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刘江峰报道
2013年9月29日,随着内地首个自由贸易区—上海外高桥保税区自由贸易区的正式挂牌成立,不仅点燃了我国其他沿海地区抢占先机建立自由贸易区的强烈欲望,而且也加速了广州、天津、山东、江苏、浙江、厦门等沿海开放省市进入建立自由贸易区的筹备。
近日,宁波大学区域经济与社会发展研究院院长钟昌标提出,作为浙江省海洋经济核心示范区的宁波和舟山,应该共同谋划推进自由贸易园区试点,以梅山保税港区和舟山保税港区等为基础,探索建立多层面协作机制,在新一轮开放促改革和发展上形成动力、赢得先机。
发展不足成为共建自贸区的瓶颈
事实上,希望中央支持宁波和舟山建自由贸易区的呼声,早在今年3月“两会”期间,时任宁波市长的刘奇(现任宁波市委书记)曾在浙江代表团全体会议上作审议发言时指出,在多年的快速增长之后,沿海东部地区的体制机制优势已经大大弱化,恰逢当前又处在了一个非常重要、非常关键的发展时期,希望国家为进一步营造沿海地区更为开放、宽松的体制机制和政策优势创造条件,支持宁波和舟山共同探索建设自由贸易区、自由港区,继续深入推进宁波-舟山港一体化建设。
对此,宁波市政府秘书长王仁洲也提出,要实施推进海洋经济发展这一国家战略,中央应支持宁波、舟山这一海洋经济发展示范核心区探索建立自由贸易区。他认为,宁波和舟山的口岸开放历史悠久,港口资源丰富,具备建立自由贸易区的基础条件。建议国家在宁波、舟山区域依托北仑、普陀等地,整合现有保税区、保税港区、出口加工区,特别是宁波的梅山保税港区,目前的功能定位、产业布局、基础设施标准、管理体系建设基本符合自由贸易区的总体要求。
“与宁波希望建自由贸易区的呼声想比,舟山方面显得更为谨慎。”浙江省商务厅相关人士告诉记者,尽管国务院批准的舟山新区规划方案中,首次正式提到探索自由贸易园区,但舟山建设中存在着基础设施建设不足、土地资源有限、目前经济基础有限等诸多不足之处,促使其重新审时度势,自贸区方案的制定需要仔细斟酌。
他认为,虽然舟山的海洋发展有其得天独厚的优势,但是舟山经济上的突破有着一些瓶颈,存在着政策和战略考虑上的矛盾之处。舟山一直以来是我国国防安全上的战略要地,经济发展和国防事业存在着不可忽视的矛盾。但是由于地方利益的驱动和海洋经济发展的需要,舟山加快发展临港工业、海洋运输等海洋新兴产业,实现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的重要依托,从而陷入了新的尴尬境地。
同时,舟山市处于长江三角洲经济发达区下游,密集的经济开发将加重舟山生态环境的沉重负担,使得近岸海域污染程度日趋严重。在未来的一定时期内,舟山经济的快速建设必然带来城市规模的向外扩张,占用岛内宝贵的土地资源,从而加大对环境的压力。而岛屿面积有限,若开发不当,环境破坏容易。因此,经济建设与“以港兴市、以景优城,打造海上花园城市”的发展战略存在着环境保护上的冲突。
且舟山港口与国际一流港差距较大,深水岸线资源开发程度严重不足,集疏运交通体系不完善,港口物流人才严重缺乏。而就舟山自身基础而言,淡水资源、本土人才资源等相对稀缺,金融服务业更是基础弱,从而制约着舟山从资本市场上获取大量资金进行港口建设、运作。加上身处海岛的舟山直接经济腹地小,资金和技术力量不足,特别是水、电、交通、通信等基础设施建设,必须依靠宁波。
因而他强调,舟山发展必须借助外力,宁波港是浙江第一大港,具有经济实力等优势,目前,宁波-舟山港已经成为全球吞吐量最大的港口,如何深化两者的一体、互动发展涉及国家、浙江省、宁波、舟山等不同层面、不同主体,是一个复杂的系统。
深化甬舟两地一体化互补发展
“从宁波的角度看,深化与舟山海洋经济互动发展,以宁波-舟山港一体化为突破,以产业分工和功能互补为支撑,探索建立多层面协作共建机制,推动两地经济社会全面融合发展。”政协宁波市委员会经科委主任敬认为,具体而言,应加快实施五大“一体化战略”。
一、实施港口发展一体化战略,推动宁波-舟山港融合共建
1、联动推进“国际大港”向“国际强港”转变。着眼浙江海洋经济发展和舟山群岛新区建设要求,抓紧修编宁波-舟山港总体规划,发挥两港整体效应,强化岸线、航道、锚地等资源的统一协调,完善一体化运作的体制机制,加快组合港建设,参与国际航运市场竞争。
2、合力打响港航物流服务品牌。发达的港航物流服务体系是“国际强港”的重要标志,强化与舟山合作,规范竞争发展秩序,消除行政壁垒,推动企业跨地区、跨部门、跨所有制兼并与联合,实现优势互补、共赢发展,避免内耗和重复建设。
3、推进港口差异化发展。宁波港口应发挥城市支撑强、发展基础好、集疏运网络完善,与经济腹地联系紧密等优势,重点发展集装箱、件杂货为主及大宗散货水陆中转运输。支持舟山港口利用深水岸线及紧邻国际国内航线的优势,着重发展大进大出的大宗散货水水中转运输。
4、加强港口及配套设施建设合作。宁波港集团要充分发挥资金人才和建设管理经验,参与舟山港口建设尤其是深水岸线开发,将其作为国有资产增值保值考核的主要指标之一。宁波港的航道、锚地等港口配套设施建设需要舟山支持,近期要重点推进梅山保税港区15万吨级进港航道和象山港5万吨级进港航道建设,加快建设东霍山锚地,启动虾峙门南北锚地改造,缓解港口锚地紧张状况。
二、实施设施建设一体化战略,推动基础设施联网互通
1、加强重大交通基础设施共建共享。进一步完善陆海交通体系,形成北部以人流为重点和南部以物流为重点的两大海上通道,近期重点推进六横-梅山疏港公路、甬舟铁路等项目规划建设,谋划两地“同城化”发展的快速公交系统建设,并加强通道资源综合利用研究,推进铁路和公路利用同一通道资源,电力和通信同路架设等,提高通[微博]道资源综合利用率。
2、支持加快实施舟山大陆引水工程。按照浙江省统一部署,支持舟山加快推进大陆三期引水工程和引曹南线工程建设,合力推动项目尽早实施。
3、加快信息网络平台建设。强化与舟山合作,以宁波和舟山中心城市为重点,推动重要城市功能区块、产业集聚区等合作区块的信息网络共建,逐步推动两市信息平台的一体化建设。
4、创新基础设施联网项目建设模式。对于以企业为投资主体的项目,两地政府合作重点是做好规划对接以及项目实施时的推进、协调和配合工作。对于政府主导的基础设施项目,两地要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创新建设模式,引入市场机制,实行多元化资金筹措方法,着力破解基础设施建设的资金制约。
三、实施产业发展一体化战略,推动产业对接和错位发展
1、发挥比较优势,推进主导产业错位发展。宁波港口陆域纵深大,腹地广阔,产业基础扎实,要继续做大做强石化、汽车、装备等临港产业。支持舟山发挥丰富的海岛资源和深水岸线优势,重点发展造船、现代渔业、海洋旅游等特色海洋产业。在同类产业发展上,应更加注重分工合作,建立良好的竞争发展秩序。
2、强化联合培育,做大做强海洋新兴产业。联合建立公共创新平台,建立资源信息共享机制。共同推动品牌战略,制定市级品牌互认政策。发挥宁波国家高新区的创新服务功能,推动宁波高校、科研院所的创新成果外溢,为舟山海洋新兴产业发展提供服务。
3、创新跨区域联合开发机制,推进产业大平台建设。以梅山保税港区为依托,联合周边六横、春晓等区域,向国家申报设立六横-梅山-春晓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开展自由贸易园区试点,探索货物贸易、服务贸易发展新模式。
四、实施资源配置一体化战略,推动要素自由流动
1、争取延伸舟山群岛新区创新试点政策。争取将国家赋予舟山群岛新区的航运服务、大宗商品交易等优惠政策向宁波-舟山港延伸,在梅山保税港区开展贸易物流、航运金融试点,合力推动上海国际航运中心建设。
2、着力提供区域无差异的公共产品。强化与舟山合作,建立无区域歧视的各种规章、规范、政策、措施等,创造要素跨区域自由流动的外部环境。
3、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坚持市场导向,进一步开放两地要素市场,消除要素流动壁垒,推动企业投资自由化和竞争公平化,发挥企业在促进区域经济一体化的主导作用。充分利用中介机构和民间组织的协调网络和组织优势,发挥行业协会在制定共同市场规则、架设企业与政府之间桥梁等方面的作用,促进地域间要素的合理流动与整合。
五、实施机制体制创新一体化战略,推动行政管理高效
1、强化组织领导。要从服务全国、全省的角度,从提升核心区整体功能的角度,统筹协调区域发展问题,完善两地开放合作机制,扩大合作开发领域。争取与舟山合作明确共建核心区的战略合作框架,从战略、宏观层面推动两市合作工作。进一步强化宁波舟山经济合作办职能,加强其对区域合作发展的宏观指导,研究制定区域发展的政策,开展重大规划的编制实施,推动落实重大项目实施,增强区域合作的整体行动能力。
2、加强规划编制与对接。推进区域一体化发展,形成区域整体合力,加强两地规划联动是前提。争取由省政府牵头协调两市共同编制核心区发展规划,着眼提升区域综合实力、发挥地域比较优势,优化生产力布局,对两市合作建设核心区进行高起点规划和引导;与舟山市一起,宁波市要把打造核心区作为重要内容列入经济社会中长期发展规划,并在年度计划中明确区域一体化发展的阶段性目标;加强两地城市发展、基础设施及产业发展等专项规划的对接,按照总体规划提出的方向和思路作进一步深化细化,做好与土地利用规划、主体功能区规划、城市总体规划的衔接,为项目落地和建设提供保障。
3、建立协调推进机制。探索建立宁波市与舟山市决策层、协调层、执行层三级对接平台,形成多层次、全方位的互动工作推进机制。建立健全高层领导定期会晤制度,协调、决策重大合作事项,评估合作进展情况;建立健全两市政府部门的协调推进工作机制、监督考核机制,根据部门职能分解落实工作任务;建立健全民间团体、企业之间的交流沟通机制,搭建多领域、多形式的交流沟通平台。