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珠江(000505)11月13日晚间发布公告称,按照公司与实际控制人新兴房地产开发总公司(简称“新兴公司”)的合同约定,至2013年10月29日,公司应归还新兴公司本金2.30亿元及相应利息,约占公司经审计总资产的16.1%,占净资产的96.7%。截止披露日,上述借款期限已到,公司尚未偿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