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已于2013年11月4日起停牌。公司正在与有关方面协商相关重大事项,目前尚未取得实质性进展。
鉴于该事项存在重大不确定性,为保证公平信息披露,维护投资者利益,避免公司股价异常波动,经公司申请,本公司股票自2013年11月25日起继续停牌。
公司将尽快确定是否进行前述重大事项,并公告有关事项进展情况或结果,公司将不晚于2013年12月2日公告并复牌。
特此公告。
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三年十一月二十五日来源证券时报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