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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产权房考量政策执行力

加入日期:2013-11-27 7:10:53

  “小产权房”近段时间很热,从各地越扩越大的建设规模,到市场越来越烈的交易热度,“小产权房”可说是到了又一个火爆高峰。这就引出了日前国土部和住建部联合发布 《关于坚决遏制违法建设、销售“小产权房”的紧急通知》,要求各地坚决遏制最近一些地方出现的违法建设、违法销售“小产权房”问题。

  《通知》是有针对性的,因为,近期“小产权房”火热的一个重要原因是因为市场对于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的“在符合规划和用途管制前提下,允许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出让、租赁、入股,实行与国有土地同等入市、同权同价。”“保障农户宅基地用益物权,改革完善农村宅基地制度,选择若干试点,慎重稳妥推进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担保、转让,探索农民增加财产性收入渠道。”等改革方针的解读,以及对三中全会之前一份由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公布的“383方案”中提到的“对已经形成的“小产权房”按照不同情况补缴一定数量的土地出让收入,有条件转正。”的热捧。

  然而,有权部门对上述理解和解读进行了否定。国土资源部副部长徐德明就此表示,很多人对三中全会有关规定并没有正确解读,“用途管制”是大前提,是硬杠杆,绝不能违背,更不能逾越。

  其实,究其小产权房火爆更深层次的原因,在于普通公众身处当今中国疯狂高房价下对于廉价住房的期盼和渴求。应该说,消费低价房的要求是合情合理的,然而,要求小产权房就此转正,就不无从消费转向投资与投机的嫌疑了,也就确实有点触及公平公正的界限了。因为,长期以来,国家对于小产权房交易的政策界定一贯就是:非法。

  回想就在7、8年前,城内平均房价已经5、6000元/平左右的时候,城郊结合部出现了一些楼盘,价钱就只有2、3000元/平左右,几乎是一半以下的价格。可是咨询过后得知,这些是“小产权”房,它没有房产证,没有国土证,交易不合法,不受国家法律保护。就这样,遵纪守法的我们,几乎没有人敢于去购买这个价廉物美的好东东。如今,如果这些房子要是都“转正”了,那对于我们这些不在少数的循规守法的公民来说,是不是又是吃了政策的亏。而另外一面,当下因为严治“小产权房”,甚而扩大为强拆强停现有“违法建筑”,那么对于现在购买小产权房居住的人们来说,是不是又是急功冒进“罔顾民生”。

  所以,要说现在国家又下重手整治越演越烈的“小产权房”热有点为之已晚,是不是可以回过头来想一想,我们的政策的执行力是不是时有时无时轻时重没有一以贯之,即便这次真的是刹住了狂热风头,又会不会是一时之功短期之利,又怎能保证消除隐患“长治久安”。

  所以,如何对待目前的“小产权房”热,其实是在考量我们的政策的执行力。好的顶层设计、好的长效机制、实实在在的执行,应该才是“治市”根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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