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消息 11月30日,中国证监会举行新闻发布会,新闻发言人透露,为进一步明确借壳上市的条件,给市场以明确的预期,证监会下发《关于在借壳上市审核中严格执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标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借壳上市条件与IPO标准等同,不允许在创业板借壳上市。
证监会同时表示,为更好发挥资本市场支持国民经济转方式、调结构的功能,按照简政放权、加强监管原则,证监会正稳步推进并购重组的市场化改革。
其中,并购重组审核分道制已于今年10月8日正式实施,其他多项改革措施已经反复论证,待履行法规修改和批准程序后实施,主要包括:
一是清理、简化行政许可,进一步减少并购重组审批事项。
二是强化并购重组市场化机制。完善定价机制,增强定价弹性;丰富要约收购履约保证方式,取消第三方并购发行股份最低数量限制和硬性的业绩承诺要求。
三是丰富并购重组支付工具,拓宽融资渠道。引入定向可转债、优先股作为支付工具,支持财务顾问提供并购重组过桥融资,支持并购基金等创新工具发展。
四是加强并购重组监管。进一步提高并购重组监管透明度,完善上市公司股东决策机制,加强投资者保护;强化中介机构责任,督促市场主体归位尽责,增强对并购重组各方当事人的市场制约,强化监管问责机制,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的打击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