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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民钢圈副总遭深交所公开谴责

加入日期:2013-10-16 0:23:17

兴民钢圈董事兼副总经理王兵昨日收到深交所的公开谴责处罚。深交所昨日晚间发布公告称,经查明,兴民钢圈时任董事兼副总经理王兵2013年9月17日下午收市后,公司以直通车方式披露了《关于签订复合车轮采购合同的公告》,主要内容为公司与TRANS TEXAS TIRE,LLC签订了《采购合同》,合同总金额为51.61亿美元,该公告中披露的以美元计价的合同金额存在重大差错,实际上应为51.61万美元。9月18日中午,公司披露了更正公告。但是,王兵于9月18日上午卖出公司股票71.01万股,卖出金额达934.49万元人民币。

深交所认为,王兵作为上市公司时任董事兼副总经理,在采购合同公告后两个交易日内、重大差错更正公告前买卖公司股票,违反了本所《股票上市规则(2012年修订)》第3.1.8条和《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8.16条的规定。鉴于王兵的上述违规事实和情节,根据本所《股票上市规则(2012年修订)》第17.3条的规定,经本所纪律处分委员会审议通过,本所决定给予王兵公开谴责的处分。

值得注意的是,按照深交所中小板相关法规,公司高管每年减持公司股份数量不能超过自身持有数量的25%,而71.01万股正是王兵能够减持的上限。而就在公告乌龙当日套现之后,王兵很快就向兴民钢圈递交了书面辞职报告,表示因个人原因辞去公司职务。

另外,深交所还表示兴民钢圈董事长高赫男、董事兼总经理姜开学未能恪尽职守、履行诚信勤勉义务,董事会秘书兼副总经理崔积和未能恪尽职守、履行诚信勤勉义务,违反了相关规定,以上人员对公司上述违规行为负有重要责任。深交所基于此对兴民钢圈及上述人员给予通报批评处分。

兴民钢圈乌龙公告之后二级市场的股价异动让不少投资者在交易过程中受损,曾有多位法律界人士认为王兵的套现行为涉嫌内幕交易,有部分投资者表示要索赔。上海文勋律师事务所律师吴鹏就表示,公司信息披露的差错显示了高管对上市公司广大投资人缺乏职业责任心。而深交所的处罚决定也显示了监管层对于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规范化的坚定决心。

昨日兴民钢圈下跌3.93%,报收每股8.56元。

编辑: 来源:第一财经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