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
交易所对违规公司可公开谴责暂停上市
证监会新闻发言人25日表示,证监会或证监局收到投资者举报后,按照信访相关规定决定是否受理,受理后,会通过核查、现场检查等方式,并根据问题严重程度采取监管措施。公司行为不规范的话,将采取日常监管措施,提醒公司完善;公司违规的,将出具警示函,采取行政监管措施;涉嫌违反证券法等,将稽查立案。
他表示,交易所作为自律组织,对违规公司可以采取公开谴责、暂停上市等措施。
另外,针对近期百度等发行理财产品的有关问题,证监会新闻发言人昨日表示,互联网基金销售业务的法律框架已经建立,下一步证监会将进一步加强对新业务模式的跟踪研究,改进监管措施,保障基金销售结算资金安全,防范欺诈误导,保护投资者权益。
该发言人还表示,A股推行T+0交易不存在法律障碍,但对其须进行审慎研究。
他分析称,实施T+0交易对市场价有一定促进作用,包括释放市场交易需求,促进定价效率提升,规避隔日股价波动风险等。但也存在不少不利因素,包括我国市场换手率已很高,改善流动性动力不足;实施T+0将增加市场炒作和大幅波动的风险,并导致中小投资者处于劣势造成事实上的不公平;可能存在潜在的市场风险,数据也表明,市场投资者交易越频繁的,交易获利就越少。 中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