭证;授权委托代理人持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

  (3)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

  山东联合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地址:山东省淄博市沂源县东风路36号

  邮编:256120

  2、登记时间:2013年11月20日的上午8:00至11:00,下午14:00至17:00。

  3、其他注意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的现场会议会期半天,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2)联系电话:0533-2343868 传真:0533-2343856

  (3)会议联系人:董宪印、陈海元

  四、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的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将通过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通过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参加网络投票。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程序见附件2。

  五、其他事项

  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山东联合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O一三年十一月八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格式: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山东联合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于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以下指示就下列议案投票,如没有做出指示,代理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表决。

  
序号议案名称同意反对弃权
1《关于决定终止原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议案》
2《关于公司符合上市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条件的议案》
3《关于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的议案》
4《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批准豁免重组方履行要约收购义务的议案》
5《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交易涉及的相关事项的议案》
6《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7《关于与相关投资者签订附条件生效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之配套融资非公开发行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
8《关于评估机构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的相关性以及评估定价的公允性的议案》
9《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方案的议案》
9.01《标的资产》
9.02《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9.03《发行方式》
9.04《发行对象》
9.05《锁定期》
9.06《认购方式》
9.07《发行价格及数量》
9.08《审计、评估基准日》
9.09《上市地点》
9.10《本次非公开发行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安排》
9.11《标的资产自基准日至交割日期间损益的归属》
9.12《募集资金用途》
9.13《有效期》
10《关于《山东联合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的议案》和《关于《山东联合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摘要》的议案》
11《关于批准有关评估报告、审计报告和盈利预测报告的议案》
12《关于与江西合力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签订《非公开发行股票购买资产协议》的议案》
13《关于与文开福及其一致行动人签订《盈利预测补偿协议》的议案》

  委托人姓名(签字或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量: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姓名(签字或盖章):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委托有效期:

  注:1、上述1-6项议案是公司三届十七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第7-13项议案是公司三届十八次董事会审议通过。

  2、授权委托书复印有效。

  附件2: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程序:

  山东联合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程序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将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参加网络投票。

  一、采用交易系统投票的投票程序:

  1、 本次股东大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3年11月25日上午9:30—11:30 ,下午13:00—15:00。

  2、投票期间,交易系统将挂牌一只投票证券,股东以申报买入委托的方式对表决事项进行投票。投票程序比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新股申购业务操作。

  3、 投票代码:362217;投票简称:联化投票

  4、投票具体程序为:

  买卖方向为买入股票;

  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序号,1.00元代表议案1,以2.00元代表议案2,以此类推。每一议案以相应的价格分别申报。如股东对所有议案(包括议案的子议案)均表示同意意见,则可只对“总议案”进行投票。

  
议案序号议案名称对应申报价格
100总议案100.00
1《关于决定终止原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议案》1.00
2《关于公司符合上市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条件的议案》2.00
3《关于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的议案》3.00
4《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批准豁免重组方履行要约收购义务的议案》4.00
5《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交易涉及的相关事项的议案》5.00
6《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6.00
7《关于与相关投资者签订附条件生效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之配套融资非公开发行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7.00
8《关于评估机构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的相关性以及评估定价的公允性的议案》8.00
9《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方案的议案》9.00
9.01《标的资产》9.01
9.02《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9.02
9.03《发行方式》9.03
9.04《发行对象》9.04
9.05《锁定期》9.05
9.06《认购方式》9.06
9.07《发行价格及数量》9.07
9.08《审计、评估基准日》9.08
9.09《上市地点》9.09
9.10《本次非公开发行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安排》9.10
9.11《标的资产自基准日至交割日期间损益的归属》9.11
9.12《募集资金用途》9.12
9.13《有效期》9.13
10《关于《山东联合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的议案》和《关于《山东联合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摘要》的议案》10.00
11《关于批准有关评估报告、审计报告和盈利预测报告的议案》11.00
12《关于与江西合力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签订《非公开发行股票购买资产协议》的议案》12.00
13《关于与文开福及其一致行动人签订《盈利预测补偿协议》的议案》13.00

  在委托股数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

  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

  不符合上述申报规定的申报无效,深圳证券交易所自动撤单处理。

  二、采用互联网投票的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1、 股东获取身份认证的具体流程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股东可以采用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的方式进行身份认证。申请服务密码的,请登陆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的密码服务专区注册,填写相关信息并设置服务密码。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11:30前发出后,当日下午13:00即可使用;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11:30后发出后,次日方可使用。申请数字证书的,可向深圳证券信息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请。

  2、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的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3、投资者进行投票的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3年11月24日15:00至2013年11月25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证券代码:002217 证券简称:联合化工 公告编号:2013-060

  山东联合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全体监事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山东联合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13年11月6日上午8:30 在公司三楼多媒体会议室召开。应到监事3名,实到3名监事。本次监事会由监事会主席王崇德先生主持。

  与会监事审议并一致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方案的议案》

  本次交易方案包括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和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两部分:(1)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公司向文开福、曾力、陈运、深圳市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泰和县行健投资有限公司、马娟娥、泰和县易泰投资有限公司、张永明、光大资本投资有限公司、尹宪章、李三君、余达、南昌红土创新资本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曾小利、唐美姣(“重组方”)非公开发行股份,购买其所持有的合力泰100%的股权;(2)向尹江、上海星通生态农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星通投资”)、李铁骥、王凯、蒋云飞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交易总额的25%。

  本次交易的具体方案:

  1.标的资产

  本次交易的标的资产为合力泰100%的股权。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2.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交易发行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3.发行方式

  本次交易涉及的股份发行方式非公开发行。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4.发行对象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对象为文开福、曾力、陈运、深圳市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泰和县行健投资有限公司、马娟娥、泰和县易泰投资有限公司、张永明、光大资本投资有限公司、尹宪章、李三君、余达、南昌红土创新资本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曾小利、唐美姣。

  募集配套资金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为尹江、星通投资、李铁骥、王凯、蒋云飞。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5.锁定期

  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向文开福、曾力、陈运、泰和县行健投资有限公司、马娟娥、泰和县易泰投资有限公司、尹宪章、李三君、余达、曾小利、唐美姣发行的股份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

  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向深圳市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张永明、光大资本投资有限公司、南昌红土创新资本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发行的股份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12个月内不得转让。

  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向尹江、星通投资、李铁骥、王凯、蒋云飞发行的股份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

  本次发行结束后,由于公司送红股、转增股本等原因增持的公司股份,亦应遵守上述约定。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6.认购方式

  重组方以其所持有的合力泰股权认购联合化工拟发行的股份。

  尹江、星通投资、李铁骥、王凯、蒋云飞以现金认购联合化工拟发行的股份。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7.发行价格及数量

  (1)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股份数量及价格

  根据《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向重组方发行股份数量的计算公式为:发行股份数量=标的资产的交易价格/发行价格。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价格为定价基准日(即第三届十七次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确定为4.14元/股。

  根据公司三届十七次董事会对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标的资产交易价格做出的原则性规定,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标的资产交易价格以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资产评估机构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所确定的标的资产评估结果(以2013年6月30日为评估基准日)为准。北京大正海地人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正海地人”)出具的大正海地人评报字(2013)第270B号《资产评估报告》,截至评估基准日2013年6月30日,采用收益法确定的标的资产评估值为276,960.74万元。

  交易各方据此确定标的资产的交易价格为276,946.128万元,该价格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确定。按照发行价格4.14元/股计算,本公司向重组方非公开发行的股份数量为66,895.20万股,最终发行数量以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核准的数量为准。在定价基准日至股票发行日期间,若公司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息、除权行为,本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的发行价格亦将重新计算作相应调整,发行股份数量也随之将重新计算作相应调整。

  (2)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发行股份数量及价格

  本次交易中向尹江、星通投资、李铁骥、王凯、蒋云飞非公开发行股票配套融资,融资总额不超过本次交易金额的25%。

  交易各方确认发行价格为定价基准日(即第三届十七次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确定为4.14元/股,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3.726亿元(含),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发行股份数量确定为不超过9,000万股,具体发行对象拟认购股数量如下:

  
序号投资者认购股份(万股)
1尹江3,000
2星通投资1,500
3李铁骥1,500
4王凯1,500
5蒋云飞1,500
合计9,000

  最终发行数量以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以及中国证监会核准的数量为准。在定价基准日至股票发行日期间,若公司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息、除权行为,本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的发行价格亦将重新计算作相应调整,发行股份数量也随之将重新计算作相应调整。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1.审计、评估基准日

  本次交易以2013年6月30日作为审计、评估基准日。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2.上市地点

  公司为本次交易发行的股份的上市地点为深圳证券交易所。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3.本次非公开发行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安排

  本次非公开发行前本公司滚存未分配利润由公司新老股东共同享有。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4.标的资产自基准日至交割日期间损益的归属

  本次标的资产自基准日至交割日期间产生的盈利由公司享有,如产生亏损的,则由重组方承担,重组方将根据交割日审计结果,在审计报告出具日后30日内以现金向公司补足。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5.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交易募集的配套资金拟用于合力泰投资建设无缝贴合触显一体化模组项目和触摸屏盖板玻璃项目。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6.有效期

  与本次交易有关的决议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次交易方案之日起十二个月止。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上述13个子议案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山东联合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的议案》和《关于《山东联合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摘要》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山东联合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制定了《山东联合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

  《山东联合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山东联合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摘要》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山东联合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摘要》还将刊登于2013年11月7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供投资者查阅。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本议案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批准有关评估报告、审计报告和盈利预测报告的议案》

  为本次交易之目的,公司聘请的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合力泰2011年、2012年和2013年1-6月的财务报表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瑞华专审字[2013]第91110006号《审计报告》。合力泰编制了2013年、2014年度盈利预测报告,公司聘请瑞华对前述盈利预测报告进行了审核,并出具了瑞华专审字[2013]第91110004号《盈利预测审核报告》。

  公司聘请北京大正海地人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标的资产的市场价值进行了评估,并出具了大正海地人评报字(2013)第270B号《资产评估报告》。拟将前述相关审计报告、盈利预测审核报告和资产评估报告用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信息披露并作为向监管部门提交的申报材料。

  瑞华专审字[2013]第91110006号《审计报告》、瑞华专审字[2013]第91110004号《盈利预测审核报告》和大正海地人评报字(2013)第270B号《资产评估报告》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供投资者查阅。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本议案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与江西合力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签订《非公开发行股票购买资产协议》的议案》

  为本次交易之目的,公司拟与文开福、曾力、陈运、深圳市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泰和县行健投资有限公司、马娟娥、泰和县易泰投资有限公司、张永明、光大资本投资有限公司、尹宪章、李三君、余达、南昌红土创新资本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曾小利、唐美姣签订《非公开发行股票购买资产协议》。该协议对本次交易的标的资产的价格、发行数量等事项进行了约定,于《非公开发行股票购买资产协议》约定的生效条件达成时生效。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本议案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与文开福及其一致行动人签订《盈利预测补偿协议》的议案》

  为本次交易之目的,公司拟与文开福及其一致行动人曾力、陈运、泰和县行健投资有限公司、马娟娥、泰和县易泰投资有限公司、尹宪章、李三君、余达、曾小利、唐美姣签订《盈利预测补偿协议》,该协议对本次交易完成后标的资产的盈利补偿相关事宜进行了约定,于《盈利预测补偿协议》约定的生效条件达成时生效。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本议案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与相关投资者签订附条件生效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之配套融资非公开发行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

  为本次交易之目的,公司与尹江、上海星通生态农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李铁骥、王凯及蒋云飞签署附条件生效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之配套融资非公开发行股份认购协议》。该协议对配套融资的认购价格、认购方式及股款的支付等作了详细约定,并于协议约定的生效条件达成时生效。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本议案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评估机构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的相关性以及评估定价的公允性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公司对本次交易的评估机构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的相关性以及评估定价的公允性分析如下:

  1、评估机构的独立性

  本次交易聘请的评估机构北京大正海地人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具有证券从业资格。大正海地人及其经办评估师与公司、交易对方除业务关系外,无其他关联关系,亦不存在现实的及预期的利益或冲突。评估机构具有独立性。

  2、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

  本次对标的资产的评估中,大正海地人所设定的评估假设前提和限制条件按照国家有关法规和规定执行、遵循了市场通用的惯例或准则、符合评估对象的实际情况,评估假设前提具有合理性。

  3、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的相关性

  本次评估的目的是确定在评估基准日时标的资产的市场价值,为本次交易提供价值参考依据。大正海地人采用资产基础法和收益法两种评估方法对标的资产进行了评估,并根据各评估对象的实际情况最终选取了收益法评估结果作为最终的评估结论,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本次评估所选用的评估方法合理,评估结果客观、公正地反映了评估基准日评估对象的实际情况,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具有相关性。

  4、评估定价的公允性

  评估机构实际评估的资产范围与委托评估的资产范围一致;评估工作按照国家有关法规与行业规范的要求进行,实施了必要的评估程序,遵循了独立、客观、公正、科学的原则,运用了合规且符合评估对象实际情况的评估方法;折现率等重要评估参数取值合理,预期收益的可实现性较强,评估价值公允、准确。

  综上所述,公司本次交易所选聘的评估机构具有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合理,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具有相关性,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的评估结论合理,评估定价公允。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本议案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山东联合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一三年十一月七日

  证券代码:002217 证券简称:联合化工 公告编号:2013-062

  山东联合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

  申请终止审查通知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山东联合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分别经2012年9月28日召开的三届七次董事会、2012年12月17日召开的201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方案的议案》,并向证监会报送了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申请文件(以下简称“原非公开发行股票”),且于2013年7月2日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受理通知书》(130853号)。

  因公司拟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因此决定终止原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进程,不再按原方案继续进行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操作。

  2013年10月22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决定终止原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2013年10月23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刊登的2013-048号公告)。根据董事会决议,公司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提交了《山东联合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撤回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申请文件并终止审核的申请》。

  日前,公司收到了《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终止审查通知书》 ([2013]353号)文件,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许可实施程序规定》(证监会令2009)第66号)第二十条的有关规定,决定终止对本公司上述行政许可申请的审查。

  特此公告。

  山东联合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三年十一月八日

  证券代码:002217 证券简称:联合化工 公告编号:2013-061

  山东联合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市公司名称:山东联合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联合化工

  股票代码:002217

  信息披露义务人姓名:王宜明

  通讯地址:山东省沂源县城东风路36号

  邮政编码:256120

  股份变动性质:持股比例变动

  报告书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办法”)、《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以下简称“准则15号”)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编写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证券法、收购办法、准则15号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山东联合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山东联合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它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第一节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中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涵义:

  
信息披露义务人王宜明先生
公司、联合化工山东联合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权益变动王宜明先生因联合化工向文开福等十名自然人及深创投等五家法人发行股份购买其持有的江西合力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100%的股权,并向尹江等五名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导致其所持的联合化工股份比例由21.84%被动减少至6.68%的权益变动行为
本报告(书)山东联合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元、万元、亿元人民币元、万元、亿元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基本情况

  (一)姓名(包括曾用名):王宜明

  (二)性别:男

  (三)国籍:中国

  (四)通讯地址:山东省沂源县城东风路36号

  (五)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居留权:无

  王宜明先生为联合化工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并任联合化工董事长。 王宜明先生在最近五年内没有受过行政处罚、刑事处罚、没有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控制其他境内或境外上市公司的发行在外股份总额百分之五以上的情况

  王宜明先生除持有联合化工5%以上的发行在外的股份外,未持有、控制其它任何上市公司5%以上的发行在外的股份。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

  为了保护广大股东的利益并使上市公司能够保持健康持续的发展,公司拟通过本次重组注入具有持续经营能力和较强盈利能力的优质资产,从而做大做强上市公司。本次交易方案为联合化工发行股份购买江西合力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力泰”)100%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其中:

  1、拟向文开福等十名自然人以及深创投等五家法人发行66,895.20万股股份购买其合计持有的标的公司合力泰的100%股权,发行价格为4.14元/股;

  2、为提高整合绩效,拟向尹江等五名投资者发行9,000万股股份募集配套资金,发行价格为4.14元/股,配套融资总额为3.726亿元。

  本次交易完成后,本公司将持有合力泰100%的股权,合力泰现有股东及尹江等五名投资者将成为本公司的直接股东。本次交易完成后,文开福将持有本公司28.14%比例股份,成为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王宜明先生其所持的联合化工股份比例,将由21.84%被动减少至6.68%。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及具体情况

  一、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王宜明先生因联合化工向文开福等十名自然人及深创投等五家法人发行股份购买其持有的江西合力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100%的股权,并向尹江等五名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导致其所持的联合化工股份比例由21.84%被动减少至6.68%的权益变动行为。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具体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公司总股本为334,476,000股,王宜明先生持有公司股份总数为73,041,42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21.84%。

  本次重组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变为1,093,428,000股,王宜明先生持有公司股份数仍为73,041,42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被动下降为6.68%。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股份的权利限制情况

  截止本报告书签署之日,王宜明先生所持公司股份不存在权利限制情况。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联合化工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王宜明先生在提交本报告书之日前六个月内无买卖联合化工股票的情况。

  第六节 其他重要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适用以及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王宜明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第七节 备查文件

  1、王宜明先生的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

  2、备查文件备置地点:本报告书及备查文件置备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及联合化工证券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上市公司名称山东联合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所在地山东省沂源市
股票简称联合化工股票代码002217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王宜明信息披露义务人注册地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变化

  增加 减少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有无一致行动人有 无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是 否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是 否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协议转让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间接方式转让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执行法院裁定 继承 赠与

  其他 (因上市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使得总股本扩大导致持股比例下降)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持股数量: 73,041,427股 持股比例: 21.84%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变动比例变动数量:73,041,427股 变动比例: 6.68%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是 否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前6个月是否在二级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是 否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明: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侵害上市公司和股东权益的问题是 否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未清偿其对公司的负债,未解除公司为其负债提供的担保,或者损害公司利益的其他情形

  是 否

  (如是,请注明具体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需取得批准是 否
是否已得到批准是 否

  填表说明:

  1、存在对照表所列事项的按“是或否”填写核对情况,选择“否”的,必须在栏目中加备注予以说明;

  2、不存在对照表所列事项的按“无”填写核对情况;

  3、需要加注说明的,可在栏目中注明并填写;

  4、信息披露义务人包括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多人的,可以推选其中一人作为指定代表以共同名义制作并报送权益变动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如为法人或其他组织)名称(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日期: 年 月 日来源证券时报网)

编辑: 来源:证券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