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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家房企否认欠缴土地增值税

加入日期:2013-11-26 10:39:54

  2013年11月24日,央视《每周质量报告》报道称,调查发现多家知名房地产公司欠缴土地增值税,其中涉及多家上市公司。针对有关报道,今日多家上市公司就相关情况进行说明及澄清。

  华业地产(行情,问诊)表示,公司认为该报道中关于公司欠缴土地增值税的说法应源于误解。公司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已对相关事项处理原则进行了披露,即:房地产项目预售收入按开发产品当地税务机关规定的比例预缴,符合收入确认条件时按当期确认的收入及配比的成本计算增值额计提土地增值税。房地产项目符合税务规定的土地增值税清算条件时进行清算,对预缴的土地增值税款多退少补。

  公司已按照土地增值税相关政策和地方政府规定,取得房地产预售款的同时预缴了土地增值税,并按当期确认的收入及配比的成本对本期结利项目计提了土地增值税。根据会计准则计提的应缴税金与根据税法缴纳税款存在时间上的差异是合理的,符合税法的规定。鉴于该报道对公司及公司投资人产生了一定的不利影响,公司特此进行澄清,公司暂不采取进一步措施。

  金地集团(行情,问诊)公告称,经核实,公司严格按照会计准则的规定,对土地增值税进行了合理估计和预提,同时,公司严格按照税务机关对土地增值税实行先预征后清算的管理办法履行纳税义务。截至2012年12月31日,公司计提的土地增值税余额为25.48亿元,并按照会计准则的规定已反映在利润表中。该计提部分未达到税法规定的土地增值税清算条件,尚未实际产生纳税义务。公司的财务报告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并无欠缴土地增值税的情况。

  金融街(行情,问诊)公告称,公司严格按照会计准则的规定,对土地增值税进行了合理估计和预提。同时严格按照税务机关对土地增值税实行先预征后清算的管理办法履行纳税义务,公司并无欠缴土地增值税的情况。公司房地产开发业务在项目开发阶段按预收款预缴,项目达到土地增值税清算条件时清算汇缴。截至2012年12月31日,公司计提的土地增值税余额为9.02亿元,已在公司2012年年度报告财务报表附注“应交税费”部分进行列示,该计提部分未达到税法规定的土地增值税清算条件,尚未实际产生纳税义务。

  此外,金隅股份(行情,问诊)、首开股份(行情,问诊)、万通地产(行情,问诊)、滨江集团(行情,问诊)、中华企业(行情,问诊)、中粮地产(行情,问诊)、北辰实业(行情,问诊)、北京城建(行情,问诊)等公司均发布澄清公告,认为其已按照土地增值税相关政策和地方政府规定,根据会计准则计提的应缴税金与根据税法缴纳税款存在时间上的差异是合理的,符合税法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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