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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鹿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发生火灾的后续公告

加入日期:2013-11-30 7:50:46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3年8月15日,公司一老原料仓发生了火灾,主要造成了羊毛、腈纶等原料的灭失,并未造成人员伤亡,详见公司2013年8月15日发布的《江苏鹿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发生火灾的公告》(公告编号:2013-015)。

  经张家港市消防大队仔细勘察后,认为公司本次火灾发生非人为纵火,由张家港市消防大队出具了火灾认定书;根据公司财务部门测算,公司本次火灾直接损失为3,029万元,在与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分公司(以下简称:人保财险)进行协商、理赔,现就赔款方案双方达成一致,公司已收到人保财险支付的理赔金2,649万元,本次火灾给公司实际造成的损失为380万元。

  发生火灾之后,公司及时召开的安全专题工作会议,提升了公司全体员工对消防安全认识,进一步完善了相关规定,同时将消防安全提高到前所未有的高度,加大了执行力度,提高了奖罚标准。同时,公司内部也及时组织了消防安全大检查,全面检查公司的安全隐患,及时发现,及时整改,以防患此类安全事故的发生。

  至此,公司本次火灾情况认定和理赔工作已全部结束,敬请广大投资者留意并注意投资风险。

  江苏鹿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11月29日来源证券时报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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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来源:证券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