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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鞍山方圆回转支承股份有限公司2013第三季度报告

加入日期:2013-10-26 6:43:0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钱森力先生、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徐国平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徐国平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公司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是 否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一、资产负债表项目变动情况及原因:

  1、报告期末,货币资金比期初上升57.98%,主要是应付票据银行保证金及当期回款增加所致;

  2、报告期末,预付账款较期初上升145.1%,主要是预付的设备购置款增加所致;

  3、报告期末,其他应收款较期初上升30.83%,主要是因业务需要,备用金增加;

  4、报告期末,长期待摊费用较期初增长126.21%,主要是收益跨期较长的费用投入增加;

  5、报告期末,递延所得税借项较期初增加94.97%,主要是可能存在的损益费用确认的暂时性税费差异;

  6、报告期末,短期借款较期初增加234.21%,主要是为了满足营运需求增加的流动资金借款;

  7、报告期末,应付票据较期初增加了8630%,主要是为锁定原料价格,预支付上游客户的银行承兑汇票增加;

  8、报告期末,应付账款较期初下降32.69%,主要是对设备和原材料供应商的货款支付增加。

  9、报告期末,其他应付款较期初下降44.06%,主要是工程基本竣工,工程保证金款的支付增加;

  10、报告期末,应交税金较期初上升82.08%,主要是设备进项留底税额核减所致;

  11、报告期末,未分配利润较期初下降20.38%,主要是行业低迷,固定费用增加,经营亏损及本年度利润分配核减所致。

  二、利润表项目变动情况及原因:

  1、报告期末,财务费用较去年同期增加237.71%,主要是为满足经营需求而增加银行借款所致;

  2、报告期末,资产减值损失较去年同期增加38.72%,主要是受宏观经济的影响,应收账款增加及存货公允价格变动;

  3、报告期末,投资收益较去年同期增加100%,主要是利用部分闲置资金购置理财产品和进行其他项目的投资而取得的收益增加。

  4、报告期末,营业外收入较去年同期较少62.4%,主要因为本年度取得的政府补助性收益减少;

  5、报告期末,营业外支出较去年同期增加37.11%,主要是增加对公益性事业的捐赠性支出增加;

  6、报告期末,所得税费用较去年同期减少117.87%,主要是由于受行业下滑,实现利润总额的减少所致。

  三、现金流量表项目的变动情况及原因:

  1、报告期内,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减少2717.15万元,主要是受宏观经济的影响,下游客户资金面较紧,公司主营业务资金回笼率下降;

  2、报告期内,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较去年同期减少17678.76万元,主要是为调整资产结构,对外股权投资增加;

  3、报告期内,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较去年同期增加29712.28万元,主要是为满足生产经营需要,对流动资金借款的需求量增加。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无

  三、公司或持股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发生或以前期间发生但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四、对2013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3年度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业绩亏损

  业绩亏损

  马鞍山方圆回转支承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钱森力

  二一三年十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002147 证券简称:方圆支承 公告编号:2013-054

  马鞍山方圆回转支承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马鞍山方圆回转支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13年10月14日发出书面通知,通知所有董事于2013年10月25日上午9:00在公司五楼会议室召开马鞍山方圆回转支承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会议如期于2013年10月25日召开,应到董事7人,实到董事7人,公司监事会成员、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董事长钱森力先生主持。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马鞍山方圆回转支承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表决结果有效。

  经与会董事审议:

  一、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2013年第三季度报告》及摘要。

  《公司2013年第三季度报告》及摘要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同时《公司2013年第三季度报告摘要》刊登于2013年10月26日《证券时报》和《中国证券报》。

  二、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固定资产折旧年限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董事会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依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对固定资产折旧年限作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及相关解释规定,变更依据真实、可靠。变更后的会计估计能够更加公允、客观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及所有股东的利益。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13号: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变更》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独立董事一致同意本次会计估计变更。

  《关于固定资产折旧年限会计估计变更的公告》,详见刊登于2013年10月26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为公司融资担保的议案》。

  《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为公司融资担保的公告》,详见刊登于2013年10月26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四、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变更的议案》。

  由公司提名委员会提名钱森力先生为公司总经理,鲍治国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

  公司独立董事对董事会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发表了独立意见:经审阅所提名高级管理人员的个人履历,未发现有《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之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也不存在其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之情形。经了解,其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和身体状况能够胜任公司相应岗位的职责要求,有利于公司的发展。提名、聘任程序符合《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因此,我们同意聘任钱森力先生为公司总经理,鲍治国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

  特此公告。

  马鞍山方圆回转支承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三年十月二十五日

  附:

  新任高级管理人员简历

  钱森力:男,55岁,研究生学历。历任马鞍山市建材设计研究所副所长,马鞍山市建材公司技术科副科长,马鞍山市第一建材厂厂长,安徽省纪元石材公司总经理,马鞍山市建材工业公司总经理,马鞍山市三维集团公司董事长、总经理,马鞍山市马钢巨龙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马鞍山方圆回转支承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马鞍山方圆回转支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现任本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浏阳方圆液压有限公司董事长,马鞍山方圆动力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安徽同盛环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安徽惊天液压智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持有本公司股份47,194,675股,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管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鲍治国:男,35岁,研究生在读。历任马鞍山方圆有限责任公司技术部电气主管、回转支承厂副厂长、设备维修车间主任,马鞍山方圆回转支承股份公司设备部部长、销售公司副经理、技改指挥部副总指挥、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总经理,长沙方圆回转支承有限公司总经理。现任本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安徽同盛环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持有本公司股份941,946股,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管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证券代码:002147 证券简称:方圆支承 公告编号:2013-055

  马鞍山方圆回转支承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马鞍山方圆回转支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13年10月14日发出书面通知,通知所有监事于2013年10月25日上午11:00在公司五楼会议室召开马鞍山方圆回转支承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会议如期于2013年10月25日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杨畅生先生主持。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马鞍山方圆回转支承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表决结果有效。

  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与会监事以赞成票3票,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2013年第三季度报告》及摘要。

  根据《证券法》第68条规定,马鞍山方圆回转支承股份有限公司的监事会对公司《2013年第三季度报告》及摘要进行了认真审核。监事会认为该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二、与会监事以赞成票3票,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固定资产折旧年限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

  公司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变更后的会计估计能够更客观、公允的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估计变更是必要、合理和稳健的。同意本次会计估计变更。

  特此公告。

  马鞍山方圆回转支承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一三年十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002147 证券简称:方圆支承 公告编号:2013-056

  马鞍山方圆回转支承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固定资产折旧年限

  会计估计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马鞍山方圆回转支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3年10月25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固定资产折旧年限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计估计变更概述

  1.变更的日期

  2013年12月1日

  2.变更的原因

  公司募集项目主厂房及天井内辅房、生活间等建筑结构形式为钢筋混凝土排架和框架结构,办公楼及其他附属楼类型均为钢筋混凝土结构,建筑分类较历史建筑层次高,预计使用年限较长,现结合新增国内高尖端,进口数控化操作水平较高设备的使用及行业技术进步状况,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4 号—固定资产》的相关规定,对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进行了复核,为了能够使公司会计估计更符合固定资产的实际情况,并且更加公允、恰当地反映本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遵循会计核算谨慎性原则,促进稳健经营,公司自2013年12月1日起对固定资产折旧年限进行变更。

  3.变更的内容

  (1)变更前各类固定资产折旧年限和年折旧率如下:

  (2)变更后各类固定资产折旧年限和年折旧率如下:

  4.审批程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13号—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变更》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后执行,独立董事对此发表独立意见。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对公司2013年所有者权益、净利润的影响比例不超过50%,根据相关规定,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董事会关于会计估计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能够更客观、公允的反映公司的现时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能提供更可靠、更准确的会计信息,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

  三、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相关规定,本次会计估计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进行会计处理,不追溯调整,不会对以往各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影响。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从2013年12月1日起执行,不影响2013年1至11月的利润。经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2013年预计核减成本费用约 55.50万元,增加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约47.175万元,并未对公司净利润产生重大影响(上述数据最终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为准)。

  四、董事会关于会计估计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估计的变更,符合国家相关法规的要求,符合目前经营环境及市场状况,遵循了真实性、相关性和可比性原则,能更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相关规定,变更依据真实、可靠。变更后的会计估计能够更加公允、客观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及所有股东的利益。

  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13号: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变更》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同意本次会计估计变更。

  六、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变更后的会计估计能够更客观、公允的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估计变更是必要、合理和稳健的。同意本次会计估计变更。

  七、备查文件

  1.公司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公司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会计估计变更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马鞍山方圆回转支承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三年十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002147 证券简称:方圆支承 公告编号:2013-057

  马鞍山方圆回转支承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

  为公司融资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更好的推动马鞍山方圆回转支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持续、健康的发展,满足生产经营流动资金需要,集中调配资金杠杆,调整贷款结构,公司拟向马鞍山农村商业银行申请银行借款,由于公司系马鞍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东,根据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银监发【2003】10号《农村商业银行管理暂行规定》第五章第四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第四十条“商业银行不得向股东(关系人)发放信用贷款,发放担保贷款不得优于其它借款人同类贷款条件”之规定,由公司控股子公司为公司提供融资担保。公司于2013年10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为公司融资担保的议案》,公司将对此次担保进行严格审核,并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此项议案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此次担保事项的主要内容为:

  二、被担保人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马鞍山方圆回转支承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点:安徽省马鞍山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超山西路

  法定代表人:钱森力

  成立时间:二三年七月二十五日

  主营业务:生产、销售回转支承、机械设备、锻压设备。

  公司目前注册资本为25852.18万元,长沙方圆回转支承有限公司和浏阳方圆液压有限公司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公司持股比例分别为77.24%和58.54%)。公司与长沙方圆回转支承有限公司和浏阳方圆液压有限公司其他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

  截至2012年12月31日(经审计),本公司的总资产为121134.35万元,净资产为93353.22万元,总负债为27781.13万元,营业收入为34477.85万元,利润总额为204.06万元,净利润为234.88万元。截至2013年6月30日(未经审计),本公司的总资产为156070.17万元,净资产为92056.48万元,总负债为64013.69万元,营业收入为18976.56万元,利润总额为-355.05万元,净利润为-318.48万元。

  本公司的信用评级为良好。

  三、担保协议的签署

  公司控股子公司将与银行签订具体的担保协议,公司将根据有关规定做好信息披露。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控股子公司长沙方圆回转支承有限公司和浏阳方圆液压有限公司为公司各提供不超过3000万元和5000万元授信额度的担保,可以提高融资效率、降低融资成本,提高公司资金流动性,增强盈利能力,确保公司的利益最大化。董事会认为此次担保事宜风险可控,有利于公司的发展,且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因此董事会同意控股子公司长沙方圆回转支承有限公司和浏阳方圆液压有限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

  被担保方未向担保方提供反担保。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公告日,包含本次担保事项在内,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为205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2012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93353.22万元的比例为21.96%。其中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为7000万元,控股子公司之间的担保总额为500万元,控股子公司对公司的担保总额13000万元,分别占公司最近一期(2012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93353.22万元的比例为7.50%、0.54%及13.92%。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无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

  《马鞍山方圆回转支承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马鞍山方圆回转支承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三年十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002147 证券简称:方圆支承 公告编号:2013-059

  马鞍山方圆回转支承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2013年10月25日,马鞍山方圆回转支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接到总经理鲍治国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

  辞职原因:担任公司总经理期间,公司经营业绩不佳,故提请辞去公司总经理一职。鲍治国先生辞职后,仍满足“上市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的要求。

  鲍治国先生辞去公司总经理职务后,仍将担任公司董事职务。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已选聘钱森力先生担任公司总经理职务,鲍治国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

  详见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3-054)。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鲍治国先生的辞职申请自辞职报告送达公司董事会时生效。

  公司董事会对鲍治国先生在任职期间的勤勉工作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马鞍山方圆回转支承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三年十月二十五日来源《证券时报》)

编辑: 来源:证券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