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全文公布后,一扫早前框架性公报带给公众和西方媒体对改革力度的质疑,在更为详细的《决定》中,合理布局了全面深化改革的战略重点、优先顺序、主攻方向、工作机制、推进方式和时间表、路线图,中国将迎来改革开放后最重大的变革!
有舆论认为,此次全会是继十一届三中全会、邓小平南方讲话后,再一次带领中国走向新生的重大历史转折点,它将一扫某些对中国前途和命运的悲观论调。在这份以经济体制改革为重点的文件中,承诺“市场将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并要求大幅度减少政府对资源的直接配置以及对市场的干预,推动市场自由竞争,重振市场活力。
《决定》还首次强调非公有制经济财产权不可侵犯,在一个社会主义国家,这具有划时代的意义,对于那些因担忧安全而转移资产或移民的企业家而言,这份文件让他们有了继续扎根祖国创造财富的理由。全会还提出了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鼓励非公有制企业参与国有企业改革,鼓励发展非公有资本控股的混合所有制企业,这表明中国政府将国有和民营企业一视同仁。
改革不仅要赋予市场以活力,更重要的是以法治来恢复和重建秩序。威胁中国稳定与发展的一个重要因素是司法腐败,这会让人们感觉到不公。《决定》不仅具体废除令人诟病的劳教制度,还高屋建瓴的提出,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法律的特权,一切违反宪法法律的行为都必须予以追究,这对那些怀疑中国不打算尊重宪法的人是一个打击。
中国也已做好让司法更加独立的准备,全会计划推动省以下地方法院、检察院人财物统一管理,探索建立与行政区划适当分离的司法管辖制度,这样可以防止地方政府的干预,确保审判权与检察权独立。而对于司法部门而言,则要求审判公开、检务公开,录制并保留全程庭审资料,推动公开法院生效裁判文书,通过提高透明度与公开性监督司法部门的公正性,防止渎职枉法的发生。
《决定》还首次提出完善人权司法保障制度。长期以来,作为一个发展中国家,中国一直将生存权和发展权视为首要人权,此次提出将发挥司法制度在保障人权过程中的重要作用,意味着中国人权内涵的一次飞跃,中国将准备用法律捍卫宪法赋予中国人的权利,人权将更加具体,这有利于杜绝普遍存在的刑讯逼供,减少冤假错案与死刑。
过去三十多年,中国一直高举“十一届三中全会”旗帜,将经济建设视为中心任务,GDP成为政绩考核的最重要指标,尽管激励了不同地区与不同官僚之间的政绩比赛以推动经济发展,但最终也导致了经济结构失衡以及诸多矛盾,此次全会提出,纠正单纯以经济增长速度评定政绩的偏向,加大资源消耗、环境损害、生态效益、产能过剩、科技创新、安全生产、新增债务等指标的权重。这是一次在关键时刻重要纠偏,将深刻的改变政府的行为。
赋予人们信心与希望的是《决定》对当前所有重大困难和挑战都没有回避,而是直面并提出解决的路径和方案。但是,改革能否成功,还要看中国政府能否推动落实和执行,尽管有巨大的旧体制惯性与利益集团的阻力,但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小组的建立将监督各级政府日常的落实情况,并要求各地党委也承担这一任务,这意味着改革已经有了组织基础。
中国无疑处于一个关键的时期,他不仅面临国内政治、经济与社会的转型压力,还与正在走出深处泥潭的美国存在竞争,两个伟大的国家谁能早日实现转型与复苏,将决定本世纪世界的格局。中国领导人似乎已经做好了应对国内外挑战的准备,此次全会让人们看到了他们的政治勇气和智慧以及更有力的措施和办法,中国社会应该形成改革的共识,参与到这波澜壮阔的古老民族的伟大转型之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