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7日,国家工商总局贯彻落实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培训班开班,国家工商总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马正其出席开班式并讲话。
马正其指出,各地工商部门和消协组织要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认真学习和准确把握新《消法》的立法精神和重要内容,为实施新《消法》做好充分准备。
马正其强调,新《消法》的颁布有利于推动工商部门职能转变,有利于更好地发挥消协组织的社会监督作用,有利于更好地强化消费维权队伍建设。新《消法》的内容体现了新形势、新阶段对调整消费关系的新要求,涉及面广,内涵丰富,是对现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律制度的重要完善。各地工商部门和消协组织要抓住有利时机,集中组织新《消法》的宣传培训;立足工作实际,积极配合地方人大和政府,抓紧做好配套法规和规章的立改废工作;加大执法力度,深入开展重点领域消费维权工作;严格工作程序,依法受理和处理消费者投诉;严格依法履职,认真落实消协组织各项公益性职责;加强协作配合,着力构建消费维权长效机制。
马正其指出,各地工商部门要始终坚持把消费维权作为重要使命,以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为己任,当好消费者的“守护者”和市场秩序的“裁判员”,切实维护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积极服务经济社会健康发展。
国家工商总局对新《消法》贯彻实施高度重视,制定了工作方案,开展了一系列工作。11月14日召开全国工商系统贯彻实施新《消法》电视电话会议,对贯彻实施新《消法》作出全面部署。本次培训班主要面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副省级市工商局分管局长、消保机构负责人、12315机构负责人、消协组织负责人,邀请立法专家等详细讲解新《消法》。
据了解,本次培训班将持续3天,全国人大法工委民法室有关人员和法学专家等分别授课,总局法规司、消保局及中国消费者协会相关负责人就加强法治工商建设、修改新《消法》配套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贯彻落实新《消法》等进行授课。来源工商总局网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