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10月24日电(记者 陶俊)据中国证券报报道,上海证券交易所日前公开谴责了ST澄海董事长兼总经理鲍崇宪和监事长王星星,并公开认定两人三年内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上述惩戒措施将抄报上海市人民政府,并计入上市公司诚信记录。
经上交所查明,ST澄海董事长兼总经理鲍崇宪和监事长王星星(二人系夫妻关系)在公司未履行任何决策程序的情况下,以公司名义为关联方债务做出担保。自2012年9月起,关联方因对外借款2170万元到期未还,被债权人诉诸法院,公司被要求承担连带担保责任。2012年10月18日,公司名下位于上海市国权路39号2101至2116室房产被司法冻结。2013年3月25日,公司名下位于上海市国权路39号401室、2117至2128室房产被司法冻结。2013年1月8日,公司于工行上海市分行南京西路支行开户的银行账户也被司法冻结。上述司法冻结事项,公司直至2013年8月15日才予以披露。
上交所表示,ST澄海董事长兼总经理鲍崇宪和监事长王星星违反公司决策程序,违规以公司名义为关联方担保,并造成公司可能遭受巨大损失,严重违反了忠实义务;二人未合理谨慎行事,配合上市公司做好信息披露工作,亦未能勤勉尽责。二人的行为严重违反了《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和监管措施实施办法》有关规定,以及其在《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及承诺书》中做出的承诺。
作者:陶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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