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11月6日电 据商务部网站消息,商务部发布公告,决定对原产于美国、加拿大和巴西进口浆粕实施临时反倾销措施。自 11月 7日起,进口经营者应向海关提供相应的保证金。
据悉,2013年2月6日,商务部(以下称调查机关)发布2013年第10号公告,决定对原产于美国、加拿大和巴西的进口浆粕(以下称被调查产品)进行反倾销立案调查。
商务部介绍,调查机关对被调查产品是否存在倾销和倾销幅度、被调查产品是否对中国浆粕产业造成损害及损害程度进行了调查。调查机关初步裁定,在本案调查期内,被调查产品存在倾销,中国浆粕产业受到实质损害,且倾销与实质损害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条例》第二十八条和二十九条的规定,调查机关决定采用保证金形式实施临时反倾销措施。自2013年 11月 7日起,进口经营者在进口被调查产品时,应依据本初裁决定所确定的各公司的保证金比率向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提供相应的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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