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姓名 | 潘士颖 |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姓名 | 徐宗明 | 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姓名 | 林礼谊 |
公司负责人潘士颖、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徐宗明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林礼谊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公司第三季度报告中的财务报表未经审计。
二、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末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 总资产 | 3,574,214,959.96 | 3,521,413,868.99 | 1.5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 1,327,590,852.10 | 1,375,725,347.41 | -3.50 | | 年初至报告期末@(1-9月) | 上年初至上年报告期末@(1-9月) | 比上年同期增减(%)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4,740,580.53 | -66,406,388.45 | 不适用 | | 年初至报告期末@(1-9月) | 上年初至上年报告期末@(1-9月) | 比上年同期增减(%) | 营业收入 | 1,354,749,123.90 | 1,252,619,746.60 | 8.15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33,238,070.67 | -86,228,846.59 | 不适用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 -127,887,388.51 | -143,117,842.26 | 不适用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2.47 | -5.29 | 不适用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0313 | -0.0812 | 不适用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0313 | -0.0812 | 不适用 |
2.2 截至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的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股东总数 | 161,382 |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 股东名称 | 股东性质 | 持股比例(%) | 持股总数 | 持有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 质押或冻结的股份数量 | 福建省盐业有限责任公司 | 国有法人 | 9.89 | 104,978,540 | 0 | 无 | 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 国有法人 | 5.02 | 53,292,960 | 0 | 无 | 福建省轻纺(控股)有限责任公司 | 国家 | 4.45 | 47,285,000 | 0 | 无 | 福建省金皇贸易有限责任公司 | 国有法人 | 3.85 | 40,926,232 | 0 | 无 | 福建省财政厅 | 国家 | 3.05 | 32,387,040 | 0 | 无 |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专用证券账户 | 未知 | 1.03 | 10,915,000 | 0 | 无 | 福建省南纸股份有限公司 | 国有法人 | 0.42 | 4,500,000 | 0 | 无 | 李树宽 | 境内自然人 | 0.39 | 4,188,832 | 0 | 无 | 吕超 | 境内自然人 | 0.27 | 2,888,731 | 0 | 无 | 朱丹 | 境内自然人 | 0.21 | 2,206,000 | 0 | 无 |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 股东名称(全称) | 期末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 | 股份种类及数量 | 福建省盐业有限责任公司 | 104,978,540 | 人民币普通股 | 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 53,292,960 | 人民币普通股 | 福建省轻纺(控股)有限责任公司 | 47,285,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福建省金皇贸易有限责任公司 | 40,926,232 | 人民币普通股 | 福建省财政厅 | 32,387,040 | 人民币普通股 |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专用证券账户 | 10,915,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福建省南纸股份有限公司 | 4,50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李树宽 | 4,188,832 | 人民币普通股 | 吕超 | 2,888,731 | 人民币普通股 | 朱丹 | 2,206,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上述前十名股东中,第一、三、四股东存在关联关系,福建省盐业公司、福建省金皇贸易公司为福建省轻纺(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全资控股子公司,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一致行动人。除此之外,本公司未知其他前10名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也未知是否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中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
三、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1.1 资产负债表项目
序号 | 资产负债表项目 | 期末数 | 年初数 | 变动@幅度% | 重大变动原因 | 1 | 应收票据 | 269,994,362.53 | 190,855,249.44 | 41.47% | 主要系报告期公司银行承兑汇票转背书及贴现量减少所致 | 2 | 应收账款 | 265,817,414.58 | 167,569,604.53 | 58.63% | 主要系报告期公司受市场需求低迷、货款回笼速度减缓影响所致 | 3 | 预付款项 | 24,683,286.44 | 75,769,404.04 | -67.42% | 主要系报告期公司预付工程设备款支出减少所致 | 4 | 其他应收款 | 14,856,933.98 | 10,902,369.22 | 36.27% | 主要系报告期末公司部分进口木片费用尚未冲销所致 | 5 | 在建工程 | 129,954,403.75 | 96,565,752.46 | 34.58% | 主要系报告期公司尚未完工的技改工程项目增加所致 | 6 | 长期待摊费用 | 941,899.21 | 667,876.15 | 41.03% | 主要系报告期子公司“深圳市恒宝通光电子有限公司”办公用房装修支出增加所致 | 7 | 短期借款 | 542,656,766.73 | 818,276,287.28 | -33.68% | 主要系报告期公司根据借款合同约定的还款期限偿还到期借款所致 | 8 | 应付票据 | 81,930,000.00 | 28,408,400.00 | 188.40% | 主要系报告期公司采用票据支付结算量增加所致 | 9 | 预收款项 | 29,158,239.35 | 45,217,823.61 | -35.52% | 主要系报告期公司产品销售预收款项减少所致 | 10 | 应付职工薪酬 | 50,460,807.48 | 106,882,169.18 | -52.79% | 主要系报告期母公司转销无需支付的职工安置补偿金所致 | 11 | 应交税费 | 5,817,007.00 | -20,945,361.68 | 127.77% | 主要系报告期公司设备采购进项税额大幅减少以及产品销项税额增加所致 | 12 | 其他应付款 | 95,305,573.22 | 56,726,980.41 | 68.01% | 主要系报告期母公司预收子公司福建省青山宁化林场有限公司股权转让款以及应付进口木浆款增加所致 | 13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104,833,200.00 | 195,628,400.00 | -46.41% | 主要系报告期公司根据借款合同约定的还款期限偿还到期借款所致 | 14 | 其他流动负债 | 10,580,509.99 | 1,190,581.41 | 788.68% | 主要系报告期子公司“漳州水仙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预提业务宣传费及广告费增加所致 | 15 | 长期借款 | 909,316,800.00 | 509,654,550.00 | 78.42% | 主要系报告期公司取得中国银行沙县支行和中国光大银行福州南门支行委托贷款增加所致 | 16 | 长期应付款 | | 23,682,335.34 | -100.00% | 主要系报告期公司偿还到期融资租赁费所致 | 17 | 未分配利润 | -107,946,982.06 | -74,708,911.39 | -44.49% | 主要系报告期公司经营亏损所致 |
3.1.2 利润表项目
序号 | 利润表项目 | 2013 年1-9月 | 2012年1-9月 | 变动@幅度% | 重大变动原因 | 1 | 营业税金及附加 | 4,782,866.10 | 3,313,962.85 | 44.32% | 主要系报告期公司应交增值税同比增加,导致教育费附加及城市维护建设税支出同比增加所致 | 2 | 资产减值损失 | -4,642,405.15 | 13,566,959.40 | -134.22% | 主要系报告期公司将上年度计提部分原材料跌价准备转销所致 | 3 | 营业外收入 | 60,553,208.14 | 4,238,718.44 | 1328.57% | 主要系报告期母公司将无需支付的以前年度职工安置补偿金转销所致 | 4 | 营业外支出 | 7,712,302.00 | 5,036,907.42 | 53.12% | 主要系报告期子公司“深圳市龙岗闽环实业有限公司”由于生产线搬迁改造,职工安置补偿金支出增加所致 | 5 | 利润总额 | -18,405,956.79 | -74,060,232.29 | 75.15% | 主要原因同上 “2”、“3”所述 | 6 | 净利润 | -27,268,274.99 | -81,211,244.98 | 66.42% | 主要原因同上 “2”、“3”、“5”所述 |
3.1.3 现金流量表项目
序号 | 现金流量表项目 | 2013年1-9月 | 2012年1-9月 | 变动@幅度% | 重大变动原因 | 1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4,740,580.53 | -66,406,388.45 | 107.14% | 主要系报告期公司收到的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同比增加所致 | 2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4,802,691.73 | -86,368,865.49 | 140.30% | 主要系报告期公司技改工程支出同比减少所致 | 3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74,901,622.01 | 241,614,294.40 | -131.00% | 主要系报告期公司偿还到期借款以及融资保证金支出同比增加所致 |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013年6月21日,公司七届董事会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公开转让全资子公司福建省青山宁化林场有限公司股权的议案》,以公开竞价或国资管理部门确认的协议转让方式对外转让公司所持有的该公司100%股权。2013年8月27日,自然人陈宁波先生和黄荣华先生通过福建省产权交易中心公开竞价以4,157万元整的价格摘得上述股权。2013年8月27日公司与自然人陈宁波先生、黄荣华先生签订了《股权转让合同》。根据股权转让合同规定,2013年9月10日上述股权转让标的50%即2078.5万元已汇入福建省产权交易中心帐户。
2013年8月23日,公司七届十六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出售公司部分工业厂房及住宅房产的议案》,决定以公开竞价方式对外出售公司所持有的位于深圳市福田区车公庙工业区泰然213栋工业厂房3C房产。2013年10月17日,自然人张伯丹先生通过福建省产权交易中心竞价以2,650万元整的价格摘得上述房产的产权,同时公司与自然人张伯丹先生签署了《房地产买卖合同》,转让完成后, 公司将不再拥有深圳市泰然213栋工业厂房3C产权。
上述事项具体详见公司分别于2013年8月28日、2013年10月19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转让全资子公司股权公开竞价结果公告》(临2013-027)、《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转让工业厂房公开竞价结果的公告》(临2013-033)。
3.3 公司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承诺背景 | 承诺类型 | 承诺方 | 承诺内容 | 其他承诺 | 分红 | 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 (一)公司利润分配应重视对股东的合理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利润分配政策应保持连续性和稳定性。(二)公司可以采用现金、股票或者现金与股票相结合的方式分配股利。(三)公司原则上按年度实施利润分配,在条件允许情况下,公司可以进行中期现金分红。(四)公司应在现金流满足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的基础上,积极采取现金分红。公司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 30%,每年度具体现金分红比例由公司董事会根据相关规定和公司当年度经营情况拟定,并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决定。(五)公司以三年为一个周期制定股东回报规划,建立对投资者持续、稳定、科学的回报机制,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六)公司年度盈利,确因经营发展需要,董事会未提出现金分红预案的,应当向股东大会提交详细的情况说明, 并在定期报告中说明不进行分配的原因,以及未分配利润的用途和使用计划。独立董事应当对此发表独立意见。(七)如因经营环境变化或公司根据生产经营情况、投资规划和长期发展等需要,确需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应从保护股东权益出发,充分听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独立董事及监事会的意见,经公司董事会详细论证后形成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调整后的利润分配政策不得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本章程的规定。(八)存在股东违规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公司应当扣减该股东所分配的现金红利,以偿还其占用的资金。 |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潘士颖
2013年10月23日
证券代码:600103 股票简称:青山纸业 编号:临2013-034
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七届十八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七届十八次董事会会议通知于2013年10月15日发出,2013年10月23日在福州五一北路171号新都会花园广场16层公司总部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董事9人,实际到会董事9人,公司5名监事及部分高管人员列席。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潘士颖先生主持,经全体到会董事认真审议,并以举手表决的方式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公司2013年第三季度报告》
董事会认为:公司严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制度规范运作,公司2013年第三季度报告全面、完整、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2013年第三季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承诺其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向招银金融租赁有限公司申请融资租赁的议案》
鉴于公司资金状况及需求,为进一步盘活资产,增加融资渠道,并降低融资成本,同意公司以拥有的碱回收炉等价值共人民币1.11亿元的设备作为标的物,以售后回租方式向招银金融租赁有限公司申请融资租赁,融资额度为人民币10,000万元,租赁期限3年。上述融资租赁业务,公司以持有的1,000万股兴业银行股票作为质押物。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3年10月25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刊登的《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融资租赁的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向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申请美元借款的议案》
为拓宽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同意公司在经股东大会批准的2013年度金融机构授信总额度内,向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申请借款美元2,000万元整,期限1年。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三年十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600103 股票简称:青山纸业 编号:临2013-035
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融资租赁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交易内容:鉴于公司资金状况及需求,为进一步盘活资产,增加融资渠道,并降低融资成本,公司以拥有的碱回收炉等价值人民币1.11亿元的设备作为标的物,以售后回租方式向招银金融租赁有限公司申请融资租赁,融资额度为人民币10,000万元,租赁期限3年。
招银金融租赁有限公司与本公司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以上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融资事项已经公司2013年10月23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不需经股东大会批准。
一、交易概述
鉴于公司资金状况及需求,为进一步盘活资产,增加融资渠道,并降低融资成本,公司以拥有的碱回收炉等价值人民币1.11亿元的设备作为标的物,以售后回租方式向招银金融租赁有限公司申请融资租赁,融资额度为人民币10,000万元,租赁期限3年。租金支付方式为公司按季支付租金,共12期。
二、交易对方情况介绍
交易对方:招银金融租赁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201号渣打银行大厦9楼
法定代表人:王庆彬
注册资本:20亿元人民币(招商银行全资子公司)
经营范围:融资租赁业务;接受承租人的租赁保证金;向商业银行转让应收租赁款;经批准发行金融债券;同业拆借;向金融机构借款;境外外汇借款;租赁物残值变卖及处理业务;经济咨询;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其它业务。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名称:公司碱回收炉等设备
类别:固定资产(设备)
四、交易合同的主要内容
1、租赁物:公司碱回收炉等价值人民币1.11亿元的设备
2、融资金额:10,000万元人民币
3、融资租赁方式:售后回租方式
公司碱回收炉等价值人民币1.11亿元的设备所有权归招银金融租赁有限公司,公司对该设备享有占有、使用、收益权利。在公司付清租金等款项后,上述设备由公司按名义价格 1元人民币购回所有权。
4、租赁期限:3年
5、租赁担保:公司持有的1,000万股“兴业银行”股票质押
6、租金及支付方式:公司按季支付租金,共12期。
7、名义参考年租赁利率: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
8、租赁手续费:放款前一次性支付租赁手续费人民币2,500,000元
9、租赁保证金:放款前一次性支付租赁保证金人民币4,500,000元,保证金不计利息。租赁保证金用于冲抵最后一期租金的相应金额。
五、本次融资租赁目的和对公司经营及财务状况的影响
有效盘活公司资产,开展融资租赁业务,旨在拓宽公司融资渠道,优化筹资结构和降低融资成本。本次融资租赁,有利于解决公司中长期资金需求,缓解资金压力。该项业务的开展不会损害公司利益,对公司本年度利润及未来年度损益情况无重大影响。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融资租赁合同及设备清单
特此公告
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三年十月二十三日来源《证券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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